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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01期(总期38期)

 

                     目  录

    我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取得明显实效
    企联评选表彰“十佳”优秀联络员
    20名企业高管获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    法律顾问团为会员单位举办法律公益讲座
    我市着力做好节后企业用工服务
    市总工会2014年为职工办六件实事
    26省市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3月1日起实施

 

       我市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取得明显实效

    我市高度重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多次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5%,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1.5%。
    一是做好“要约行动月”的要约工作
    在今年3月定的“要约行动月”中,我市将工作重点确定为未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同时兼顾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重点指导规模以上企业,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集体协商要约制度,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对应签而未签订集体合同和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由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企业工会要约有困难的,由上一级工会代行要约。
    二是开展集体协商的分类指导工作
    由市三方下发《关于开展“要约行动”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通知》中,要求全市各级人社、工会、企业和企业家组织高度重视,确保到2013年底,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达到建会企业数98%以上、对100人以上独立建立工会的企业要求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不具备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企业,由上级工会或行业(区域)工会采取“上代下”的形式提出协商要约,并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三是坚持贯彻“一票否决”制度
    市总工会根据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把工资集体协商与各成员单位的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列入考评指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拒不接受整改意见的企业,一律不能参加各类评选活动,已经评选的项目和获得的荣誉建议有关部门或机构予以撤消。在今年相关单位的评先评优中,市总工会在参评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的环节,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予以否决,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支持和认可。
    四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
    市三方推动市政协视察组赴建松电器、太古可口可乐等在厦世界500强企业进行关于职工工资决定机制调研。市政协视察调研推进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规范化和影响力。同时我们还组织厦门主流媒体现场观摩建松电器工资集体协商的谈判及签约现场,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对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多次专题宣传,不断提高协商工作的关注度,引导职工自觉通过协商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市总工会与市人大内司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拟定于今年年底对《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情况开展人大代表视察,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大力推进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2013年7、8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举办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等内容的大型培训共两场,共组织了600多名企业工会主席、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由市总工会及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全市企业及基层工会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阐述了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改革新动向、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规定及实务操作等内容。培训主题新颖,内容丰富,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市企联与市人力资源协会合作,以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工资分配制度等为主题举办大型培训讲座2次,专题讲座6次;市工商联今年以来举办各类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专题讲座、主题交流讨论13次。这些培训讲座都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及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企业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市三方高度重视女职工权益保护和职业病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市总工会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作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点,认真安排部署,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专项集体合同签约模式,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保障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至2013年10月份,全市单独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有女职工权益保护专章(附件)4161个,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60个,覆盖企业32306个。

         企联评选表彰“十佳”优秀联络员
    近日,我会开展“十佳”优秀联络员评选表彰活动,根据优秀联络员评选条件,经广泛征求意见,决定授予张文玲等10位同志为2013年度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十佳”优秀联络员。
    2013年,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得到了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高度评价,各会员单位联络员为企联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佳”优秀联络员:
    1、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文玲
    2、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经理邓鸿雁
    3、厦门海澳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陈勇
    4、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经理曹和胜
    5、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陈赞锋
    6、厦门中盛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英祥
    7、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谢宁宁
    8、厦门源昌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中心副总经理戴伟达
    9、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总裁秘书温菊花
    10、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郑永春

       20名企业高管获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为加快我市职业经理人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我会于2013年12月举办厦门市第7期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学习,该培训班的20名学员以优异的成绩全部通过了由中国企业联合会组织的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考试,取得《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
    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考试,系国家级社会认可类职业资格考试。授课内容包含工商管理知识课程以及能力训练课程,其中工商管理知识课程由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蒋晓蕙教授等授课,能力训练课程由清华大学教授、著名战略专家吕永泽授课。学员普遍反映授课老师专业精深,讲授通俗易懂,所开设课程贴合实际,实际操作性强,大家获益良多,解决了许多工作中的疑难点。
    据了解,中国企业联合会自2004年8月19日启动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工作以来,全国已有30,000多名企业经营管理者获得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其中包括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张瑞敏、万向集团董事局主席鲁冠球等众多知名企业家。由此可见,获得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证书已成为一名成功企业管理者的必经之路。
    今年我会还将继续与中国企联职业经理人认证管理办公室合作,拟于6月份和11月份举办两期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

