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局:我市将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开展2008-2009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
各工业园区、企业可以先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厦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考核评价标准》、《厦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自评,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整改。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可填写申请表,向所属区人劳局、工会、各产业工会工委提出申请。
我市将根据各区人劳局、工会、各产业工会工委推荐情况,组织复查考核,评选出2008-2009年度厦门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给予表彰;同时在受表彰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好中选优,评选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特别突出的10家企业,授予“厦门市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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