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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9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8日下午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在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恢复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习近平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一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可以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二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三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我们要抓住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牵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习近平强调,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要全面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习近平指出,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要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战略前沿和制高点领域,立足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加速产品和服务迭代。

  习近平强调,要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要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纠正和规范发展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做法,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

  习近平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要改进提高监管技术和手段,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要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要开展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要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要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就涉及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

  习近平强调,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要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素养和技能,夯实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社会基础。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0月19日,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此次反垄断法修改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针对反垄断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受国务院委托向会议作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说明时指出,我国现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对于保护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法在实施中也显现出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问题。

  草案明确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在规定国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草案总结反垄断执法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对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设置障碍,对其他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的,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加强民生、金融、科技、媒体等领域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草案提出,建立"安全港"制度,规定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的,原则上不予禁止;建立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规定在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导致审查工作无法进行,以及出现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情况、新事实需要进行核实等情况下,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计算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期限。

  草案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执法的保障。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配合义务,并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草案还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针对反垄断执法中反映出的问题,大幅提高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了对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以及信用惩戒的规定。

 

24部门印发《"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10月19日,商务部等24部门发布《"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服务贸易发展方向和任务进行部署。

  《规划》提出,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出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大幅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加大在要素自由流动方面的制度创新力度,在服务领域标准、规则等方面探索加大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力度。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开展差异化探索。

  "十四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出口增速高于全球平均增速。服务贸易在贸易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增速快于服务出口增速,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年均增长 8%左右。服务进出口更加均衡。国内布局更加优化,国际市场空间布局进一步拓展。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出口竞争力明显增强,向价值链高端持续攀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参与服务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不断提升。

  展望 2035 年,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确立。服务贸易发展内生动力更加强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服务贸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贡献更加凸显。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位居全球前列,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明显增强,"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

  《规划》提出,扩大外资准入领域。健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支持商业存在模式服务贸易加快发展。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推进服务领域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破除负面清单之外隐性准入壁垒。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归并资质资格许可,规范涉企检查。创新监管模式,设立自我承诺等便捷通道,减少服务进出口企业合规成本。

  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全国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提升自主开放水平,有序减少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下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制定与负面清单相配套的监管措施和监管制度。完善开放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服务贸易监测预警和开放安全审查。促进服务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进实施技术进出口管理便利化措施。适应服务贸易企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外汇收支管理措施。完善与现代服务贸易相适应的灵活就业政策,畅通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渠道。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

 

央行将继续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政策框架

 

  10月21日,在"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会议"论坛上,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围绕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进展,以及对下一步引导市场资金支持绿色发展的安排发表看法。

  易纲表示,我国高度重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在2018年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了总体制度框架。近期央行和银保监会公布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名单,明确了附加的监管要求。19家银行中有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和4家城商行,它们的资产加起来占银行业总资产的60%。

  易纲强调,认定系统重要性机构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有助于抓住重点,更好促进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央行始终把握平稳过渡,维护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的要求。总体来看,19家银行的覆盖面总体合适,附加监管指标要求总体适当,比如资本充足率方面,目前19家银行均已满足了监管要求。同时,还对不同组别的银行设置差异化、阶梯式的监管指标,并设置1年多的过渡期。"这些安排既可以有效促使银行做好资本规划,增强抗风险能力,也不会产生太大的资本补充压力,有助于避免信贷紧缩效应,有助于维护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易纲称。

  此外,为维护金融系统稳定运行,易纲强调,要继续坚持金融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过于复杂的金融业务和产品设计会干扰风险定价并加速风险传染,我国金融业坚持分业经营,混业程度和业务复杂性相对较低,经营总体稳健。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强化风险隔离体制机制建设。

  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易纲透露,央行正在组织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金融机构也应积极通过环境风险分析主动评估和管理相关风险。同时,央行正在研究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强化能源总体的供应能力。

"今后,央行将继续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政策框架,维护好金融稳定。我们也期待中外系统重要性银行能够共同建立气候友好的愿景目标,带动更多的市场资金支持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易纲称。

 

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据悉,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10月15日,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附加监管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附加监管指标要求,包括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二是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并按规定提交央行牵头的危机管理小组进行审查。三是明确审慎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公司治理要求等。

  根据《附加监管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为附加资本的50%,分别为0.125%、0.25%、0.375%、0.5%和0.75%。不同组别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恢复与处置计划、信息报送与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附加监管要求不影响现有宏观审慎评估(MPA)规定的实施。《附加监管规定》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基于2020年数据,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附加监管,对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同时,《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易会满强调注册制不搞"拿来主义"

 

  据悉,证监会主席易会满10月20日参加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时表示,注册制不能简单搞"拿来主义",必须更加注重对资本的规范引导、趋利避害,加强对特定敏感领域融资并购活动的从严监管;从源头上遏制过度发债融资,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指出,注册制试点工作的方向和步伐是坚定的,小心求证、稳字当头的工作方法也是符合市场实际的,总的看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是正常的,是可控的。

  一是必须全面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必须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始终强调要督促中介机构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始终强调要统筹一二级市场的适度平衡。实施注册制必须立足国情市情,不能简单搞"拿来主义",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必须坚持的根本出发点。

  二是必须深刻认识资本的"双重性",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在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更加注重对资本的规范引导、趋利避害,加强对特定敏感领域融资并购活动的从严监管,减少风险外溢。同时,也希望相关方面同步建立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责任机制和制度体系,统筹过程与结果,推进行业监管关口前移,实现行业规范和行业发展同步,"有序"发展、管控"无序",共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科创板和创业板申报企业已主动撤回245家,不少是因为板块定位问题,这暴露出一些保荐机构在发展观、政策把握和内控上存在差距,片面追求数量和规模,质控跟不上。希望保荐机构与监管部门、交易所同向发力,持续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和政策执行效果。

  三是必须充分发挥各方合力,创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依法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相继实施,资本市场法治环境得到根本好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相互衔接的高标准立体惩戒已经有了良好开端,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逐步增强。希望市场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资本市场治理新格局。

  四是必须坚持刀刃向内,推动监管系统能力全面提升。要始终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发挥合力的监管理念,保持改革定力,强化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的评估优化,增强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的发行监管机制和全流程的监督制衡机制,扎实稳妥做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这项重大改革行稳致远。

  易会满指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小企业这个主体。始终坚守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进一步突出"更早、更小、更新",更好体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牢牢把握支持创新发展这个关键。围绕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积极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体系,同步试点注册制,不断增强制度的包容性、普惠性,促进形成科技、创新和资本的聚集效应。

  始终聚焦打造"主阵地"这个方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是"龙头",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是基础,要发挥好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龙头"撬动和"反哺"作用,不断做活做强创新层和基础层。同时,加强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加快完善服务中小企业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形成层层递进的中小企业成长路径和良好的多层次市场发展生态。

  谈及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易会满表示,债券市场是筹措中长期资金的重要场所,在直接融资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五年交易所债券市场合计发行约34万亿元,其中非金融公司债券13.3万亿元,占公司债券总量的72%;净融资8.8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5%。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总体平稳,违约率保持在1%左右的较低水平,但风险和挑战也不少。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形成各方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有效的制度环境和良好生态。

  一是要补齐服务短板、进一步突出创新点。服务实体经济是债券融资服务的天职。要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推动提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债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稳步扩大"双创"债、绿色债等发行规模。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助力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二是要加快完善与债券发行注册制相配套的法治制度环境。着眼于构建制度健全、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推动制定公司债券监管条例,健全分类趋同、规则统一的法律制度安排。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定价机制,提升信息披露监管有效性,深化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是要坚决从源头上遏制过度发债融资。一方面,建立完善跨市场信息共享制度,聚焦控制发行人综合负债水平,健全有效的债券融资约束机制,防止"高杠杆"过度融资。另一方面,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完善债券承销、评级等业务执业规范,督促端正发展理念,提升执业质量。

  四是要加强债券市场统一执法。近年来,债券市场在加强统一执法等方面已取得重要进展,证监会对一些典型案件开展跨市场执法,严肃了市场纪律。证监会将落实"零容忍"要求,不断完善统一执法机制安排,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生态。

  五是要稳妥处置债券市场违约风险。区分增量与存量,区分一般公司债与城投债,区分短期流动性困难与持续经营能力丧失,分类采取措施、精准拆弹,突出重点、抓早抓实,切实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同时,通过提升违约债券转让效率、优化上市公司债转股实施渠道、完善债券违约司法救济渠道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

 

证券期货业仲裁试点规则发布

 

  近日,中国证监会会同司法部充分研究,制定了《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试点意见》主要包括了六方面内容:

  一是在明确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提出试点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求在仲裁规则中设立注重调解、先行赔付、纠纷速裁、互联网仲裁专门条款。

  二是支持、推动在证券期货业务活跃的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仲裁机构内部试点组建证券期货仲裁院(中心),适用专门的仲裁规则,专门处理资本市场产生的证券期货纠纷。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提供专业支持。

  三是界定仲裁院(中心)的仲裁范围。仲裁范围包括证券期货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明确将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纳入仲裁范畴。

  四是对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和资本市场自律组织会员纠纷的仲裁作出专门规定。首先,基于仲裁机构确认违法行为的权限不足,对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的仲裁设定行政前置和司法前置程序。其次,对仲裁协议和仲裁条款作出规定,其中规定公司章程和会员章程载明相关纠纷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仲裁。再有,对于自律组织会员之间发生的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的,应当选择试点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

  五是规定仲裁员的选聘机制、提升仲裁员的证券期货专业水平,明确选聘条件,要求建立专门的证券期货专业仲裁员名册,证券期货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提出符合条件的专业仲裁员推荐名单等。

  六是对试点仲裁委员会与资本市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之间的合作,完善证券期货纠纷仲裁与调解、诉讼的有效衔接,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出规定。

