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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 第218期

 

·国内财经·

 

国务院101项举措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据悉,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同时印发的《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共推出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清单》提出,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资产评估等服务,帮助科技企业快速质押融资。

  《清单》涉及10个方面,包括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清单》提出,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清单》提出,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破产案件经试点城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由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破产管理人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时无须再办理解封手续。债务人在试点城市的不动产或动产等实物资产被相关单位查封后,查封单位未依法解封的,允许破产管理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处置后依据破产受理法院出具的文件办理解封和资产过户、移交手续,资产处置所得价款经与查封单位协调一致后,统一分配处置。

  《清单》提出,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以申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相关信息,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整相关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清单》提出,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资产评估等服务,帮助科技企业快速质押融资。同时,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现。

  《清单》提出,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推动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担保登记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对试点城市相关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和撤销。相关担保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共享互通,实现各类登记信息的统一查询。

 

银保监会强调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

 

  据悉,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自11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是指银行提供的非政府指导价或非政府定价的服务。服务项目分为支付结算类、代理业务类、风险承担类、金融交易类、管理咨询类等,包括支付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理财、代理、托管、担保及承诺、贸易金融、金融市场交易、管理及咨询等。

  《意见》对服务项目定价予以规范。在定价方法上,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由银行依法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银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价格,要体现质价相匹配、成本风险覆盖、价值创造和行业竞争力等。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性质,采取或综合采取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基于外部成本定价以及其他方法。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定价校准机制。一是定期评估和调整。银行要评估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合理性,选取内外部项目进行同质同类比较。要根据监管政策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服务性质确定价格审核频率,定期评估服务价格。二是确保实际执行价格合理。银行服务定价要以服务质量为核心,兼顾市场竞争和客户接受度,避免服务实际执行价格超出合理水平。三是强化定价约束。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得在设置价格区间时,过度扩大区间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不得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意见》鼓励银行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小微市场主体,专项领域等特定领域的服务。鼓励银行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账户管理、存取款、支付汇划等基础银行服务,结合自身经营策略给予适当减免优惠。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合理制定和调整服务项目价格,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划分客户群体,给予适当减免优惠。鼓励银行在商业可持续条件下,在为国家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扶助保障领域提供资金结算和其他服务时,合理确定价格。

  《意见》要求加强市场调节价定价管理。包括统一归口管理、系统化控制、专业化管理、定价授权和豁免等。银行总行要对服务价格实施科学管理,将价格管理融入到服务方案设计、业务策略制定、服务质效评估等环节中,银行要遵循适当性和匹配性原则,针对客户实际需求推荐适当的服务项目。对于有一定周期或服务期间的服务项目,要与客户在业务合同或服务协议中约定服务内容、计费规则和违约责任等条款,按照服务价格与实际内容相匹配原则,处理未发生或提前终止等情形。

 

 

人身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近日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在规范人身保险销售活动。

  销售人员分级管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研究院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表示,《意见稿》是银保监会正在起草的《保险销售指引》的细化,因为人身保险产品相对比较复杂,特别是最近几年人身保险产品销售暴露的一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约束。

  《意见稿》称,保险机构应建立实施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保险机构可按销售人员教育背景、从业年限、考核情况、业务品质、培训及测试情况、诚信评价结果等进行分级,级别体系应不少于四级,一级为最低级别。销售人员应在分级管理体系内从低到高逐级晋升,新录用上岗销售人员首次定级应为一级。

  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并非首次提及。20205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均明确提到要建立从业人员销售能力分级体系。

  保险产品分级销售

  《意见稿》还规范了保险销售活动。其中提出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产品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缴费负担等指标,将产品级别划分为一至四级。一级为最低级别,四级为最高级别。

  其中,新型寿险产品、普通型健康险产品及普通型年金险产品原则上为中复杂程度;新型健康险产品、新型年金险产品以及政策型产品原则上为高复杂程度。

《意见稿》提到,保险机构根据销售人员分级结果及保险产品分级结果,对销售人员可销售产品进行差异化授权,逐人建立产品授权目录。保险机构产品授权范围应与销售人员级别相匹配,随着销售人员级别晋升逐步扩大授权产品范围。

