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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09期(总期29期)

 

                    目  录

 

 我会多位企业家荣获厦门经济特区建设三十周年杰出建设者称号
 我市18家企业被评为福建省“和谐企业”
 我会4位副会长当选第十四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 我市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
 我会组织会员企业参观通士达
 人社部发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 厦工打造世界级工程机械品牌

 

 

        我会多位企业家荣获厦门经济特区
         建设三十周年杰出建设者称号

    50位杰出建设者和10位优秀建设者,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厦门经济特区,谱写了特区传奇。12月26日上午,在庆祝大会上,厦门市长刘可清宣读了关于表彰厦门经济特区建设三十周年杰出建设者和优秀建设者的决定。我会会长王宪榕等多位企业家荣获厦门经济特区建设三十周年杰出建设者和优秀建设者。
    据介绍,“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杰出建设者”评选活动,经过层层选拔。这些受表彰的杰出建设者,均为厦门经济特区成立至今,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代表。评选突出创新、创业、先进模范三大类别,综合不同时期、地区分布、行业归属,注重实际贡献、影响力、代表性和社会公信度。
      50位杰出建设者和10位优秀建设者涵盖17个行业,其中创业类占31.7%;创新类占28.3%;一线模范代表占40%。他们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表,1980年代占26.7%,1990年代占26.7%,2000年以后占26.6%。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作为一个外向度比较高的城市,外向型经济占较大比重,在特区建设发展历程中,港澳台及其他外籍人士也为厦门特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杰出建设者、优秀建设者中港、澳、台和其他外籍人士也占一定的比例。最高年龄97岁,最小年龄30岁。

杰出建设者 (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焱  王侯聪  王宪榕(女)  王倜傥  尤元璋  尤颖超  冯鸿昌  吉新鹏  庄岩 刘丽(女)  刘维灿(女)  孙卫星  李振群  吴文拱  吴冲浒  吴进忠  吴荣南 何祥美 汪星  张嵘  张耀华  陈水永  陈孔立  陈成秀  陈秀雄  陈应登  陈金烈  陈清渊 林秀成  欧阳千  郑小瑛(女)  郑成忠  郑英国  郑聪明  侯斌  姜秋月(女)  夏宁邵 高新平  黄文传  盛运昌  盛国荣  梁仲虬  舒婷(女)  曾琦  曾超  曾钦照  蔡启瑞 蔡培志  滕达  潘维廉

优秀建设者 (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炳章 王毓泉 叶福伟 许健康 吴国裕 何福龙 陈信忠 洪连珍(女) 盖军衔 曾若虹

       我市18家企业被评为福建省“和谐企业”
    福建省深化和谐企业创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作会议12月20日在福州召开。会议表彰了206家省级和谐企业,我市共有18家企业获此殊荣。
    省委副书记、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文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新趋势新特点,积极开展和谐企业创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凝聚力量。
    陈文清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深化和谐企业创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作,服务和促进发展更加有力、维护职工利益更加有效、职工队伍保持稳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
    陈文清强调,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而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要深刻认识到深化和谐企业创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把握重点,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的辩证关系,把维护职工权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支持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攻克难点,着力推动职工工资较快增长,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两大特殊劳动群体权益;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培育和谐企业文化,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引导广大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陈文清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党建带工建,深化企业工团联建活动,打牢基层基础;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做好舆论引导,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氛围。
    同安区等10家单位在会上交流了做法和经验。
    省人大副主任郑道溪、省企联会长黄文麟出席会议,副省长陈荣凯主持会议。
     
附:厦门市获得省级和谐企业名单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
      利胜电光源(厦门)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友朋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汇科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海澳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士林电机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
      如意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
      我会4位副会长当选第十四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12月18日,省经贸委、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在福州召开颁奖典礼,表彰57位第十四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我会4位副会长海翼集团董事长郭清泉、建发股份董事长黄文洲、华夏电力总经理黄世鑫、厦门工行原行长金胜荣获此项殊荣。
  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联名发来贺信。省领导梁绮萍、陈明义、张志南、张广敏、李祖可、李川,省级老同志袁启彤、游德馨、黄瑞霖、宋峻、黄文麟、谢先文出席颁奖典礼并为受表彰的优秀企业家颁奖。
  孙春兰、苏树林在贺信中向受到表彰的优秀企业家致以热烈的祝贺,向为福建发展作出贡献的全省企业家表示崇高的敬意。贺信指出,企业是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细胞,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近年来,我省广大企业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生动诠释了“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贺信强调,企业兴,则八闽兴;企业家强,则福建强。当前,福建发展的机遇难得,有利条件很多,困难挑战也不少。广大企业家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加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正确理解和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发展信心,继续发扬敢为人先、勇于创造的光荣传统,积极投身五大战役,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再立新功。贺信说,优秀企业家是社会的宝贵资源和财富。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治上关心企业家,在工作上支持企业家,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良好服务,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创业伟大的浓厚氛围。希望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更好地坚持服务宗旨,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使员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
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长黄文麟在会上致辞。
  第十四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历时半年多,经过推荐、初选、评审、公示,产生省优秀企业家57位。他们坚持可持续发展、跨越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据悉,两年一度的评选省优秀企业家活动至今已开展十四届,共评选表彰了665位分布在全省各地、各行业、各类型企业的优秀企业家。
       我市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