 

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

 

据悉,为完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证券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推动建立行业声誉约束机制,维护证券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0月15日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8年金融危机后,声誉风险管理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12月,协会在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首次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总体框架上对证券公司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提出基本要求。近年来,伴随着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对加强声誉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协会依托风险管理委员会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声誉风险管控机制,并在借鉴境内外金融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行业意见,起草了专项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指引》制定理念符合国内外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趋势和要求,在声誉风险的基本定义和监管重点等方面与银保监会2021年发布的声誉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基本一致。

  《指引》共五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指引》的法律依据、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定义声誉风险,将证券经营机构行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相关行为形成的声誉风险纳入管理范畴。

  二是明确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及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指导证券公司建立组织健全、职责明晰、联动协作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公司新闻发布工作。

  三是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在战略规划、公司治理、业务运营、信息披露、工作人员行为管理等经营管理各领域充分考虑声誉风险,从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应对、报告等环节实施声誉风险的全流程管控。

  四是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工作人员声誉约束及评价机制,从制度建设、管控部门、人事管理、信息登记、内控监督等层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公司将声誉风险纳入工作人员的考核范围,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

  五是加强自律管理,按照《指引》,协会可对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和检查,对证券公司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证券公司对相关人员的问责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协会。

  声誉作为证券公司长期培育积累的无形资产,不仅是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也是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战略资源。加强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和声誉资本建设,对于推动建立行业声誉约束机制,维护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生态,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证券公司应对照《指引》,将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到具体业务和人员行为规范中,加强公司及工作人员声誉风险管理,不断优化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提升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有效防范应对声誉风险。

  下一阶段,协会将会同监管部门开展培训和交流,做好相关规则解读,推动行业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管理能力,为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银保监会要求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

 

  据悉,为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险保障需求,更好服务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国银保监会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人身保险产品是保险行业基石,也是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人身保险产品数量增长较快,但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产品供给覆盖面不够广,风险保障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意见》共十二条,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多领域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尤其强调了普惠、健康、养老以及区域保险等四大领域,以及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儿童、低收入人群、新业态从业人员、军人、以及特殊岗位等六类人群。

  银保监会指出,将支持保险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创新发展各类养老保险产品,探索将长期护理责任、风险保障责任和养老金领取安排与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有效衔接;立足长期健康保障,提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水平,支持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提高投保年龄,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的医疗保障;提高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风险保障力度,鼓励开发区域性人身保险产品,为不同区域的人群提供意外、医疗等各类保险保障。

  二是有效提升人身保险产品供给能力。强化责任担当,要求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开发管理机制,探索分级分类管理,有效改善产品供给质量;加快数字化转型,配套开发适应各类场景且符合精算原理的人身保险产品;加强行业基础研究,合理划分不同人群风险等级,探索制定各类行业标准发生率表;改革产品监管机制,建设产品智能审核系统和登记管理机构,发挥第三方机构服务监管作用,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监管质效,强化属地监管优势,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防止"伪创新""乱创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中,对于如何提高老年人以及快递员、外卖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力度的问题,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做了进一步阐述。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科学厘定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此外,《意见》还鼓励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加快开发适合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供多元化定制服务。

 

财政部就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本次《草案》拟与证券法罚则相衔接,加大对执业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针对合伙组织形式特点,对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责任人员处以巨额罚款,通过严惩重罚实现有效震慑。

  财政部指出,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为整个行业的恢复重建和规范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据,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本次修订按照"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归位尽责,协同发力"的原则,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注重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推动建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本次修订涉及面广、修改条款多,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据悉,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为七章四十六条,《草案》修订后为十章九十九条,增加了64条,修改了35条,并新增"监督管理"、"特定实体审计"、"会计服务市场开放和跨境审计"三章。财政部指出,《草案》主要从五方面修订: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二是加强特定实体审计监管,提高资本市场审计质量。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执业环境。四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五是规范跨境事项管理,服务对外开放。

  在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上,《草案》与证券法罚则相衔接,加大对执业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针对合伙组织形式特点,对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责任人员处以巨额罚款,通过严惩重罚实现有效震慑;对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规主体处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的"资格罚",整肃行业秩序,净化行业环境。

  比如,根据《草案》第八十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从事执业活动时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制从业六个月至一年,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同时,《草案》补充细化了违规情形,科学设定处罚。对有照无证、挂靠执业、网络售卖、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未专职执业等各类违规行为,根据行为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设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此外,在规范跨境事项管理上,《草案》还对跨境业务作出了统一规定。将散见于现行制度中的涉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为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股票和债券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业务的相关规定,作出统一规定。

 

四部门发出科研机构免税礼包

 

  据悉,为加强和规范对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社会研发机构(以下统称"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管理,10月19日,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下称《细则》),提出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名单内科研院所可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规定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减免税手续。《细则》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细则》印发后,科技部开展适用"十四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第一批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基地、转制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工作,将核定后的第一批名单函告海关总署,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

  自2022年开始,科技部于每年3月底、9月底前,分两批审核上述科研机构名称、科研领域变更以及新设、合并、分立等情况,将核定后的名单注明批次函告海关总署,抄送财政部、税务总局;并于每年3月底开展上一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一并将其依托单位函告海关。上述科研机构适用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有有效期限的,在核定名单中注明其享受政策的有效期限,一并函告海关。

  此外,《细则》规定,经核定符合免税资格的上述机构免税进口商品范围,按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项下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执行。

  对于按照本细则核定的第一批名单中的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科研院所自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起始之日起享受政策;科研基地自批准成立之日起享受政策,具体由科技部在第一批名单中注明享受政策起始日期;转制科研院所自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之日或批准进入企业之日起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体由科技部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名单中注明享受政策起始日期;社会研发机构自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效期起始之日起享受政策。

 

韩正要求确保能源安全保供

 

  据悉,国务院副总理韩正10月19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今年四季度和明年初有关重点工作。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韩正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成绩来之不易。要把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要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提前谋划明年工作。

韩正强调,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协同,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有效增加煤炭生产能力。研究采取有力举措,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

要落实好燃煤电价扩大浮动范围政策,帮助煤电企业缓解阶段性困难,研究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

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健全节约用能的激励和约束政策,从供需两端发力促进能源行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调控高耗能行业用能,做好精细化有序用能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国家能源储备能力。

要坚持民生优先,守住安全底线,坚决保障好民生和公共服务用能需求。

 

国家发改委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行干预措施

 

  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重点煤炭企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发改委明确,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连创历史新高,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对电力供应和冬季供暖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煤炭是重要基础能源,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目前价格涨幅已完全脱离供求基本面,且临近采暖季,价格仍呈现进一步非理性上涨的趋势。

  华创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宏观分析师张瑜日前曾表示,今年9月PPI同比增长10.7%,同比读数创有数据记录(1996年)以来的历史新高。究其原因,是以煤炭为主的国内通胀因素持续推升PPI同比。在四季度动力煤或供需缺口的情况下,叠加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库存仍处于相对低位,动力煤供需偏紧的格局可能仍将延续,动力煤价格大概率呈震荡走势,并且有易上难下的风险。

  同时,在10月19日下午,发改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研究安排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各项重点工作。国家铁路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管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国家能源、中煤等重点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对下一步保供稳价工作提出了八项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释放煤炭产能。二是稳定增加煤炭产量。三是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四是进一步落实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五是推动煤电机组应发尽发。六是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气。七是加强能源运输保障。八是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

  在释放煤炭产能方面,会议提出,在已核增产能的基础上,通过挖掘生产煤矿产能核增潜力、基本建成煤矿加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停工停产煤矿抓紧复工复产、允许煤矿释放应急储备产能等多种途径,再释放一批煤炭产能。

  在增加煤炭产量方面,会议提出,四季度所有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满负荷安全合理组织生产。各地要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保持煤矿正常生产,确保煤矿在安全条件下能产尽产,力争煤炭日产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

  此外,在10月19日下午,发改委财金司主要负责同志还带队赴郑州商品交易所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今年以来动力煤期货价格走势和依法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动力煤期货有关情况。会议指出,当前相关部门全力推动煤炭增产增供,郑州商品交易所要高度关注动力煤期货交易价格波动,着力加强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梳理排查异常交易,依法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行为并公开曝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为煤炭保供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

 

 

证监会将坚决抑制动力煤过度投机

 

  10月20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发布答记者问,回应了应对动力煤价格过快上涨的措施。发言人表示,将积极主动、多措并举,指导交易所采取措施,坚决抑制过度投机,杜绝资本恶意炒作。

  今年以来,受供应紧张、需求旺盛等因素叠加影响,动力煤等主要大宗商品期现价格同步上涨。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主动服务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配合做好保供稳价,支持企业风险管理,交易所出台了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服务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强化期货市场监管,证监会将积极主动、多措并举,指导交易所采取提高手续费标准、收紧交易限额、研究实施扩大交割品的范围等多项措施,坚决抑制过度投机,杜绝资本恶意炒作。同时,保持对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发言人还表示,证监会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强化内控,运用好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促进稳健经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下一步将继续配合宏观管理部门做好期现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组织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共同维护期现货市场平稳运行。

 

六部门发文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综合运用质量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外贸政策、监管政策等手段,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切实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质量政策推动质量提升。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主要包括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运用质量基础设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是国际惯例。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建立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的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提供高效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严把质量安全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政策环境,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

  《意见》明确了9个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更好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重要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弘扬优良的民营企业质量文化,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等举措。

  为保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意见》还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引导、总结宣传。建立部门协调联络机制、民营企业沟通座谈工作机制。引导各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引导窗口服务单位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引导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全国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和网络,深入把握民营企业需求,查找存在的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质量技术服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引导民营企业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升级内生动力,把《意见》落地落细,推动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政策要闻

 

▲审计法修正草案二审

 