自保互保件不参与业绩考核  

对于普遍存在的自保件互保件问题,《意见稿》提出,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制度,明确自保件和互保件投保审批流程、佣金计提与考核规则、纠纷处理原则、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持续加强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确保自保件、互保件源于投保人真实保险需求,与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和持续缴费能力相适应。

同时《意见稿》强调,保险机构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允许自保件和互保件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保险机构应审慎评估自保件的佣金计提规则,避免销售人员通过自保件或互保件套利。保险机构应持续加强自保件和互保件风险指标监测,对监测结果明显异常的分支机构和销售人员采取必要的管理纠正措施。

 

银保监会拟实行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机制

 

  据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近日下发《关于试运行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机制的通知》,拟从202211日起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一年。

  通知明确,各保险公司应由总精算师担任试运行工作负责人,组织产品、精算、财务等部门推进相关工作,并指定联系人协调对接试运行期间具体任务。各保险公司应密切跟踪和关注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情况,及时反馈试运行工作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机制提供意见建议。

具体试运行规则方面,保险公司应按年度对在售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进行定价回溯,并每年提交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回溯工作总结报告。回溯产品范围为自上市至回溯期期末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排名前十名的产品。保险期间一年及以下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须回溯再保后赔付率、费用率等两个指标;保险期间一年以上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须回溯发生率、费用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等四个指标。定价回溯应重点关注实际经营情况与精算假设之间的有利和不利偏差,将产品费率厘定时所使用的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结果进行比较。保险公司应根据回溯指标偏差程度主动采取予以关注、调整改进、主动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措施。

 

“十四五”甲烷排控国家行动计划将重点聚焦五个方面

 

  据悉,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1125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中国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结合相关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开展中国控制甲烷排放行动,主要有开展甲烷排放控制研究、推动出台中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等五个方面的安排和打算。

  推动出台中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制定甲烷行动计划作为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重要内容,是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中美联合宣言的重要举措。

  陆新明介绍,“十四五”期间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安排和打算。

  一是开展甲烷排放控制研究。对中国甲烷排放控制现状进行充分的调研,在煤炭开采、农业、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研究制定有效的甲烷减排措施,促进甲烷回收利用和减排技术的发展。

  二是推动出台中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建立煤炭、油气、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甲烷减排的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适时修订煤层气,也就是煤矿瓦斯排放标准,强化标准的实施,同时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废弃物等领域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管理办法和相关方法学,支持具备条件的甲烷减排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利用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开展甲烷减排。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甲烷排放的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推动重点设施甲烷排放数据收集和分析,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甲烷减排成效评估跟踪,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报告制度中甲烷相关数据的报告制度。不断提升甲烷排放的数据质量。

  四是鼓励先行先试。继续鼓励重点领域甲烷自愿减排行动,鼓励地方和行业企业开展甲烷排放控制合作,建立示范项目和工程,推动甲烷利用相关技术、装备和产业发展。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能源资源化利用和污染物协同控制等多重效应。

  五是加强国际合作。在甲烷控制政策、技术、标准体系、甲烷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以及减排技术创新等方面与各方加强合作和交流。

  地方不应该出台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的“地方保护”政策

  近日,有个别地方对本地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提出了碳指标管控要求。比如要求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风光电项目所含的碳指标权限归其所有,且使用、交易须经市政府同意,收益归项目所在地,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

  对此,陆新明回应称,项目业主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地方政府无权对项目业主参与减排量交易的正当权益进行限制或收归己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全国性交易,地方不应该出台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的“地方保护”政策。

  陆新明表示,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产生的减排量,国家已经出台相关的制度文件予以规范。2012年我国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经核证后的减排量可进入市场交易,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还发挥了重要的抵销机制作用。

 

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辅导期不少于3个月

 

20211115,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为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做好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工作,提升辖区辅导工作质量,1123,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北京辖区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的有关通知。”通知指出,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辅导期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缩短辅导期的,保荐机构应出具专项申请,说明原因及保证辅导质量的措施,北京证监局将酌情把握。

  430日,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下称《辅导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930日发布正式文件。《辅导监管规定》对于企业上市辅导的时长作出明确规定:辅导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验收机构辅导验收工作用时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辅导机构补充、修改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验收工作完成函的有效期为12个月,超期未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的,应重新履行辅导及辅导验收程序。