    为推动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健康地开展,加快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步伐,根据国家、省、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联三方共同推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厦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正式组建。
    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业务指导,规范和提高平等协商水平,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逐步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促进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市三方会议组成人员为指导团的当然组成人员,同时还选聘社会各界从事劳动关系领域研究或工作的专家、学者、律师、教师、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干部、工会工作者、企业管理工作者等方面人员参加。指导团接受市三方会议委托,检查指导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附:厦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第一批成员名单
蔡顺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洪向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
陈世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处处长
关庆勇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目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
朱玉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主任科员
龚晓龙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庭长
纪锡坚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
陈永东 市总工会副主席
邱加海 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部长
纪力行 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副主任科员
曾元颖 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科员
吴惠琼 思明区工会常务副主席
曾新周 湖里区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晓真 海沧区工会常务副主席
林云建 集美区工会常务副主席
官伦晨 同安区工会副主席
林更生 翔安区工会常务副主席
黄庆明 轻纺医药烟草工委副主任科员
蔡琳 电子信息工委副调研员
游坤平 财贸工委副主任
郑高厦 机械化工能源工委副调研员
郭小萍 交通建设工委副调研员
蒋丽琴 开发区工委主任
林文俊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
翁木城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顾问
邵谦和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顾问
吴莎娜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维权部主任
王温和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维权部干部
王文晋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赖增荣 福建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安安 秋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丁佩珍 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
刘甲文 厦门顺川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我会组织会员企业参观通士达

    为加强会员企业之间的联谊交流,创造一个会员企业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会于12月23日下午,组织会员企业的领导60多人到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进行参观考察和互动研讨活动。
    本次活动得到了通士达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接待。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黄福顺董事长、刘晓宇常务副总等接待了参观团一行。黄福顺董事长首先对企业家参观团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通士达成立以来的发展情况。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是厦门轻工集团下属企业。在同安环东海域拥有占地55万平米的光源、灯具制造生产基地,主要从事节能型电光源产品、照明电器、塑胶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中国照明电器行业品牌效益型企业。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力量,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111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69项、外观专利22项、PCT国际专利4项。
    企业家们兴致勃勃地参观了通士达的技术中心和产品展厅以及4、5、6英寸生产线,企业家纷纷对通士达的发展表示赞赏,对通士达产品的品质和品牌影响力、竞争力表示认可及信任,一些企业家还希望与通士达在照明工程方面进行合作,共同推进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参观结束后,通士达公司还向每位企业家赠送了1份礼品。

       人社部发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施行。
    当前我国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争议易发、多发,劳动争议呈总量居高态势。针对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机制普遍缺失、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弱化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建立预防工作机制、完善调解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提升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规定》分为总则、协商、调解、附则四部分,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立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协商机制。《规定》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着力解决争议处理中最为薄弱的协商问题。《规定》对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的原则、方式、参加人、时限及和解协议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规定》明确,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总部调解委员会指导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开展预防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建立小额简单案件由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由总公司(总厂、总部)调解委员会处理的分类处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四是建立预防在先的工作机制。《规定》明确调解委员会除了具有调解劳动争议,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的基本职责外,还具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等职责,既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又体现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管理环节上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的要求,同时也为和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五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制度。为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引导当事人更多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六是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原则的作用。《规定》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协调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建立企业重大集体性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厦工打造世界级工程机械品牌

    六十载艰苦创业,六十年屡创辉煌。厦工成立60周年庆典暨文艺晚会11月18日在市体育中心隆重举行。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专门题写了贺词:“祝贺厦工成立60周年,向全体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祁俊分别在会上致辞。原国家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原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原国家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孙祖梅,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省有关单位领导,市领导陈修茂、何清秋、丁国炎、李栋梁出席了庆典仪式。
  于伟国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向厦工60华诞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厦工是厦门本土企业的杰出代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代代厦工人艰苦创业,屡创辉煌,从当年一个仅17名员工的机修厂,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超过140亿元、位居“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第66位的大集团,成为海西工程机械行业的领头雁,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市正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奋力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机械制造作为我市的支柱产业,既迎来了优化升级、做强做大的难得机遇,也面临着行业整合加速、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厦工要打造一流团队,创新经营管理制度,大力招揽高端技术人才和领军管理人才;要铸造一流品牌,坚持以创新和质量提升品牌价值,努力建成全国乃至世界级工程机械旗舰企业;要创造一流产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产品研发和升级换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加快推进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祁俊代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广大同行企业对厦工60周年华诞表示祝贺。他说,厦工蓬勃发展的这60年,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一个真实缩影。随着国家一系列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的颁布实施,工程机械行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潜力巨大,祝愿厦工抢抓机遇,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快发展成为世界级的装备制造业著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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