  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从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和审计工作有关程序等方面进行修改,从而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草案二审稿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结果的运用,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草案二审稿明确,遇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不受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规定的限制。

 

▲期货法草案名称拟调整为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19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期货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期货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次草案二审稿根据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将本法名称修改为"期货和衍生品法"。

  在本次审议的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中,增加期货交易的定义,即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增加衍生品交易的定义,即期货交易以外的,以非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远期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明确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定义。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此次审议的草案取消对除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外的其他期货服务机构的备案要求。草案还进一步强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风险监测监控、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责任。

 

  ▲中期协就《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引导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升内部控制水平,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研究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引》),并于近日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主要依据是《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相关章节及一系列自律通知的要求。上述规则对促进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内容相对原则,且对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的要求较为分散,其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中期协于今年上半年启动这项工作,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指引》,旨在明确各类业务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实践指导,切实把好风险防控关。相关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引导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搭建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按照内部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管理、内外部监督等五大要素,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是突出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交易商属性,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在期货及衍生品方面的专业优势,设计个性化的套期保值方案,按照科学的模型估值定价。公司要合理利用期货、期权等工具,有效对冲自身风险,确保各项业务的风险敞口在规定的限额内。

  三是聚焦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控制活动,按照期现类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和仓储物流业务四大类型,针对各类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同的风险点,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

 

▲郑商所对动力煤、红枣期货部分合约实施交易限额

 

  据悉,郑商所10月19日宣布,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自2021年10月20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手。自2021年10月21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红枣期货2112、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并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2个交易日超过交易限额的,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郑商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证券期货业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据悉,为进一步强化"十四五"时期信息技术对证券期货业的支撑、创新和引领作用,证监会科技监管局10月21日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发布《证券期货业科技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

  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在论坛上介绍,《规划》主要包括持续打造一体化行业基础设施、推进科技赋能与金融科技的转型、完善行业科技治理体制、塑造领先的安全可控体系、提高科技标准化水平、提升金融科技的研究水平等六方面内容。

  姚前还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一个底线、两大主题、三大体系、四项原则、五项能力、六大目标进行了介绍。

  具体来说,"一个底线"是指始终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一底线;"两大主题"是指紧扣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数据让监管更加智慧两大主题;"三大体系"是指健全科技治理体系、数据治理体系、标准化工作体系;"四项原则"是指"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统筹协调、开放共赢,自主可控、安全高效";"五项能力"指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数字化监管能力、基础设施的支持支撑能力、数据安全治理能力、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六大目标"包括行业金融科技创新行稳致远、行政监管自律监管协调联动、科技和数据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行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全面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深化实施。

 

国资改革

 

国资委明确能源保供是今年央企考核主要指标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党委10月18日召开扩大会议,对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会议对煤炭企业、发电供热企业、电网企业、石油石化和管网企业全力增产保供作出进一步安排。

  会议指出,近期国资央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急动员部署,千方百计组织生产,调动一切资源扩产增销保供。煤炭企业主动作为增产保供,在东北地区煤炭日均产量稳步增长;发电企业不计代价补充电煤库存,快速启动临停燃煤机组,全力以赴多发多供;电网企业统筹全网资源,加强运行监测,保障电网稳定运行,为能源电力保供作出了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国资央企的责任担当。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能源电力保供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增产保供。煤炭企业要优化产能布局,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已核准且建成的露天煤矿要加快投产达产,加强与地方国企协同提升供应能力,带头执行长协价格,积极保障发电供热和群众用煤需求;发电供热企业要全力保障机组能开尽开,水电核电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度电必争"、多发满发,积极提高电力供应能力;电网企业要强化大范围资源配置和全网统一调度,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增强消纳新能源和安全运行能力,配合地方政府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决保障民生、冬季取暖、公共服务等用电需求;石油石化和管网企业要增产增储,加大油气勘探开发,积极发展页岩气、煤层气,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多元开展国际油气合作,不断提升保供能力。要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做好绿色环保工作,坚守责任使命,在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中发挥好托底和支柱作用。

  据悉,国资委出台了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考核奖惩办法,把保供作为今年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推动企业担当履责,为能源保供多作贡献。

 

浙江出台行动方案敲定国资国企助力共富重点

 

  日前,浙江省国资委出台《国资国企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地方前列,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国资国企物质基础、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国有资本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全面巩固,战略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省国资委负责人介绍,《行动方案》围绕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实力不断增强、产业引领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等四方面目标,提出了相关量化指标。

  《行动方案》提出三方面18项主要任务:着力承担好责任,聚焦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新就业增长点培育、国企收入分配优化、"善行浙江"建设等方面,促进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着力发挥好功能,围绕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着力发展好企业,推进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等,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

  值得关注的是,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制定省属企业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三个机制""一个平台",即建立省属企业在山区26县基础设施项目引导和倾斜机制、创新省属企业与山区26县合作机制、建立"一县一组"组团式帮扶机制,设立省属企业主导、地方参与、民企入股的山区建设投融资运营管理平台。

 

如何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经济参考报10月19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夏小雄的文章指出,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有企业是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领头雁”、“压舱石”。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党和国家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深化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政策,其中一项至为重要的就是要激发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充分运用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和实践经验智慧,高效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提升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活力。

  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践挑战问题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尝试在原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改革,此后不断尝试探索引入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并且把职业经理人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为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确立了政策基础,不断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具体实施落地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但就近年来的实践情况来看,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在体系构造和实施操作层面依然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职责权限定位不清,对职业经理人的经营管理权限缺乏明确的界定,未能在《公司法》一般规定之上结合国有企业特性就职业经理人的权限作出更为准确的规定,尤其是未能妥善处理与党的领导、国有企业出资人、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关系,职业经理人到岗之后有时难以独立自主地开展经营管理工作;选聘委任存在问题,缺乏科学民主的选聘程序,选聘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内部控制的现象时有发生;考核激励不够完善,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标准、程序不够明确,激励的“合理性标准”和“正当性程序”缺乏,激励政策不够市场化,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有限,导致很多优秀职业经理人不愿进入国企工作;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有待完善,对职业经理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承担的标准和形式等问题并没有得以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经营亏损就追责”、“投资失败就追责”的不当倾向;监督管理需要强化,目前尚未根据国企职业经理人的特殊情况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机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贯彻落实。

  实践中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国有企业依然面临很多现实挑战问题需要处理,比如在企业内部推选的职业经理人和外部聘用的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职权如何分配?职业经理人市场化的薪酬体系、激励政策同国有企业原来行政化的薪酬体系、激励政策如何平衡?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身份”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行政化身份”如何协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政治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可以适用于国企职业经理人?这些问题依然构成当下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行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挑战,只有妥当处理了这些问题才能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我国的生根落地,才能有效发挥其制度效能。

  我国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改革发展确实面临诸多挑战和许多问题,必须对之加以完善,而讨论完善路径可以从多个维度加以展开,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推动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和法制化完善。

  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市场化改革

  “市场化改革”强调充分尊重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市场经济逻辑,强化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竞争和权、责、利的统一协调,充分强调国有企业体制下职业经理人的相对独立性且赋予其较为宽泛的经营管理权限,使得他们能够在权限范围之内独立自主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而不受到其他主体任意干预。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委任必须公开透明,强调在同等条件基础之上申请人之间的平等竞争,通过合理的竞聘机制择优选择优秀人才担任职业经理人,而相应的薪酬激励必须符合市场化政策,给予职业经理人足够的激励去为国有企业整体利益积极主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强化职业经理人的法律责任约束和市场声誉评价,当其违反法定权限或约定权限从事了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行为时,必须就相应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并承受相应的市场声誉评估。当然,如果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在职权范围之内勤勉尽责地从事经营管理行为,即便是给企业造成亏损或导致企业投资失败,不必然要对上述亏损或失败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市场声誉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是要求职业经理人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大胆进行决策,而不必为合理的、谨慎的投资决策承担法律责任。

  强化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是为了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的内在要求。

  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法制化完善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法制化完善,对于全面解决处理当下国企职业经理人改革面临的深层次难题和根本性挑战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当然,“法制化”首先强调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有法可依”,也就是说必须将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问题加以规范化、规则化,通过成文立法为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施提供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则。这不仅能为各级国有企业监管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提供合法性依据,同时也能给各类国有企业具体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规范指引。

  同时,也要意识到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往往是抽象的、静态的,如果欲使法律规范能够充分地发挥其规范功能,必须要将其具体化、动态化,尤其是通过监管机构的监管执法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将相关的法律规则加以实质化,使得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法律规则在国有企业改革语境下变成“活法”,进而能够有效地处理实践中发生的疑难问题和面临的理论争议。

  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法制化是当下最为关键的问题。从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情况来看,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改革措施主要规定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国资委和各地国资监管机构所制定的政策文件当中,尚没有明确的立法对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做出具体规定。对于职业经理人未做出明确规定,对于职业经理人如何进入市场、融入企业,如何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规范管理,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行为指导缺乏法律依据,职业经理人成为了缺乏约束和监督的群体。基本法律规则的缺失不仅使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实践中经常面临“合法性难题”,更使理论界和实务界不能就国企职业经理人的体系构造和制度规范形成一致性理解,这就导致各地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和各类国企的创新实践不够一致,常会出现矛盾的改革举措,影响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践效果。

  推动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法制化,从根本上确认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合法性并就国企职业经理人的地位、权限、选聘、考核、监督、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作出一般性规定,进而有效地引导各地监管机构制定国企职业经理人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各类国企合法有效地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应当成为未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法制化进程的重要方面。

  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法制化的研究路径 基于以上考量,需要从法制化的维度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进行深入研讨。