某证券公司投行业务部负责人表示,北交所成立前,精选层挂牌辅导的时长无明确规定,有的公司辅导时间相对较短。北交所成立后,新三板创新层公司的上市辅导时长须遵守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北京证监局率先出台规定后,各地证监局应该也会对当地北交所上市公司的辅导期时长作出明确规定。

 

上海数据交易所揭牌成立

 

  1125日,上海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并启动全数字化交易系统,定位为实现“汇天下数据而通之、聚天下数据而用之”的关键平台型基础设施,是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要素转化的枢纽。

  揭牌当天,上海数据交易所完成挂牌的数据产品20个,涉及金融、交通、通信等八大类,达成了部分交易。工商银行和国网上海电力达成交易的“企业电智绘”数据产品,是当天达成交易的数据产品之一。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挂牌交易的数据产品,针对的场景是为银行征信产品进行辅助验证。

  上海数据交易所的设立,旨在破解数据交易的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关键共性难题。为此,上海数据交易所全国首发数商体系、数据交易配套制度、全数字化数据交易系统、数据产品登记凭证和数据产品说明书。

 

·企业动态·

 

山东超300家重点排放企业纳入碳交易市场

 

  据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1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披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716日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序。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的为发电行业,全国共有2162家,山东占330家,是全国唯一一个超过300家的省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侯翠荣介绍,随着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截止日期的临近,重点排放企业交易意愿上涨,交易活跃度逐步提升。截至1123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3047.35万吨,累计成交额突破13亿元。山东共有27家重点排放企业参与交易,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买入量458.37万吨,成交额1.95亿元;累计卖出量240.48万吨,成交额1.08亿元。

山东省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为企业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截至20211123日,除2家因企业资料修改正在补充完善外,其他328家重点排放企业都已经完成了交易账户的开立工作。相关部门协助全省共计145家企业申请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账户开立,其中43家已完成开立。

 

法尔胜收购广泰源剩余股权

 

据报道,法尔胜(000890)1125日晚间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杨家军购买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泰源”)49%股权,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今年6月底,法尔胜已通过下属子公司法尔胜环境,以现金4.59亿元购得广泰源51%以实现控股,本次拟收购标的为广泰源剩余49%股权。交易完成后,法尔胜及下属子公司将合计拥有广泰源100%股权。

  公告显示,此次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目前交易价格尚未出炉。若按前次收购价测算,广泰源49%股权价值4.41亿元。

  公司表示,本次收购将有效改善经营现状,推进向环保业务转型发展。相对主业持续低迷的法尔胜来说,环保业务的注入可谓一剂强心针。

  法尔胜于1999年登陆资本市场,曾被誉为中国钢绳行业的隐形冠军。近年来,由于金属制品行业产能不断扩张,市场供大于求,库存积压问题严重,产品价格不断下探,公司利润空间持续被压缩,2003-2015年利润一直在3000万元以下徘徊。

  主业增势乏力,转型成为必由之路。2016年,法尔胜将目光瞄准了金融赛道,斥资12亿元从控股股东泓昇集团手中收购摩山保理100%股权。然而,摩山保理在2019年度出现业绩变脸,亏损额达6.36亿元,直接导致法尔胜当年巨亏7.8亿元。

  巨亏之下,上市公司在2020年年度将摩山保理100%股权卖给了中植系旗下深圳汇金创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价4亿元,取得转让收益4540万元。

在剥离保理业务之后,公司还在不断剥离传统金属主业资产。1019日,法尔胜发布公告,拟作价1.56亿元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精细钢绳有限公司100%股权;去年,还曾出售了全资子公司法尔胜阜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旗下闲置的土地、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

 

国家电投60亿元打造光储实验平台

 

  近日,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的首个国家光伏、储能户外实证实验平台首期建成。该平台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行管理,“十四五”期间投资约60亿元。

  据了解,该平台是由国家能源局批复的首个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可为新能源行业提供实证、实验、检测等服务,有望为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和应用带来新的指导方向。

