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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厦门企业100强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在全市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自2006年以来,我会已连续三年向社会发布了“厦门企业100强”排行榜及其分析报告,为社会提供了我市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在社会上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现在,厦门企业100强排行榜及其分析报告已经成为社会各界观察了解厦门大企业发展状况的一个新的“风向标”和“晴雨表”,对展示我市大企业的经济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也得到了我市大企业的普遍认同。“厦门企业100强”排序活动已经成为我市企业界一年一度的重大盛事,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因此,今年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09厦门企业100强”排序及其分析研究发布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09厦门企业100强”排序工作的组织单位和审定机构
    本次活动由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厦门日报社和厦门广电集团共同主办,并邀请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厦门经济研究所以及我市各行业协会作为协办单位。排序工作审定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以及我市各经济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二、开展“2009厦门企业100强”排序工作的原则:
    1、企业自报或行业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的原则。
    三、申报“2009厦门企业100强”排序企业的范围和条件:
    凡在厦门市注册登记、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5.8亿元以上(含5.8亿元)的企业均可申报。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四、“2009厦门企业100强”的产生方式:
    1、由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根据企业自报或行业推荐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整理,并由高至低进行初步排序。
    2、由审定委员会对初排企业的数据和次序进行审核,最后确定百强企业的排行榜名单。
    3、6月上旬在厦门日报和厦门电视台公布“2009厦门企业100强”排行榜名单。
    4、6月底举行厦门市百强企业授牌仪式暨大企业高峰会。
    在做好“2009厦门企业100强”排序的基础上,我会将向中国企业联合会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2009中国企业500强”、“2009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0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排序。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
    “2009厦门企业100强”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在前三年工作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贵企业为“2009厦门企业100强”候选企业,希望贵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请贵企业于2009年6月1日之前,如实填写由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统一编制的《2009厦门企业100强申报表》(《申报表》可登录厦门企联网站www.xmqilian.com下载),并将《申报表》及2008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邮寄或传真给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地址:湖滨南路93号科技大厦3楼,邮编361004)。
    联系人:王 斌
    联系电话:2222153  传真:2237209 
    附件1: 《2009厦门企业100强申报表》
    附件2: 《2009厦门企业1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特此通知。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