  从法制化角度开展研究,首先离不开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本身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尤其是对经理人的法律地位和经理权的法律属性加以分析并阐释在国有企业的背景下所呈现的特殊性。此时需要基于公司法的一般原理和国有企业的一般属性对国企职业经理人涉及的基本法理问题进行探讨。其次,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改革完善,不能脱离我国国有企业整体改革历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历程是探讨职业经理人制度“走不出的背景”,必须在这种历史语境下分析国企职业经理人改革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以及既往的改革尝试,分析它们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并从法律角度探寻相应的问题解决之道和制度完善方向。这一问题此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但这是讨论当下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尤其是法制化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再次,在上述讨论基础上需要对当下国企职业经理人的既有法律规则进行体系性的检讨,分析所存在的基本问题,并就未来国企职业经理人专门立法进行探讨,分析专门立法可以发挥的功能、应当坚持的原则以及如何进行具体规范设计。最后,在探讨国企职业经理人专门立法的时候,还需要从理论角度检讨国企职业经理人的体系构造和制度优化,例如对国企职业经理人的地位、权限、选聘、激励、监督、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更为详尽的实践探讨。在抽象的、静态的立法规范之外,这一层面的探讨可以为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处理相应的争议问题提供更为具体的、动态的评价标准,并将各个问题背后所应优先保护的法律价值和法律利益,应当实现的监管目的,具体可行的法律解释方案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效果影响都进行系统的分析,进而为各个实践问题的处理提供相对较为完善的法律解释适用方案,为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法制化建构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协同推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企改革

 

经济参考报10月18日刊发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院教授廖红伟,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杨良平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为了进一步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需要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来为国有企业效率提升创造良好的产权基础。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随着企业非国有股比例的不断提高,非国有股东会对国有股东形成有效制衡,将促使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这表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将破除制约国企效率提升的体制机制弊端,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又将促使国资监管体制更加完善。

  单方面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只能达到“治标”效果,只有同时完善与国有企业改革阶段相匹配的国资监管体制才能够达到“治本”效果。因而,应推进两者协同发展,从而实现“1+1>2”的效果。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企改革的协同逻辑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改革,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依存。

  第一,两者目标和方向具有一致性。

  新时期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需要改革国资监管方式,推进国资监管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从而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在以“管资本”为主新型模式下,作为国有资本专业化运营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资本运作,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得以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主要体现在实施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样化改革等方面,旨在确立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并推动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融合,从而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运行效率。因此,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具有一致性,即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绩效,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国资监管体制由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有利于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旨在确立国有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因此,两者都是朝着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向改革的,两者改革的方向都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融合。

  第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效的前提条件。

  回顾四十多年国资国企改革历程可以发现,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阶段都是以同时期国资监管体制的显著性改革为前提条件。新时期,随着国资监管体制由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机构将更多采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监管出资企业,并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显然,在新型国资监管体制下,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并拥有自主经营权,遵循市场化原则配置企业资源,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

  第三,国有企业改革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实现形式和关键环节。

  当前,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应当围绕国资监管方式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和组建投资、运营公司两条主线进行,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然而,新时期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所要实现的双重目标与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相连,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载体和实现形式。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按照《公司法》相关要求,非国有资本出资人也应以股东身份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这将极大地限制国有资本出资人行政干预企业经营,并促使国有资本出资人以资本为纽带行使股东权利,从而推动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另一方面,在原有国有企业基础上改组或重新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在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之间建立隔离带,避免国资监管机构直接面对国有企业而出现的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等问题,有利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对国企改革效率的影响

  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需要推动国资监管机构科学合理地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一方面,对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事项,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另一方面,对于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从而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率。

  第一,改革授权经营体制,提升企业治理效率。

  在新型国资监管体制框架下,国资监管机构依法授权其直接监管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其自身不再直接监管企业经营决策。因此,作为委托人的国资监管机构只需聚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方面职责,把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的权利合理授权给专业化公司。由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属于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国有资本的运行和配置效率将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国资监管体制由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机构将以资本为纽带,按照出资额度聘请相应人员进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更多依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真正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第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一方面要求国资监管机构由行政化管理方式向法制化、市场化监管方式转变,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真正得到落实,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源配置,从而提升企业经营绩效。另一方面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引入非国有股东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向企业核心人员提供充分激励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内在动力。

  推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国企改革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经济部门的改革属于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实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需要保障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协同性。为实现国资国企改革目标,新时期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一是,需要总结前期实践经验,加强对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整体性研究,做好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协同推进的顶层设计;要加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现阶段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主要内容是转变监管方式及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落在实施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两者之间相互联系、彼此促进。首先,对国企进行分类改革是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基础。对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国有企业,国资监管机构必须根据企业类别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方式。以“管资本”为主意味着“管资产”在某些领域仍具有适用性,对于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的公益类国有企业,可适当采取偏行政化、直接化的方式监管其生产经营活动。其次,混合所有制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其实就是多元化资本的组合问题,通过市场化方式将社会资本引入国有企业,或让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有助于改变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局面,推动国资监管机构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资监管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最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是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微观要求。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和股权结构,形成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改善企业经营绩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要以“管资本”为主优化授权经营体制,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介”效应。

  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是新时期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国资国企改革的联动效应。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则是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既上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又下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可谓国资国企改革的“牛鼻子”。一方面,国资监管机构可以将不适宜继续行使的权利授权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两类公司的优势,高效、灵活地开展投资融资活动,提高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目前,已有试点公司在实践探索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为后续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首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都是被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国有独资公司,对所属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授权合同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合同,表明两类公司拥有的其实是国有资本的代理控制权,在国资监管机构授权下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享受控制权,利用自身专业化优势进行资本投资和运营,追求资本回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在经营领域和目标上有所区别,前者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更加侧重于完成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目标,同时兼顾经济效益。而后者在竞争性领域依据市场化原则开展资本运作,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最后,对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的考核也应存在差异,针对前者主要考核完成服务国家战略等政策性目标,同时也兼顾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实现资本合理回报。而对后者主要考核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力等经济目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三是,要完善国资国企改革的激励机制,提高相关主体改革积极性。

  为了提高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革的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改善激励机制:第一,对于主动参加国资国企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国资监管部门可以在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中长期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从而对其他企业形成良好的激励和示范效应。第二,注重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国资国企改革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如果不能消除改革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顾虑,就会抑制和削弱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条件下,应赋予企业更多探索改革的权限,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第三,加大对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和成果经验的宣传,让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经”可“取”。

  四是,基于国企分类改革推进分类监管和分类考核,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新时期国资监管机构在监管和考核不同国有企业时,应根据企业的具体分类情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模式和考核机制。

  对于商业竞争类国有企业,由于其主要追求经济效益,国资监管机构应以“管资本”为主,更多采取市场化、法制化的监管方式,即以出资额为限参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来行使国有股东权利。而且针对这类企业要加强对其经济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提高国有资本回报,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商业功能类国有企业,其在实现经济目标时还承担特定的政策性目标,因此应在考核其经济业绩目标同时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的布局,鼓励国有资本更多地流向主业。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要重点监管其所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要兼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且在考核过程中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差别化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突出对成本控制、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等考核,也要将社会评价引入考核内容之中。

 

自主创新

 

浙江推出"浙科贷""创新保"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据悉,浙江省10月20日针对科技企业发布"浙科贷""创新保"等专属融资服务及保险服务项目,以进一步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

  "浙科贷""创新保"由浙江省科技厅联合7家银行、2家保险公司推出,针对从事科技研发、生产的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浙科贷"可在同类型企业免抵押担保贷款额度的标准上增加30%以上额度,增加1年以上贷款期限,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最优贷款利率。因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导致研发项目失败的企业或科研机构,"创新保"可按照约定给予赔偿,保额最高300万元。

  "'创新保'以'科技创新保险+增信服务'的模式,配套'浙科贷'打出组合拳,以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和补偿功能增信,推动银行加大对承担科技项目企业或科研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中国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楼数表示。

 

湖北省发布首批科创"新物种"企业榜单

 

  10月19日,由湖北省科技厅举办的科创企业创新发展峰会发布了首批湖北科创"新物种"企业榜单及发展报告。首批"新物种"企业中,包括2家"驼鹿"企业、3家"独角兽"企业、11家"潜在独角兽"企业和527家"瞪羚"企业。

  据悉,省科技厅于今年10月正式启动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面向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特点,在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等新经济领域,通过推荐、大数据筛选等方式,遴选确定了首批"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驼鹿"等科创"新物种"入库企业。其中,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上榜"驼鹿"企业,武汉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上榜"独角兽"企业,瀚海新酶,梦芯科技等11家企业上榜"潜在独角兽"企业。

  省科技厅负责人表示,湖北省实施"科创'新物种'企业培育计划",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推动一批科技领军企业上市,引领示范全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热带雨林式科技创新生态,为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人介绍,"独角兽"企业是指通过科技创新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资本市场估值高的企业,而有一部分企业成长更快、成立时间更短、产业规模更大,对这样的企业首次提出"驼鹿"企业榜单。

 

黄汉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要强化科技创新

 

经济日报10月18日刊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主任、研究员黄汉权的文章指出,产业链供应链是大国经济循环畅通的关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是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也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要看到的是,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特别是科技发展短板突出、“卡脖子”难题较多,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带来的产业链供应链风险不容小觑,这些都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今年7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刻领会中央这一决策部署的战略内涵和任务要求,对做好经济工作、更好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刻不容缓

  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富强的立身之本,是在国际竞争中纵横捭阖的制胜之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创新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求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动下,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高铁、5G通信等领域领跑世界,特别是我国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持续多年保持稳定进步态势,是全球创新指数排名前30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科技强国要求相比,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仍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基础研究短板较为突出、原始创新成果较少、底层技术缺乏、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对外依赖度较高、“卡脖子”技术较多等。当前,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加速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向区域化、多元化调整,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面临重大风险。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速,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必须立足强大国内市场,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以科技自立自强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维护我国经济和产业安全。