  黄河公司表示,该平台设立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储能产品等4个产品实证实验区,以及储能系统、设备匹配等2个系统实证实验区。项目规划布置实证实验方案约640种,首期已布置方案161种,今后每年还将新增当年各类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的各类实证实验。

  黄河公司是国家电投控股、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大型综合性能源企业,亦是国内具有平台设计、建设、运营经验的大型国有企业。

  并网光伏电站配置储能装置已成为目前行业的共识。黄河公司介绍,该平台利用的储能方式包括电化学类储能、机械类储能、电磁类储能,其主要有两个实验方向:一是通过储能产品的实证实验,得到结论包括电池相关效率、循环次数、投资成本、度电成本等;二是分析研究“光伏+储能”“风电+储能”“光伏+风电+储能”三种不同应用场景能量管理的最佳运行策略。

 

宝钢股份拟分拆宝武碳业至创业板上市

 

据悉,宝钢股份1122日公告,由其控股的宝武碳业拟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该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5亿股股份,分拆上市后仍由宝钢股份控股。

宝武碳业主要从事焦油精制产品、苯类精制产品与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焦炉煤气净化服务。

公告披露,根据宝武碳业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初步考虑用于新型炭材料项目、苯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向。

 

上汽集团拟分拆捷氢科技至科创板上市

 

  据悉,上汽集团(600104)1125日晚间披露公告,拟分拆子公司上海捷氢科技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上汽集团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捷氢科技的控制权。

  捷氢科技是上汽集团深化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能力建设的关键载体,主要从事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工程技术服务。

  今年10月份,捷氢科技推出了全球领先的捷氢启源M4H燃料电池电堆,完全自主设计开发,44个一级零部件全部实现国产化,自主化程度和国产化率均达到100%。搭载M4H电堆的捷氢启源系列燃料电池系统,电堆功率、电堆功率密度、系统功率等核心技术指标,对标以丰田为代表的全球顶尖水平。

  2020年,上汽发布中国汽车行业首个“氢战略”:“十四五”期间,将推出至少十款燃料电池整车产品,建立起千人以上燃料电池研发运营团队,形成万辆级燃料电池整车产销规模。2021年,上汽携手鄂尔多斯市打造全球首个万辆级燃料电池汽车(重卡)产业化应用项目,首批红岩燃料电池重卡已正式投入运营。

  氢能被普遍认为是脱碳和未来清洁能源的重要解决方案。本次分拆捷氢科技至科创板上市,是上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提升氢能源关键技术能力,打造绿色经济增长新引擎的重要实践,同时也是上汽积极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加快氢能和氢燃料电池的产业化和商业化进程;有利于上汽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建设,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捷氢科技提升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产业核心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告显示,上汽集团目前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捷氢科技68.30%的股权,为捷氢科技的间接控股股东。

  通过本次分拆上市,上汽集团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将拥有独立的上市平台,有助于实现聚焦,进一步提升捷氢科技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专业化经营水平,提升捷氢科技的品牌和市场形象。

上汽集团是目前国内产销规模最大的汽车集团。

 

12家中企被列入“实体清单”

 

  1124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以“从事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为由将位于中国、日本、巴基斯坦和新加坡的27个实体和个人加入到了实体清单当中。

  根据美国商务部声明,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和个人将受《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及其实施条例出口管理条例》约束的物品的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移限制。对于在此最终规则中添加到实体列表中的实体,工业与安全局强加了适用于所有受EAR约束的项目的许可要求。此外,对于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移到本规则中添加到实体列表的实体,没有许可证例外,工业与安全局对这些实体实行拒绝推定的许可审查政策。

具体来看,这些公司中包括12家中国公司,它们分别为嘉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科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国科微、新华三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远望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国盾量子、陕西智恩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华迅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芯片及量子相关企业。A股有三家上市公司涉及此事,分别为国科微(300672)、国盾量子(688027)、紫光股份(000938)。

1125晚间,针对被列入“实体清单”一事,上述三公司均发布公告做出回应:国科微称正积极应对,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不受直接影响;国盾量子表示,公司一贯坚持自主可控,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总体可控。紫光股份则称该事项对公司现有运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2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表示,美国商务部出台新的制裁清单,不符合中美两国元首共识,不利于中美两国,不利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世界经济复苏。美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随意出台制裁措施,严重缺乏事实依据,程序非常不透明,中方表示强烈抗议。

