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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开明雇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当前全国人民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企业和企业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我们倡议:

    1、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企。

    2、坚持科学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做大做强企业,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物质基础。

    3、按现代企业生产经营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倾听职工意见。重视企业员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

    4、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定,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努力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6、努力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和谐文化,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职业技能,形成企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为推进我市经济的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印制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