  把基础研究摆在关键地位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开关。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离不开基础研究的支撑。强化科技创新,关键是抓好基础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创新成果更多是应用创新。这让我国能够用较少的投入和较短的时间,获得全球科技创新成果外溢的“技术红利”,较快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但也使我国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高楼”“地基”不稳。基础研究是科技自立自强绕不开的坎,没有基础研究支撑,就不会有原始创新,应用研究也不会走得深、走得远。

  加强基础研究,首先要解决投入不足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发投入保持较快增长,但基础研究的投入占全部研发经费的比例长期只在5%左右,近两年才提高到6%,与发达国家15%至20%的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破解这一难题,关键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增加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使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其次要大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要认识到,无论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缺乏基础研究人才,尤其是缺乏能够心无旁骛、长期深耕基础理论的顶尖人才和队伍,是我国基础研究最大的“痛”。要建立健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依托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基地和前沿科学中心建设,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努力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人才。再次要打造献身科学、潜心研究的良好科研生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是一场知易行难的苦旅,要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氛围,鼓励自由探索,宽容失败,激励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地潜心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最后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吸收全球科学发现和前沿理论的最新成果,努力实现从0到1的原始创新突破。当今科技发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联系日益紧密,要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高质量推进应用研究,推动更多从1到N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破解“创新最后一公里”难题。

  推动“补链”“强链”协同发力

  去年以来,受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多因素叠加影响,全球供应链断供频发,风险陡增,产业链供应链本地化、多元化、区域化和内卷化风潮迭起,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命题,也是当前我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当务之急。构建新发展格局,也要求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结合我国实际,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需要“补链”和“强链”协同发力。

  一是围绕“有没有”和“好不好”加快“补链”。要重点聚焦基础材料、核心元器件、关键设备、工业软件等“卡脖子”技术,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科技力量联合攻关,因“技”制宜,分业施策,采取“挂图作战”“揭榜挂帅”“赛马”等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全链条协同创新,尽快攻克产业链关键节点核心技术,切实补齐短板。特别要在对外依存度高、安全风险隐患大的领域,构建必要的“备胎”和多元化供给来源,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在关键时刻可以实现自我循环,在极端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转。

  二是对标“优不优”和“强不强”抓好“强链”。主要依托我国有竞争优势和先发优势的产业,继续发挥我国完整配套体系、庞大制造能力和超大市场规模等优势,进一步巩固我国优势领域“领跑”地位,着力在产业链高端发力,不断拉大与竞争对手的差距,打造足以制衡对手、让其不敢轻举妄动的“独门绝技”,形成具有震慑力的“杀手锏”。这些领域既涵盖机械、电子信息、轻工家电、纺织服装等行业,也包括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5G通信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切实推进。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性强、创新动力足、机制灵活,是科技创新的主阵地和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参与者。国际经验表明,每一个世界级“航母”企业的背后,都活跃着一批与之协作配套、长期合作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我国高科技产业链之所以存在关键核心环节缺失、“卡脖子”技术较多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或“配套专家”。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需要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和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节点的保障作用。当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缺钱、缺技、缺人、缺市场“四缺”问题,必须下大力气给予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打好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银行融资、资本市场、风险投资、创新创业等组合拳,多渠道解决“缺钱”问题,还要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人才发展需求纳入国家各类人才计划和创新平台,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人才流动渠道,多维度解决“缺人”问题;既要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和行业头部企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多方面解决“缺技”问题,还要通过龙头企业委托生产、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等方式,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助力企业创新成果尽快打开市场,多途径解决“缺市场”问题,全方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节能减排

 

郭树清强调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10月20日,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应当平稳过渡,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郭树清说,前段时间,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反映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节能减排等诸多方面的矛盾。我国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基础设施大国,发电装机总量、高铁运营里程、水利设施规模等都位居世界前列,但基础设施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必须持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他提出,发展基础设施,要努力实现"三个可持续"。第一,生态环境可持续。能源、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资源多,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需要稳步提升绿色智能化水平,节约利用土地、岸线、廊道等资源。第二,经济社会可持续。要结合人口、产业和城市布局,尊重规律、充分论证、科学规划。第三,金融财务可持续。不能贪大求洋,脱离实际需求搞建设。更要统筹考虑建成以后的运营维护费用,而且要切实提够正常的折旧费用。必须综合考虑运营和维护需要的人工、材料等中间投入成本,以及若干年后报废的重置成本。要特别注意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成后长期"晒太阳"问题,更要防止其最后因无人使用而彻底废弃。

  就推动实现"双碳"目标,郭树清指出,2020年,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高达56.8%。2030年前碳达峰意味着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仍将保持化石能源消费的刚性增长。要从实际出发。其一,正确看待碳减排。要不断提高能源效率,稳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先做到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守护蓝天白云,在此基础上相对减少碳排放。其二,密切关注世界生态科技突破,积极探索低碳、零碳等新能源,开展碳捕集、封存技术研究和应用,但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盲目跟风。其三,平稳过渡,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五部门发文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公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意见》要求,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稳妥有序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首批聚焦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组织实施。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节能降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待上述行业取得阶段性突破、相关机制运行成熟后,再视情况研究选取下一批主攻行业,稳扎稳打,压茬推进。

  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将完善技改支持政策。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鼓励政策。

  《意见》提出,应稳妥推进改造升级。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按照"整体推进、一企一策"的要求,各地分别制定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确保政策稳妥有序实施。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改造过程中,在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提下,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科学确定能效水平、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技术攻关应用、强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等要求。《意见》明确,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加快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

 

工信部拟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压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系统、科学、规范的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10月19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7章18条,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企业监测平台、售后服务、事故响应、保障措施等,对动力电池安全管理、监测已售新能源车运行状态、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车辆、深化事故调查分析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在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企业要明确新能源汽车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以及相关负责人;企业应健全涵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行监测、售后服务、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要制定产品安全性设计规范,并根据已销售车辆暴露的安全问题持续修订完善;强化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严格生产质量管控。

  其中,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要提高动力电池安全水平,要求企业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防护能力,并研究应用热失控实时监测预警装置和早期抑制及灭火措施。

  在发挥企业监测平台效能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要开展安全运行状态监测;建立隐患车辆排查机制;强化运行数据分析挖掘,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筛查和预警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是落实安全监测责任的主体。

  征求意见稿不仅要求企业自建或委托第三方建立企业监测平台,对已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并按要求上传数据,还要求企业排查隐患车辆,包括及时跟踪和确认长时间离线车辆的安全状态,排查和处理大面积聚集停放的车辆等。

  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售后服务能力,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售后服务网点和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优化维护保养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车辆,不仅要培养消费者良好的用车习惯,还要指导消费者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要做好事故响应处置,包括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深化事故调查分析;开展问题分析改进。

  其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度,车辆发生起火燃烧、涉嫌失控等安全事故时,应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深入研判事故原因,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车辆事故数据、事故分析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车辆事故,应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并在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予以培训。

  在保障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建立自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协同配合做出了要求。

 

中办、国办发文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上海推出24项举措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据悉,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10月19日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有利于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服务辐射功能,充分利用上海金融资源集聚、科技和产业基础雄厚、对外开放程度高等优势,率先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切实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施意见》充分对标国际绿色金融最新发展趋势,从七个方面提出24项举措,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包括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强化绿色金融保障体系、加大金融对产业低碳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其中,就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碳金融市场,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与联动发展,促进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各类场外和场内衍生产品创新。

  《实施意见》还提出支持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支持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者挂牌融资,支持科技含量高的绿色产业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等。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色信贷规模和占比,强化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服务支持,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储备,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支持开发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ESG、碳价格相关指数,推出更多基于绿色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

  为落实好《实施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需求,进一步激发绿色金融市场活力。二是把握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机遇,进一步探索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三是依托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地位,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四是守牢金融安全底线,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防范机制。

 

河北省下达85个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

 

  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河北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第三方咨询单位基本要件审核及网上公示,本次下达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计划项目85个、1261.08万千瓦(以下简称"保障性项目"),包括风电项目7个、1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78个、1141.08万千瓦。

  省发展改革委介绍,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和消纳条件审核,将具备接入规划变电站项目43个、722万千瓦,纳入各市"十四五"规划项目管理,包括风电项目18个、29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1个、345万千瓦,风光一体化项目4个、涉及风电45万千瓦等。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督促保障性项目开发企业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进一步落实用地条件,尽早开工建设,并加强与电网公司沟通衔接,确保风电项目2023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各市要加强项目备案和建设过程管理,项目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主要内容应与下达计划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进一步规范项目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门槛,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开发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

 

中证指数公司ESG指数获IOSCO准则鉴证

 

  据报道,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日前宣布,其ESG指数获得专业审计机构针对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金融基准原则》(以下简称"IOSCO准则")遵循性所作的独立鉴证报告,中证指数公司由此成为目前境内唯一一家ESG指数通过IOSCO准则独立鉴证的指数机构。

  ESG主要从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维度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企业微观层面的反映,也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配套支撑。

  目前,中证指数公司基于国际先进理念和共识框架,立足国内经济与市场发展实际,自主构建了中证ESG评价体系,同时推出了ESG基准、领先、策略、碳中和等ESG系列指数,资产类别覆盖股票、债券和多资产。截至8月底,中证指数公司累计发布ESG等绿色指数77条,跟踪产品51只,规模合计633.95亿元,是目前国内绿色指数体系健全、指数数量与跟踪产品规模领先的指数供应商,为国际和国内投资者践行ESG投资提供了多样化、专业化的工具和服务。

  中证指数公司总经理陆素源表示,ESG评价标准是ESG领域发展的核心内容,国际经验表明指数供应商在构建有影响力的ESG标准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未来中证指数公司将持续优化ESG评价标准,丰富ESG指数和数据产品,提供更加专业、规范、高效的ESG服务。