 

·海外经济·

 

通胀形势逼人多国央行加息

 

  据悉,为避免资产泡沫并防止通胀进一步加剧,韩国央行在1125日宣布加息25个基点至1%,这是继826日首次加息之后的第二次动作。韩国央行加息背后,是通胀预期再度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热议的话题。

  根据韩国政府公布的数据,韩国10月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2%,是20121月以来最快的同比涨幅。除了加息,韩国央行还将今年的通胀预期上调至2.3%,将2022年通胀预期从1.5%上调至2%,表明该行预计到明年通胀水平或将超过其目标水平2%。此外,家庭债务也被认为是可能拖累经济的因素,因为在借贷成本处于创纪录低位且持续时间异常长的情况下,韩国家庭债务增长迅速。

  韩国央行在今年8月正式启动紧缩周期,而多国央行的“加息旋风”则越刮越猛。就在1124日,新西兰央行宣布将基准利率上调25个基点至0.75%,以进一步遏制通胀,这是该行10月以来第二次加息。新西兰央行表示,连续加息的最主要动因是近来新西兰通胀居高不下。9CPI同比上涨4.9%。此外,巴西央行此前更曾连续六次加息。分析人士表示,即使是短暂的通胀也会严重影响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的币值,而且随着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变化预期,利率上升或将使此前流入新兴市场的资本出现外逃现象,也是其中风险之一。

在全球饱受通胀压力之际,美联储的动作格外引人关注。美联储最新公布的11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显示,美联储官员对美国通货膨胀形势感到担忧,称如果物价持续上涨,美联储愿意提高联邦基金利率水平。会议纪要还显示,出于对通胀压力增加的担忧,一些美联储官员希望以每月超过150亿美元的速度更快缩减资产购买规模。根据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数据,目前投资者预计美联储在明年5月前加息的可能性已升至50%以上。

 

多国联手释放石油储备

 

据报道,日本政府1124日宣布,将配合美国为平抑油价而释放战略石油储备的行动,在不违反石油储备法的前提下释放国家过剩石油储备。

  日本政府预计将首先释放420万桶,约相当于日本国内12天的需求量,后续可能根据需要继续追加释放量。

  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小山坚认为,日本释放的仅是过剩储备,释放量有限。从增加供给角度来看,此次联合释放石油储备行动效果如何尚难判断。

1123晚间,美国白宫发布声明称,美国将与其他国家一起协同释放战略石油储备,其他国家包括印度、日本、韩国和英国。美国将释放5000万桶战略石油储备(SPR)。

美国能源部表示,这5000万桶原油最早将于今年12月中下旬开始投放市场,其中1800万桶已得到国会批准将直接销售,另外3200万桶属于短期交换,等到油价平稳后约定于2022年至2024年归还战略石油储备。截至1119日,美国战略石油储备的储油总量约为6.05亿桶。

另据悉,韩国政府1123日宣布,将与日本、印度等主要石油消费国一同参与美国提议的共同释放石油储备计划。

韩国政府表示,将与美国等协商后,再确定具体释放规模、时间和方式等细节,预计释放规模将与此前韩国和国际能源署(IEA)之间的国际合作持平。此前,韩国政府在2011年曾根据国际能源署的要求释放了4%的国家石油储备,达到346.7万桶。分析人士由此认为,此次预计也将释放韩国储备总量的4%5%

据报道,紧随美国宣布释放紧急石油储备后,印度政府宣布,将释放500万桶战略石油储备;英国政府发言人也称,英国将允许私人持有的石油储备项目自愿释放。

 

美国小幅上调第三季度经济增速至2.1%

 

据悉,美国商务部1124日公布的修正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2.1%,略高于上次预估的2%,但低于第二季度6.7%的增幅。

  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美国个人消费支出按年率计算增长1.7%,略高于上次预估的1.6%。反映企业投资状况的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低于上次预估的1.8%。当季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支出增长0.9%,略高于上次预估的0.8%

