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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家旅游企业被授予“诚信单位”

  由厦门市旅游协会、厦门消委会、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和厦门商报社共同开展的推荐旅游业“诚信单位”活动历时5年多以来,社会反响热烈。昨天,该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2008年度厦门市旅游行业诚信单位颁证授牌大会。

  今年6月25日,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参加2007年度诚信单位复核的会员企业进行审议,共有100家顺利通过,其中包括优秀诚信单位19家,此外还推荐2008年诚信单位18家,同意晋升优秀诚信单位8家。到目前为止,我市2008年度旅游行业诚信单位有119家,其中优秀诚信单位27家。

  据介绍,“诚信单位”每年都要接受年度复核考评,不参加复核的单位不能继续享有“诚信单位”的称号。凡经领导小组复核后符合条件者,才继续给予挂牌;若不符合条件、且经整改仍不能通过的,则予以降级或摘牌的规定。活动领导小组在宣布通过复核的旅游企业名单时,也同时公布了一批降级或摘牌的企业:

  有1家旅行社由于使用无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因此被撤销“优秀诚信单位”称号;有5家旅行社被撤销了“诚信单位”称号,原因分别为“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工商处罚1.6万元”、“2007年黄山质检所诉:恶意欠款5万多元”等;另有1家曾获“优秀诚信单位”的酒店因外包商场商标侵权行为被工商查处而被降级。

  市旅游局代局长林世超说,推荐旅游业“诚信单位”活动开展5年多来,每年都对方案不断完善,活动成绩明显,影响日益扩大。其主办单位和旅游协会各分会高度重视、形成合力,为活动的持久开展提供了动力,厦门商报社等联合主办单位的共同推进,也使得整个工作的构架得以巩固和完整。活动本身体现了旅游协会对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旅游企业自身努力的肯定。但他也提到,活动中存在着不同界别参评不平衡问题,比如通过2007年“诚信单位”称号的旅行社有31家,旅游饭店也有34家,而旅游交通只有2家。这与旅游市场对交通情况的要求不相符合,因此是下一步要着重培育发展的界别。

  厦门旅游协会监事会主席、原旅游协会理事长郭叔周告诉记者,活动的4个主办方都与旅游企业密切相关,推荐旅游业“诚信单位”活动其实是旅游行业的自律活动。“授牌仪式结束后,他们会把牌子挂在单位的公开醒目位置,以便接受游客的监督。”该项活动还要长期开展下去,为厦门的旅游业和旅游业者创造更好、更诚信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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