        法律顾问团为会员单位举办法律公益讲座

    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安排,我会全年将围绕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开展系列培训活动,邀请我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和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抵御各种法律风险的能力,
    2月26日,我会邀请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主任涂崇宇律师主讲,涂律师结合一些典型的案例,对《合同法》、《公司法》相关条款作了全新解析,并现场为企业法务人员答疑解难。所属会员企业领导、法务部经理、法务专员等管理人员60多人参加讲座。

       我市着力做好节后企业用工服务

    思明区:一是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跟踪40家企业用工情况,第一时间掌握用工需求。二是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活动,通过返乡员工引导异地务工人员来厦就业。三是借助厦漳泉公共招聘网和短信求职通,已发布招聘信息1.79万条,涉及企业1366家次。四是提早谋划节后招聘工作, 与597人才网合作举办促进就业招聘会,拟组织三批次企业赴贵阳、南平等8个省内外地区招聘。
    湖里区:一是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宣传,编印优惠政策宣传材料,多渠道向企业宣传,帮助企业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开展“企业用工招聘月”活动,利用外来务工人员节后返厦契机,举办10场以上大规模招聘活动,搭建用工平台。三是开展“春风行动”,在火车站、汽车站,开展春风行动和劳动法律法规现场咨询,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求职服务和法律援助。四是组织辖区企业到贵州等地参加招聘会和校企对接,积极发动企业参加外出招聘活动。五是积极开展校企对接,积极走访漳州、龙岩、南平、三明等省内职业院校,建立长期劳务合作机制。六是建立企业用工服务信息平台,实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建立服务企业用工短信、微信、网络等信息平台。
    集美区:一是走访调研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及用工需求,及时掌握人力市场供求变化,推介求职者应聘机械制造、汽车电子等重点用工企业。二是建成区招聘网并推出移动客户终端,完善区、镇、村三级就业信息发布网,规范四个街镇级人力资源市场运作,开发就业信息触控系统并与招聘网信息对接,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三是继续举办“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农村富余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组织重点用工企业赴民工大省开展对点招聘。四是深化企业招工奖励政策,实施“助企引才”,落实“以工招工”模式。
    海沧区:一是完善服务机制。健全企业用工数据监测、企业用工信息采集机制,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提供双向对接的高效服务。二是完善对接机制。通过政策激励、专场招聘、外出招聘、校企合作、完善市场配置等方式解决招工问题,节前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10场,设立应聘岗位8000余个;组织企业赴大田县、德化县开展用工对接。三是建立关怀扶助机制。2013年投入促进就业资金8250万元,比增53%;指导企业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人待遇,创设优良用工环境拴心留人。
    同安区:一是增加招聘会场次。从2月10日至3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举办现场招聘会,工业集中区从2月20日起一个月每日在园区内举办现场招聘会,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平台。二是组织企业外出招工。从1月7日起分批次组织企业随市人社局赴我省龙岩、南平、三明及河南、云南、江西等8省参加当地举办的招聘会。三是举办大型“春风行动”招聘会。拟于3月初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同安区2014年大型人才交流与劳动力转移暨“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四是指导各镇街举办专场招聘会。要求各镇街在本辖区内各举办1-2场专场招聘会,组织本辖区劳动力进场应聘,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翔安区:一是从2月7日至3月31日,周一至周五每日举办招聘会,企业、求职者均可免费进场,并根据企业要求,为缺工50人以上的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二是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策略,组织用工企业赴云南、贵州等地招聘,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务协作。三是强化大企业用工情况月报表制度,走访用工500人以上企业,依据员工返乡情况及缺工情况,制定短、中、长期用工服务规划。四是大力宣传用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用足本地劳动力、留住外来务工人员。 