  经济学家指出,今年夏天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蔓延造成美国疫情反弹,个人消费支出和就业增长明显放缓,加之供应瓶颈限制和通胀压力高企叠加影响,导致第三季度美国经济创下年内最低增速。不过,随着美国疫情趋于缓解和年底销售旺季的到来,以及美国国会近期通过约1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法案,美国经济增速有望在第四季度反弹。

  由于全球供应链持续受到疫情干扰,物流运输不畅,经济学家认为,供应链瓶颈仍将是制约未来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华尔街日报》10月对67名经济学家进行的调查显示,约一半受访经济学家将供应链瓶颈列为未来12-18个月美国经济面临的最大下行风险,45%的经济学家预计到明年下半年美国供应瓶颈问题才会出现实质性改善。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经济数据进行三次估算。今年第三季度GDP数据的第二次修正值将于1222日公布。

 

韩国央行将基准利率上调至1%

 

  据悉,韩国银行(央行)1125日召开金融货币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将基准利率由0.75%上调0.25个百分点至1.0%

  受新冠疫情影响,韩国央行2020316日将基准利率从1.25%大幅下调至0.75%,后于2020528日再次下调至0.5%,之后长期维持0.5%不变。今年8月,韩国央行将基准利率上调至0.75%,这是韩国央行时隔两个月将基准利率再次上调。

对于此次上调基准利率的原因,分析员认为,近期以出口为中心的韩国经济出现复苏迹象,物价上涨风险不断扩大,而金融环境较为宽松。

韩国银行行长李柱烈在上月全体会议后的记者会上曾暗示将在本月加息。

 

·研究探索·

 

共同富裕不是“均贫富”

 

《学习时报》1124日刊发署名王东京的文章指出,共同富裕不是"均贫富"

  我曾在发表的《基尼系数的经济含义》一文中说,经济学者在研究收入差距时,应将企业家财产与收入分开。企业家所拥有的厂房、机器设备等是他的财产;而用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费用,才是他的收入。两者不可混为一谈,不然会夸大企业家与普通人的收入差距,误导视听。

  10多年前,我还写过一篇《幸福的参照》。该文的主要观点是:人们的幸福感受,不仅取决于自己收入的高低,同时还取决于收入比较的参照。要是自己与自己比,增加了工资他会感觉到幸福;但要是告诉他,其他同事的工资比他增加更多,就属他最低,他可能立刻转喜为忧,愤愤不平,之前的幸福感也荡然无存。

  所以我一贯的观点,在现阶段,我们既不能无视收入差距,也不宜过度渲染收入差距,更不能夸大收入差距。最近学界正在讨论“三次分配”,为参与讨论我写了《“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不料文章发表后有位相熟的企业家打电话问:“三次分配”何时启动?我明白他担心什么,他是担心“三次分配”是否会“均贫富”。

  事实上,中央讲得很清楚,“三次分配”是鼓励人们自愿捐助,不是均贫富。可人们为何会有此担心呢?在我看来,是人们一直对“共同富裕”有误解。何为共同富裕?传统观点认为,共同富裕就是同等富裕,不存在收入差距。而要消除收入差距,不仅要调节收入增量,也要调节财产存量。所谓调节财产存量,无疑是“均贫富”。

  从理论上追溯,此观念最早是来自英国学者莫尔。1516年,莫尔出版了《乌托邦》,指出人类理想社会是消灭了财产私有、人人平等的社会。后来法国学者巴贝夫等人指出,人人平等的社会,收入应该平均分配。再后来,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了“收入均等化定理”,说收入分配越平均,社会福利就越接近最大化。

  这当然是学者的看法。令人不解的是,普通民众知道莫尔、巴贝夫、庇古的并不多,人们“平均分配”的观念从何而来?对此,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作过讨论。他认为,“平均分配”是人类普遍的价值认同,或者说是人的天性。其实,中国民间也流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说法,意思与罗尔斯的解释不谋而合。

  有大量事实可以佐证。远的不说,以中国为例: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国家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可那时实际搞的是平均主义分配,吃“大锅饭”。改革开放后,国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虽然人们的收入都有提高,可却出现了“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究其原因,是有人对“收入差距”不满,产生了仇富心理。