 

风电伙伴行动计划发布

 

  10月17日,118个城市与600多家风电企业共同发起了"风电伙伴行动·零碳城市富美乡村"计划。其中提到,2025年陆上风电度电成本最低降至0.1元,海上风电力争在2024年全面实现平价,同时,今年底前要启动5GW(500万千瓦)风电"下乡"项目。

  业内对风电等新能源寄予厚望,但现状与期望仍有差距。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俊峰提到,从今年前三季度国内新增发电量数据,以及风能、太阳能全年发电量的预估数据看,与"十四五"期间新增能源大部分由非化石能源满足的构想仍有很大距离。

  风电"下乡"项目启动

  风电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体能源,是支持电力系统率先脱碳,进而推动能源系统和全社会实现碳中和的主力军。风电不仅是零碳电力,也正成为最具经济性的能源,在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风电伙伴行动计划提出,伙伴城市和风电企业要形成面向未来的全方位伙伴关系,风电企业以伙伴城市作为项目落地的首选城市,为伙伴城市开展包括零碳产业规划和模式创新、零碳产业经济增长、低碳能源技术经济开发、助力乡村振兴以及社会综合发展在内的全面服务。

  行动计划目标之一是要打造零碳电力基地,助力东北再振兴和西部大开发,缓解中东部减排压力。风电产业通过上下游协同和技术创新,持续降低成本,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绿色电力支援出口产业园区、高载能工业区、加工制造、数据等产业向内陆地区转移。

  根据行动计划,各地要为风电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助其降低非技术成本;风电力争在2025年将陆上高、中、低风速地区的度电成本分别降至0.1元、0.2元和0.3元,将近海和深远海风电度电成本分别降至0.4元和0.5元。

  乡村地区也是行动计划重点关注的方向,地方应为因地制宜开发利用风电提供土地、并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结合国家政策规划,与风电行业携手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在条件较好地区率先启动"百县千村万台示范工程"。据悉,风电"下乡"将力争今年底前启动首批10个县市总规划容量500万千瓦示范项目。"十四五"期间,在全国100个县,优选5000个村,安装1万台风机,总装机规模达5000万千瓦,为5000个村集体带来稳定持久收益,惠及农村人口300万以上。

  针对海上风电,行动计划提出,海上风电力争在2024年全面实现平价,为沿海地区能源转型和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十四五"期间,在高质量推进广东、浙江、江苏等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同时,着力推动山东北部、闽南外海、广西北部湾以及海南省的海上风电规划建设。

  近期,多地出现限电情况,在此背景下,绿电重要性愈加凸显。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政策引导和商业模式创新,激活绿色电力消费市场,带动绿色电力生产;同时,结合能源双控、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等现有机制,建设100%绿色能源消费示范城市。

 

MSCI联合Burgiss推出私募股权及债券基金碳足迹分析工具

 

  据悉,指数编制公司明晟(MSCI)与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Burgiss10月21日宣布推出新的分析工具,以便机构资产所有者和资产管理公司更好了解气候变化对私募资产投资组合的影响。

  上述工具通过评估超过15000家私募企业及近4000个主动型的私募股权和债券基金的投资情况,将协助机构投资者,包括公开作出净零承诺的投资者,全面评估不同资产类别在气候方面的相关风险,并保持其私募资产投资组合与全球温控目标一致。

  "投资于私募资产的投资者--例如养老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捐赠基金和家族办公室--越来越多地表示想要了解其投资组合的碳排放强度,以及投资非上市资产是否能推进他们的长期战略。"明晟全球ESG及气候主管莱安德(Remy Briand)表示,这个新的工具是对气候解决方案工具系列的重要补充,它将协助客户作出更明智的投资决定,迈向零碳目标。

  明晟方面称,私募股权和债券基金碳足迹分析工具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前推出,旨在衡量私募股权和债券基金的碳排放情况。该分析工具致力于解决包括私募股权、固定收益和风险投资在内的私募资产市场中存在的严重透明度差距。尽管净零排放过程将影响每一项资产类别,但由于私募资产在机构投资组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及其透明度较低的特征,所以解决私募投资组合的气候风险更具挑战性。

智利宣布大力发展电动出行

 

  据悉,智利能源部长霍韦特、交通和电信部长乌特10月15日宣布智利国家电动出行战略,计划到2035年,实现零排放轻型中型汽车、公共交通工具和大型机械市场销售份额占比达100%。

  霍韦特说,电动出行战略有助于智利向国际标准看齐,学习优秀经验和做法,将智利建成清洁能源国家。

  乌特说,电动出行是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的关键,智利首都将大幅提高电动公交车数量,首都之外部分地区也将通过招标采购电动公交车。

  根据这一战略,到2040年,包括建筑机械等在内的零排放小型移动机械市场销售份额将达100%;到2045年,零排放货车市场销售份额将达100%。

 

劳动用工

 

福建省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

 

  日前,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调剂使用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加强新职业培训等。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加大辖区内专账资金调剂使用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企业、劳动者开放职业培训补贴项目,确保各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落实。各地要按规定切实落实好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及易返贫致贫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政策,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支持帮助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根据就业需求,适当放宽劳动者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龄限制,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经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自有员工培训的,可参照企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企业和院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实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形成的新就业需求和新就业形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并逐步健全完善新职业培训的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新职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根据新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鼓励支持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开展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湖北实施"才聚荆楚"工程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共提出20条措施,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政策供给,完善体制机制,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

  在落户方面,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为高校毕业生落户提供便利条件。

  在安居方面,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确保"引得来、留得住"。

  在促进就业方面,增加优质岗位供给,扩大企业吸纳规模,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大力引导到基层就业,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鼓励灵活就业,促进技能就业,确保留鄂来鄂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在扶持创业方面,发放创业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强化创业资金扶持,打造创业孵化示范平台,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加强创业教育培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鄂自主创业。

  《措施》新增四项补贴,对留鄂来鄂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在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登记注册1年内,可按带动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加强对初创企业的扶持;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对大学生初次在鄂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的,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

同时,升级现有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加大优秀创业项目扶持力度,调整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录,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制造业“招工难”怎么破?

 

工人日报10月19日刊发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曾湘泉、熊督闻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企业要改变重物不重人、忽视人力资本投资的理念,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能力,提高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提高劳动要素在分配中的占比,政府也要给予制造业一定的政策倾斜。

  近日,《中国青年报》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中做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超六成的受访职业院校学生不愿选择当“蓝领”,“去工厂化”“去基层化”的就业趋势愈加明显,新型的电商类岗位受到职业院校学生追捧。

近年来,制造业招工难的报道频现,工人短缺成为许多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重大问题。宏观来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过去10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超过4000万人,劳动供给总量持续减少。当代年轻劳动者就业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制造业就业吸引力大幅下降。新业态迅猛发展也对年轻人产生巨大的虹吸效应,快递员、外卖送餐员、主播、网红等职业被不少年轻人追捧。随着中老年劳动力逐渐退出市场,制造业如不做出调整和改变,未来可能面临更严重的用工短缺问题。

具体而言,大量年轻劳动者不愿进入工厂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就业观念的转变。由于物质生活条件改善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去几十年人们的择业观念发生很大改变。在赚钱养家糊口之外,当代年轻劳动者更加在意自由的工作方式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做制造业工人,则意味着要在流水线上日复一日从事重复性很强的工作,这不仅枯燥无味且很难得到能力的提升。

  二是制造业企业工资收入相对较低。目前多数制造业企业工资收入并不具有竞争力,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报告显示,2020年制造业工人的年平均工资为61324元,换算成月平均工资为5110元。这一工资水平包含了技术类工种,而需求量更大的普工,其月平均工资水平不足5000元。加之制造业存在生产淡旺季,淡季时普工仅能拿到3000元左右的月工资。从调查获得的市场工资水平来看,目前外卖送餐员、快递员及网约车司机等职业的全职从业人员月平均收入为6400元左右,一二线城市可达8000~10000元。相比之下,制造业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很难留住劳动者。

  三是制造业企业工作条件相对较差。较之过去,当前制造业企业工作环境改善十分有限,大多数厂房没有配备制冷和取暖设备,有的甚至连风扇都没有。部分行业存在严重的刺激性气味,生产过程中面临有害粉尘等问题。此外,多数制造业虽采用了自动或半自动化机械设备以减少工人的体力劳动,但工人的工作时间仍较长。一些工厂采取长白班模式,旺季时工人可能需连续一两个月每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一些工厂在生产旺季人手不足时,可能采取两班倒模式,工人还需上夜班。相比白领和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制造业工人不仅工作环境更恶劣,而且工作时间相对较长,自由度较低。

  四是劳动权益较难得到有力保障。虽然《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使用派遣制员工的比例做出了严格限制,但是制造业企业不遵守这一规定的情况仍很普遍。制造业企业大量通过人力资源中介公司以劳务派遣、劳务承包等形式用工,这些中介公司大多不给工人交社会保险,工人工资中本应作为社会保险费用的部分,往往被中介公司赚取差价作为公司利润。

  五是职业前景与上升通道并不乐观。在当下制造业企业中,普通工人的职业上升通道较为狭窄,工人在企业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些企业随时可来随时可走的灵活用工方式,令工人缺乏归属感,企业对工人进行的人力资本投资、技能培训等十分有限。制造业基层劳动者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职业发展或晋升的机会。

  上述一系列因素,使得制造业企业长期处于工人短缺状态,不仅增加了企业招聘成本,更加剧了制造业“招工难”,威胁到我国制造业的生存和发展。短期内制造业企业将会面临成本增加、经营压力上升、企业难以为继等困境,长期看大量企业很可能转而寻求智能设备替代人工劳动,或在东南亚等国进行投资转移,这会对我国制造业就业市场造成不利的影响和后果。

