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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机构简介

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简称为厦企联)。英文译名为:Xiamen Enterprises and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简称为:X E E A。是由厦门市企业和企业家、企业团体、行业性企业团体、企业家团体和社会知名人士等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本会旨在竭诚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致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沟通与联系,并促进企业和企业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本会代表厦门市企业和企业家(即雇主方),参加由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和本会组成的厦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维护我市企业和企业家(即雇主方)的合法权益。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厦门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根据本会《章程》规定的宗旨与职责,本会设立办公室、维权及法规工作部、会员联络服务部。主要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文秘档案、财务会计、人事会务、接待公关、资产与车辆管理。
  2、起草本会各项工作报告和文件。
  3、制定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筹备和会务。
  5、建立并运行管理本会网站,编辑出版本会会刊及信息快报,为企业提供各类有价值的信息,加强与企业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6、组织推荐省优秀企业家;制定评选厦门市杰出企业家和优秀会员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7、筹划、组织本会的各项重要社会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支持),扩大本会的影响,增强凝聚力。
  8、组织课题调研和专项调查,及时反映企业或企业家普遍存在的热点问题。
  9、负责以下对外联系:
  (1)联系政府及有关单位,寻求社会各界对本会的支持与帮助。
  (2)联系社团会员的秘书处(或办公室),经常互通信息,注意发挥联合优势,协商组织可联合举办的活动和可联合开展的工作。
  (3)加强与中企联、省企联和兄弟省市企联的联系,做好信息互通工作。争取与国际同类社团组织逐步建立起沟通的管道。
  (4)组织开展市际、省际、国际同类协会之间的互访和交流,筹划区域性企业家经济论坛。
  (5)联系我市及驻厦各新闻媒体,积极做好企业和企业家经营业绩的宣传报导及本会动态与业绩的宣传报导工作。
  10、接受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企业家开展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咨询、论证、评估,提供决策方面的服务。
  11、协助会员部做好会费收缴和会员捐赠工作。争取建立企业家风险互助基金,对遇到危难情况的企业家进行可能的资助慰问。
  12、负责组织本部人员进行法规、政策与业务知识的学习。
  13、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维权及法规工作部(简称维权部)

  主要职能:
  1、履行本会代表全市企业组织(雇主)的职能,以《雇主方》的身份参加我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致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 (雇主)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提交的劳动纠纷求助案件,尽可能提供法律支持,对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企业或企业家(雇主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维权的建议。
  2、负责对企业或企业家个人提出求助的其他合法权益(指除劳动关系以外)受到威胁或侵犯的案件提供可能的法律支持,并积极寻求政府有关部门和政法部门给予保护,同时争取新闻媒体给予呼吁和舆论支持。
  3、负责与市政法系统领导和政法部门的联系与信息互通工作,并建立正常的联系管道。
  4、负责了解掌握并跟踪市有关部门拟制定的涉企法律或规章情况,代表企业或企业家提出意见。
  5、负责组织对企业或企业家(包括退休离任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尤其是共性问题)进行调查,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企业或企业家的意见和诉求,直至提出建立相应的保护法律或规章的建议[如《厦门市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法》或《厦门市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等],以法律法规手段保障我市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已在实施或政府拟出台的影响企业家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有关条款,也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做好对企业和企业家反映的热点共性问题与我市立法、执法部门领导的沟通工作,为企业和企业家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7、组织与企业及企业家权益相关的法律培训,提高企业和企业家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能力。
  8、负责做好向企业传递国家与地方政府最新颁布实施的、与企业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工作,搞好法律咨询,引导搞好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9、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文持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的诉讼,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0、争取参与市机关效能检查和行业作风考评,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11、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联络服务部(简称会员部)

  主要职能:
  1、负责发展新会员(特别是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行业的重点企业),重新登记老会员,建立会员基本情况档案。做好会员证的制作、发放与管理工作。
  2、建立联系会员的制度,采取简捷的联络方式,加强与会员特别是重点会员的联系。
  3、制定为会员服务的年度工作计划,经会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会员开展对话与交流活动,起好企业联系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1)建立与政府的协商机制,根据不同时期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会员与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开展对话交流、互通情况的活动,帮助会员解决疑难问题。
  (2)采取举办餐述会、研讨会、茶话会与节日聚会等形式,组织会员进行信息交流,探讨业务协作的商机。
  5、负责会员的培训工作。根据会员企业的需要,联合有关单位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领导艺术和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适当组织咨询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负责《厦门企业家健康工程》的组织工作,为企业家保健就医提供便捷的服务。
  7、组织会员开展各类休闲文体、联谊比赛、度假旅游、出国考察等活动。
  做好关心离退休企业家的工作,适当组织老企业家开展休闲活动。
  8、建立对会员企业和企业家个人重大喜庆的祝贺制度以及企业家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不幸事故的探访慰问制度。
  9、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商品展,帮助会员企业推介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拓展国内外市场。
  10、负责会费的收缴工作。
  11、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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