         市总工会2014年为职工办六件实事

    市总工会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日前确定2014年为职工办6件实事:
    一是继续实施工会卡服务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工会卡含金量,重点围绕全市职工生活方面的所需所求,如购物、观影、旅游、休闲等方面,力争发展总数100家工会卡特惠商户。
    二是为全市公交驾驶员配备爱心饭盒。为全市公交系统共6491位驾驶员配备保温饭盒,保证公交司机能吃上热菜热饭。    
    三是建立市总工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将市总工会微信服务平台作为市总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一个新的窗口,提升工会服务广大职工的水平。平台内容包括职工服务、职工文化、工会动态等方面。
    四是为全市65岁以上劳模免费体检。
    五是支持创办一批“职工洗衣房”。在条件成熟的大型企业、工业园区中的职工集体宿舍楼,由企业提供场所,市总工会提供协调指导和资金支持。
    六是实施为工会卡会员送医疗保障活动。

           26省市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全国共有2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8%。机构分析称,收入增长更集中于中等及低收入人群,受其影响,中国在人力成本上的优势正进一步减弱,这将倒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有北京、浙江、河南、贵州、陕西、山东、江西、广西、甘肃、宁夏、天津、山西、上海、广东、云南、新疆、四川、江苏、吉林、辽宁、安徽、福建、内蒙古、湖南、海南、陕西等26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标准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均为15.2元。
    上述26个省份最低工资平均调增幅度近18%,增幅基本持平于2012年水平,但明显低于2011年平均22%的增幅。这一数据与中国企业整体薪酬增长趋势吻合。咨询服务机构韬睿惠悦近日发布的“2013年度全行业整体奖酬调研报告”显示,2013年企业加薪幅度仅为8 .5%,与历史数据比较,中国企业的年薪酬增长率在2011年出现峰值11.6%之后,已经连续3年放缓。
    但相比之下,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涨幅在不同职务层级的比较中“胜出”。韬睿惠悦调研后发现,经历了近十年的“全球化”后,中国高管阶层的平均收入增长空间已经有限,而中等及低收入人群、一线操作员工以及应届毕业生都是涨工资的新热点。
    具体而言,从2007年至2012年5年间,一线操作人员薪酬的累积上涨幅度在上海地区达到73%,在华东二线城市达到83%。同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起薪也有大幅提升,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年固定收入为5.3万元人民币,较2012年的4.2万元增长25%。而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本月发布的2013年度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薪酬调查报告也显示,2012年新招录入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2年月均工资3589元,预计2013年月均4052元,增幅13%。 
    大量适龄劳动力和较低劳动力价格所创造的人口红利给中国经济带来了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增长,不过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廉价工资已很难吸引更多的劳动力供给"靠劳动力低价格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已不再可能。当务之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者素质,从人口红利转向人力资本红利,这是中国必须走的一条道路。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3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明确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二是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三是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链接:我市劳务派遣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7月底,全市劳务派遣基本情况如下:
    1、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全市注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
共有343个,其中实际开展经营的单位146个。实际开展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中,国有企业23个,其他内资企业(指除有国有企业以外的内资企业)120个,事业单位2个,外资企业1家。
    2、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情况。全市使用被派遣劳
动者的用工单位共1154个。其中国有企业139个,其他内资企业(指除有国有企业以外的内资企业)88个,外商投资企业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31个,行政机关435个,事业单位262个,其他(民间协会、社团组织)6个,外地驻厦企业93个。其中非机关事业单位的行业分布情况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以电子信息产品加工和传统制造业为主,少数为服务业(如金融、通讯等)。
    3、被派遣劳动者情况。全市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或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劳动者)共148343人。在临时性岗位5452人,在辅助型岗位118643人,在替代性岗位18493人,在非“三性”岗位5755人。签订二年(不含)以下期限劳动合同0人,签订二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143476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867人,未签订劳动合同0人。参加全部社会保险147345人,参保率为99.33%(未参保人员主要为已办农保未退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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