  眼下,制造业企业的认识仍停留在劳动力供给丰富的时代,即依赖劳动密集型生产模式,通过不断压低人工成本,招聘廉价劳动力获取竞争优势。破解制造业招工难,需要管理者深刻认识就业市场发生的新变化,改变经营理念和策略。

  首先,企业应改变重物不重人、忽视人力资本投资的理念。在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劳动力供给趋紧、人工成本上升的大背景下,机器替代人工是大势所趋。引入先进的生产管理体系、研发体系和智能制造依赖一流的人才,包括一流的产业工人。因此,企业需要大力提高对人力资本投资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工人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的投入。通过增加企业产品附加值、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工人工资收入,是稳定制造业就业队伍的方向,也是提升制造业就业质量的根本。

  其次,要提高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提高劳动要素在分配中的占比。要切实发挥工会作用,增加制造业工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话语权,通过建立合理的工资协商机制,解决工人群体合理关切,有效提升工人待遇。

  另外,一些制造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能力亟待提升。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新生代工人的特点,在管理上做出相应改进,如:积极改善工厂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根据工人需求在工作之余增加适宜的休闲娱乐活动,提供岗位技能培训,拓宽工人晋升渠道等。

  最后,政府也应当给予制造业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允许企业对生产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改善工人的工作和居住环境、发展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提供适当支持等。

罢工潮又一次揭了美国制度的老底

 

北京日报10月20日刊发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研究员、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李庆四的文章指出,近日,来自美国农业机械制造商迪尔公司14家工厂的一万多名员工举行罢工。工人们在各厂区拉起警戒线,表示将“坚持不懈,争取一份符合他们需求的合同”。此前,迪尔公司已提出给部分员工加薪5%,但遭到绝大多数工会成员的反对。迪尔公司35年来首次出现的大规模罢工颇具代表性。目前,美国已有约10万名工会工人正在罢工或准备罢工。不乏美媒表示,美国的劳动力市场正以一种数十年来从未见过的方式发生改变——雇员而非雇主占据了主导地位,工人们突然在工资和福利谈判中占据上风。

  是什么导致了这波罢工潮?直接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美国低收入群体面临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在通胀情况下更为严重,现在必须为摆脱困境而反抗;二是疫情发生以来的收入增长情况越来越向超大垄断企业倾斜,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而政府补贴也让一些人猛然发现,自己的收入还不如补贴高,因而借罢工发泄不满情绪;三是疫情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让美国工人不愿意冒风险开工,用工荒也抬高了工人讨价还价的筹码。

  在笔者看来,工人和工厂剑拔弩张的氛围也是美国社会风潮的反映。自去年大选以来,美国社会始终未平息对立情绪,共和党尤其是特朗普的支持者受到打压。近来民主党继续咬住特朗普在大选过程中干扰司法公正程序不放,使得本来就已对立的民主党和共和党基层选民怨气更重。拜登当政给了民众彻底战胜疫情、更快复苏经济、完全恢复正常生活的希望和期待,但现实却是另外一番场景:疫情反复袭来,生活不仅没有恢复正常,且通胀压力前所未有,日子并不好过。选民发现,对特朗普执政批评得头头是道的民主党也不过如此。弥漫在美国社会的这些戾气正借着各种事端流露出来,工人罢工也是途径之一。

  从本质上讲,美国工人的罢工是其制度矛盾的反映,只是此番借助疫情和通胀压力等导火索爆发出来。当前,罢工潮的发生让美国正待复苏的经济雪上加霜,现实压力会带来什么真正的改变吗?恐怕不乐观。因为在美国制度中,资本统治力量过于强大,前台政客也只是资本势力豢养的代言人,制定政策首先服务于幕后老板的利益。资本的牢固统治给大资本家带来了超级财富和快感,垄断资本集团特别是金融资本势力,不仅通过美元霸权周期性收割全世界,也不会放过美国普通老百姓。

  长期以来,美国都通过输出矛盾来缓解自身压力。这一招屡试不爽,也让美国的劳资矛盾问题始终没有充分爆发。然而,这种局面不可能永世不变。一位罢工工人说,罢工不再是孤立的感觉,“劳动者终于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以后美国资本势力及其代言人还能不能“高枕无忧”?恐怕要打个问号了。

 

专家论坛

 

付保宗:明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

 

《经济日报》10月18日刊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付保宗的文章指出,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我国制造业规模已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在驱动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复杂性明显上升,内在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制造业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的矛盾日益凸显,制造业发展步入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需要看到,制造业的增长潜力依然巨大,但发展需面对的风险阻力也显著增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相关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一环,必须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国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入场券”。

  2020年,我国人均GDP约为10500美元,正日益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观察世界上先行工业化国家的发展轨迹,这些国家都是依靠强大的制造业迈上高收入国家的水平。在这方面,韩国与巴西两个国家在二战之后的发展路径就形成了鲜明对比。韩国坚持制造立国,制造业比重相对稳定,而巴西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就走上了去工业化道路。2020年,韩国制造业在经济中的占比仍然达到24.9%,而巴西则已降至9.8%。与之相伴的是,韩国成功迈进高收入国家行列,巴西则经济多年低迷。2020年,韩国人均GDP已超过3万美元,巴西的这个数据还不到7000美元。实践证明,迈向高收入国家,离不开制造业的有力支撑。

  尽管我国制造业总体规模已多年居于世界第一,但人均制造业增加值依然较低。2020年,我国人均制造业增加值为2749美元,与高收入国家人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6000美元左右的水平相差较大。其中,德国和日本的人均制造业增加值均超过8000美元,美国和韩国的人均制造业增加值则均超过7000美元。我国制造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面向未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是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更高水平的一个必要条件。

  第二,制造业是以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近年来,我国依托规模庞大的制造体系,市场导向的应用型创新突飞猛进,积累形成了新产品、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土壤,与美国等国家相比,制造业过程创新成为我国独特的创新优势。2020年,我国总体研发投入结构中,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占11.3%和82.7%,我国制造业研发投入占总研发投入的60.6%。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要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是我们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举措。需要看到,当前,我国制造业的创新能力仍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研发强度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这些情况与我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制造大国的地位还不相称。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进程中,制造业将继续成为技术、模式、业态创新的重要载体,承担起以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的角色。

  第三,制造业是带动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引擎。

  改革开放以来,制造业的快速发展直接或者间接地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提高了居民收入。2010年到2019年,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36539元提高到90501元,工资增速高于同期我国GDP年均增速和企业收入平均增速。我国制造业工资水平与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制造业整体效率和效益水平仍然较低,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随着制造业结构升级和模式转型,制造业的增值能力将不断提升,由此会直接或者间接带动职工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也将推动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这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将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打下重要基础。在这一伟大进程中,制造业需发挥自身优势,将保障已有就业岗位、创造新兴就业创业机会等重要作用发挥出来。

  第四,制造业是巩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定盘星”。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际形势发生复杂深刻变化,诸多因素使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问题凸显,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开始更深刻地认识到强化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未来一个时期不断加强制造业发展韧性成为一些国家的战略共识。新形势下,国际竞争格局正面临变化,我国制造业面对发达国家围堵和发展中国家追赶的双重压力,更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面临严峻挑战。

  制造业是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重要构成,外部与农业、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关联互动,内部涵盖了从原材料、中间产品到最终产品生产与流通的一系列环节。一方面,制造业健康发展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主要标志和基本前提。制造业为产业链、供应链循环提供源源不断的产品和要素,为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制造业也是国际经济竞争乃至综合国力竞争的主战场,是人才、技术、数据等产业资源要素的“练兵场”和“蓄水池”。实践反复证明,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我们只有不断增强制造业的发展韧性,把关键环节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制造业不仅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而且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具有重要使命。对此,“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在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等多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需找准制造业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在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切实发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制造业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中小企业

 

国务院会议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力度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的政策支持力度;听取民生用能保供情况汇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会议指出,保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也有利于增加供给、稳定物价。要多策并举有针对性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防止大宗商品涨价向下游产业传导使中小微企业承受成本压力,抓紧研究包括阶段性减税降费在内的普惠性政策,鼓励地方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房屋租金、水电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帮助渡过难关。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经贸态势

 

FDRA呼吁拜登政府取消对童鞋的301关税

 

  10月19日,美国鞋类经销商和零售商协会(FDRA)写信给美国总统拜登,称美国童鞋价格现已达到70 多年来最高水平,对那些负担不起的美国人造成了巨大冲击。

  信中称,供应链成本上升是童鞋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但真正因素是关税。该协会表示,在美国销售的所有商品中,童鞋的进口关税属于最高水平之一。

美国童鞋进口关税通常从20%或37.5%起步,最高可达70%左右。信中呼吁拜登总统取消针对童鞋的301项关税。

 

投资视点

 

上海部署20项重点举措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了优化基础研究布局、强化基础科研条件支撑、优化基础研究发展环境等六方面共20项重点举措。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重点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以及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量子科技、变革性材料、生命调控等战略领域和重大方向,强化对新兴交叉前沿领域的布局和支持。

  夯实基础研究能力方面,推动在沪国家实验室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基础性科学研究,不断提升凝练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重要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加强实验室体系建设,推动在沪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完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布局。

  强化基础科研条件支撑方面,意见提出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加快建设我国乃至世界上规模最大、种类最全、功能最强的光子大科学设施群集群,以及微纳、生命、海洋、能源等科技基础设施。

 

上海发文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据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10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创新引领,将创新驱动作为贸易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关键动力,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提升贸易发展软实力,外贸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

  《实施意见》提出,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支撑更加有力。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路径,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争取一批外贸创新试点任务率先实施,实现一批支持外贸创新的政策制度取得突破,推动一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综合竞争优势更加显现。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对外贸易渠道更加畅通,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为构筑全球贸易枢纽打下坚实基础。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辐射能力更加突出。发挥贸易对国内国际两个扇面的辐射作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换通道。对接RCEP等新型国际经贸协定,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发布