  由此可见,目前社会上确实有人存在“平均主义”观念,而且根深蒂固,短期内不可能根除。也正因如此,对推动共同富裕,人们往往会想到“均贫富”。而我要指出的是,共同富裕绝不是“均贫富”。那样做既不符合中央的精神,也有悖于市场经济分配原则,最终不仅不能共同富裕,反而会导致共同贫穷。

  早在改革开放初,邓小平就讲,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而同时又说,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按照他的构想,要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让先富带后富。当年上大学时,有位教授对邓小平的构想作过形象解释。他说好比坐公交车,若乘客不排队,一窝蜂地挤,堵死了车门谁也上不去;要是分先后排队,反而容易上车。

  回头看,邓小平当初的构想是正确的。现在的问题是,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有人先富起来了,中等收入人口超过了4亿,那么怎样让先富带后富呢?中央明确讲,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国家宪法也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是说,先富带后富不能“均贫富”。

  有人说,政府可以鼓励富人捐助。富人愿意捐助当然好,可低收入人口多,捐助怕是杯水车薪。我的观点,政府应支持富人投资创业。要知道,支持富人投资就是先富带后富,而且可取长效。投资增加,生产的财富会增加,政府税收和就业岗位也会增加。读者想想,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国家税收越来越多,政府是不是可以更好地照顾穷人?

  倘若不是这样,反过来让人们“均贫富”,效果必事与愿违。听朋友讲过一件真事。张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城里打工多年,后来回乡办养鸡场,收入可观,小儿子一直在家种地,至今没娶上媳妇。于是张大爷让大儿子先富带后富,拿出10万元资助弟弟做生意。结果呢,弟弟不善经营,不到半年便血本无归,而哥哥资金周转不灵,收益也大不如前。

  一个家庭如此,一个国家也一样,不能简单“均贫富”。经济学讲,人的行为选择是在特定约束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站在富人的角度,国家若不保护私人财产权,富人没有安全感,自然不会放手投资;站在穷人的角度,如果允许“均贫富”,可以坐享其成,他们也不会勤劳致富。

  分析至此,我最后的结论是:推动共同富裕不能“均贫富”,应重点做好三件事:第一,严格保护私人财产权,让企业家有安全感,支持他们放手投资,将财富“蛋糕”做大;第二,引导企业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第三,政府应承担起扶贫的主要职责,用财政资金扶持贫困群体发展生产、提高收入。

 

·社团工作·

 

广西海外矿业产业联合会成立

 

1122,广西海外矿业产业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南宁召开,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成员,50多家单位签署了《加强海外矿业合作共同倡议》。

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广西矿业企业抱团“走出去”,拓展矿业发展空间,从2019年到2021年,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南宁)组织广西各大知名矿业企业、科研院所、地勘单位充分研讨,达成共建“广西海外矿业产业联合会”共识。今年10月,自治区民政厅下发通知,准予使用“广西海外矿业产业联合会”名称,截至1117日,确认加盟入会的企业(单位)63家。

联合会旨在有机整合广西矿业领域资金、信息、渠道、科研、勘查、开发、设备、贸易、人才等全产业链优势资源,为中资矿业企业快速在境外开展矿产资源合作勘查与开发、合理避让风险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撑和专业技术服务,促进国际矿业产能合作项目落地实施。

 

乐清市成立数字经济产业联合会

 

  1122日,乐清市数字经济产业联合会成立,浙江云谷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献锋担任首届会长。

据悉,该联合会是温州市第一个数字经济产业联合会,首届联合会会员单位96家,由浙江云谷数据有限公司、正泰(乐清)科技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筹备成立。

会长黄献锋表示,根据乐清现有产业基础,联合会将协同广大会员企业共同努力,全力打造国内领先、具有乐清特色的产业链,一是围绕泛在电力设备、数字安防、车联网等乐清优势产业,突破发展智能传感器、物联网通信设备的关键技术,建设温州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发展的“核心区”;二是围绕以5G基站、5G通信模组及关键零部件为核心,发展“5G+电子信息”产业链;三是围绕着“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目标,重点以“电力储能”领域为契机,引入上下游储能企业,共同构筑“乐清电力储能”产业生态,实现乐清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全面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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