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联组织学习省“两办”关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文件精神
2008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协会会长,省劳动三方协商会议副主席邱思胜同志组织“三会”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文件。
会上,邱思胜同志指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秘书处应该迅速组织各级企联与企业代表贯彻落实两办文件精神”。
邱会长强调:两办文件第12条“关于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提出:劳动三方机制是由劳动保障部门代表政府、工会代表职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代表企业组织组成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成为在劳动关系上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文件第14条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企业要高度重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文件第18条要求我们积极发挥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并促进使其积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工作,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切实承担起企业代表组织的职责。
讨论中,全体工作人员踊跃发言,表示将不负企业代表组织的历史使命,进一步为企业为社会做好服务,让政府、企业、职工和全社会满意。
邱会长最后希望秘书处抓住目前有利时机,切实做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今年下半年完成计划任务的同时,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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