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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凸显桥梁纽带作用

    自2005年8月开始,厦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效能办)与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这一工作联系制度的建立,双方就明确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以建立企业多元化协调处理机制为途径,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进一步提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市新一轮跨越式的发展提供保证。

    一、多一种沟通交流的途径,确立多元化协调处理机制。

    企联是企业之家,是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的,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是企联的职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或困难,需要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以往我们得知企业有困难或接到企业遇到问题的情况报告后,只能以企联自己出面向相关部门或政府反映,有了和市效能办建立的联系制度,使我们企联多了一条途径,联手为企业解决问题会更快更有效。例如市船东协会代表海上旅游经营企业向企联反映关于新增旅游客船拟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的规定,这一报告中反映了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管理规定与企业在经营中的实际及发展有一些问题,事关企业经营的大事,各企业反对意见较多,不满情绪较大。我们及时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反映的同时也向市效能办以书面报告反映,经过沟通联系,引起了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视,改变了原来拟定的做法,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又如:厦门现代装饰公司,完成市里某局装饰工程后,近60万元的工程款长时间拖着不予履行支付,导致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很困难,故企业拟向法院起诉。在市效能办和厦门企联共同召开的座谈会上,该企业反映了相关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了解情况后,市效能办与我会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双方理顺了存在的问题,工程款很快得到落实,避免了司法诉讼。

    还有其他企业,如厦门奋发(FUN)企业有限公司在杏林新城锦源用地房屋拆迁限时要停产搬迁厂房车间,遇到的困难。厦门连丰塑胶有限公司因城市建设,厂房面临拆迁,而补偿金款项迟迟没有着落等问题,都是通过厦门企联与市效能办沟通、联手,向市领导或有关方面反映,通过协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恢复正常。

     二、多一些交流多一份理解,多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厦门企联和市效能办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是双方联手共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我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收集企业或外商、台商、私营协会等行业企业协会的意见。然后分门别类,属于机关效能方面案件的转送市效能办处理,属于企业自身方面的问题由我会帮助解决。实践证明厦门企联和市效能办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后,有效地化解一些矛盾,解决了一些纠纷,使政企之间多了一些理解,矛盾、意见得到化解。

    有些企业到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或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由于经办人员不懂办事程序,多跑了几趟路意见很大,有时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耐心解释,互相之间的意见就产生了,针对这些问题产生的纠纷,企联和市效能办沟通了情况,分别做了工作。属于有关政府部门的服务态度问题,由效能办督办他们改进服务态度;属于企业的资料不齐或资质不够不能办理的问题由厦门企联向企业说明,帮助他们完善材料呈报。通过多沟通,互相多一份理解,少一点矛盾。例如厦门波赛东海上旅游有限公司下属快艇分公司属非独立法人单位,今年上半年年检时工商局要求提供资质证明,而运输管理部门认为总公司已发证明,分支机构不能再发,而工商部门强调没有证明不能年检,企业在两个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奔走,长达两个多月,又年审即终,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企联接到该情况反映后,及时将情况反映到市效能办,通过与两个部门沟通后,发现原来是快艇分公司的资质不够,并将该情况告知公司相关人员,随后该公司将业务进行调整,统一由总公司统一经营,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

    三、初见成效,初步感言。

    厦门企联和市效能办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政企之间的沟通,突显了我会的桥梁作用。当企业与相关部门、单位发生纠纷时,通过联系制度进行沟通交流,化解矛盾,减少不必要的司法诉讼,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厦门企联主动与市效能办建立联系制度,主要是基于为解决纠纷多增加一条途径,多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一思路应当归结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启迪。《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在实践运作中,让我们感到,在当前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决定》是行之有效的指导性文件,在实践和谐社会中,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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