 

  10月19日,上海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赵永峰介绍,《规划》突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民生这一主题,以排头兵的姿态、先行者的担当,提出四方面发展目标,即: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继续保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促进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精心打造优质有温度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使各项目标引领全国,符合上海市民期盼。

  《规划》一共设置了13项核心指标。一方面,沿用了之前具有标志性、行之有效的5项指标,"十四五"期间目标值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每年不低于50万个,职业技能培训规模500万人次,各项养老金水平合理增长,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数保持在1万家以上;另一方面,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反映时代发展趋势特征的8项新指标,"十四五"期间居民整体创业活动率保持在12%左右,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00万人,企业年金新增参保人数50万人、新增基金规模500亿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不低于9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不低于98%,就业和社会保障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理比例达到10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000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出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简称《规划》),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此前,2020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问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成为国家战略。时隔1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正式印发,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指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处,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起点,具有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东亚与东南亚、南亚的独特优势。区域内生态禀赋优良、能源矿产丰富、城镇密布、风物多样,是我国西部人口最密集、产业基础最雄厚、创新能力最强、市场空间最广阔、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战略地位。

  《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的中心城区及万州、涪陵、綦江、大足、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璧山、铜梁、潼南、荣昌、梁平、丰都、垫江、忠县等27个区(县)以及开州、云阳的部分地区,四川省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除平武县、北川县)、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除万源市)、雅安(除天全县、宝兴县)、资阳等15个市,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96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近6.3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9%、6.9%、6.3%。

  《规划》明确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定位,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根据《规划》,到202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区域特色进一步彰显,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双城经济圈,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源。

规划纲要共12章,提出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9项重点任务,包括构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格局、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协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共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联手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共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

 

重庆力争2025年基本建成内陆开放高地

 

  据悉,重庆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重庆市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重庆基本建成内陆开放高地。

  近年来,重庆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作出了新贡献,也为下一步加速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立足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新发展阶段,到2025年,重庆基本建成内陆开放高地,初步形成"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到2035年,重庆全面建成内陆开放高地。

  围绕开放通道和平台、开放型经济、国际化水平、共建"一带一路",共设置15项"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其中货物进出口总额突破9000亿元。

  未来5~15年,是重庆全面建成内陆开放高地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制定《规划》,推进重庆全方位开放,对于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规划》着眼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出持续实施开放通道拓展、开放平台提升、开放口岸完善、开放主体培育、开放环境优化"五大行动",强化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支撑,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构建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体系,提高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整体经济效率,打造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其中,构建高质量开放型经济体系上,重庆将全面扩大产业开放,深入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积极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增长点,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质量和效益。

  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方面,《规划》提出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拓展国际交往朋友圈,深化科技、人文、教育、体育等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引导集聚国际消费资源,提升国际化消费品质,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提升国际化生活服务功能,推进国际化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服务便利化发展,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国际化现代城市。

  《规划》还针对区域协同合作,提出联动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强化国内国际开放合作,促进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联动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际合作,打造联结国内国际的战略性枢纽。

 

重庆出台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意见

 

  据悉,重庆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将建成10个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园区规模工业产值实现年均增长6.5%以上,重点园区和企业5G网络全覆盖等目标。

  《意见》明确了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提出围绕"创新、集群、智能、绿色、融合"发展方向,立足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发挥园区在培育特色产业、增加城镇就业等方面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业承载功能,全市园区应建成为先进制造集聚区、创新驱动引领区、开放发展先行区、产城景融合示范区。

  《意见》明确了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出"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互动"的产城景融合发展思路,通过聚焦"打造特色园区、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智慧赋能园区发展、拓展开放发展空间、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综合承载功能和坚持绿色安全发展"七个方面,以此布局一批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包括建设新型智慧园区、中小企业生态家园等。

  另外,《意见》还明确了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提出将从加大财政支持、加强融资服务、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实体运营这四个方面,培育形成综合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支撑体系,并首次提出建立完善全市园区统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等举措。

  据介绍,自2002年重庆启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以来,目前全市已形成"2+6+6+36"产业园区架构体系,其中2是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两个6分别是3个国家级高新区和3个国家级经开区,以及6个综合保税区,36是9个市级高新区和27个市级特色工业园区。

 

青岛发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46条

 

  10月20日,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性提出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推出创新突破政策46条。其中,13项创新举措全国领先、8项北方领先、7项省内领先。

  《行动方案》共分为11部分,以"1+4+6"结构发布46条创新突破政策。"1"的部分为总体要求,介绍了《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4"的部分为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的26条创新突破政策;"6"的部分为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字化、专业化、品牌化"六种服务能力"的20条创新突破政策。

  其中,13项全国领先的创新举措包括:青岛市工程建设改革压减审批时限至75天、推行首席审批服务官制度、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零材料"申报、打造青岛人才"无感服务"生态体系、实行"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庭必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掌上办"、实施船舶靠离"套泊热接"作业模式等。

  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路玉军介绍,青岛市工程建设改革压减审批时限至75天,仅占其项目转化周期的1/11,这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实现时限的进一步压缩,此举为项目再投资赢得了时间。

  此外,北方领先的8项创新举措包括扩大工伤保障覆盖范围、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等。省内领先的7项创新举措包括:全面提升用水便利度中实施用水 "四零"(零申请、零材料、零跑腿、零收费)报装,将手续压减至1个环节、1个小时办结;持续改善企业信贷和融资环境,创业担保覆盖范围增至14类,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等。

  《行动方案》是青岛市首次推出直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创新突破行动方案,旨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评价政策氛围,把制度刚性和创新示范的标尺立起来,在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的基础上,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既助力营商环境迎考备评工作,又着眼解决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

  《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原则,对标国内外最优水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感受到高效便捷和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字化、专业化、品牌化"六种服务能力",推动青岛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前列。

  路玉军介绍,目前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大多是基于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政策设计,而青岛市的政策设计,不单专注于企业获得感,还专注于人的获得感,服务于人的全生命周期,以及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的链条式服务。

 

国家发改委印发《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据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方案》)。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支持湘赣等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要求,引导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湘赣边区域协同发展。今年9月,国务院批复《"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要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改革印发了《方案》。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位于湖南、江西两省交界地带,是湘鄂赣、湘赣革命老区的中心区域,是秋收起义、湘南起义、平江起义的发生地和井冈山精神的诞生地,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湘赣两省积极探索多层次合作机制,推动湘赣边区域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特色富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文化旅游发展等领域跨省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示范区建设具备良好的基础。

  《方案》强调,要共同促进红色文化传承、跨省产业协作、城乡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引导湘赣边区域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协同发展,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将湘赣边区域打造成为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先行区、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的样板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区,为中部地区协同发展探索新模式,为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径。

  《方案》提出,加强示范区内部协作,拓展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及长沙、南昌等城市的合作联系,提升与武汉、广州、深圳等城市的交流水平,实现"核心带动、南北联通、东西互动",构建"一核两区四组团"的空间布局。到2025年,示范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红色文化保护利用不断加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健全,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建成,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幅超过湘赣两省平均水平,探索积累和复制推广一批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新经验。到2035年,湘赣边区域合作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对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形成红色文化繁荣、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协同、生态环境优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人民生活幸福的革命老区发展新局面。

  《方案》坚持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湘赣边区域实际,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完善省际交界地区合作机制,明确了共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促进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合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共筑长江流域绿色生态屏障、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加强组织实施等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湖南省、江西省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省际、省内工作协调机制,依据本方案编制示范区红色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互通、城乡融合发展、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示范区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示范区建设发展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山东潍坊"助燃"企业上市

 

  近日,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潍坊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政策》提出,对拟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1400万元补助。其中,经山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后,每家补助400万元;经证监会发审委或交易所上市委审核(审议)通过的,每家再补助600万元;上市融资成功后,每家再补助400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8年年底,潍坊市就发布过《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提及,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家企业总额700万元补助。经山东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后,每家资助200万元;上市申请经企业上市审核机构受理的,每家再资助300万元;上市成功后,每家再资助200万元。

  对比可以发现,最新发布的政策补贴金额翻倍,由原先的700万元更新到了1400万元。此外,补贴对象也由沪深交易所上市,扩展到了京沪深三个交易所。

 

江苏设立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

 

  近悉,为引导金融资源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重点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设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助企贷款专项产品。

  该基金搭建了"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平台,发挥科技、工信、农业农村等产业行业发展政策"几家抬"合力,汇聚和推动政策资源、金融资源、产品资源、机构资源和监管资源持续投向中小微企业,将原本分散在各政银合作产品之间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整合为一个资金池,统一为基金支持的各类政银合作产品提供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80%的风险补偿,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按照"1+N"的运作模式,在基金项下按照支持和行业分类设立多个子产品。对于子产品而言,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的中小微企业,而且其设立必须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难点、堵点为导向,按照广覆盖、多层次、有差异、定制化的原则,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精准、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目前,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首期推出了"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等四个字产品,聚焦支小、支科、支农。值得关注的是,各个产品侧重支持首贷主体,贷款年利率不超过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00个基点,且主要为信用贷款,破除过度依赖房地产等强抵押担保物的传统信贷思维。在贷款额度方面,"小微贷""苏农贷"等支持主体单户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苏科贷""苏信贷"支持的企业,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3000万元。

 

广州开发区力争"十四五"上市公司累计达100家

 

  10月21日,由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编制的《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正式发布。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局长汤克明介绍,"十四五"时期,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业将紧紧围绕该区"四区四中心"战略和"四个万亿"计划,加速集聚创新资本,壮大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力争到2025年建设成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资本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金融科技高地,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金融业成为支柱产业,风投机构超过900家,管理资金超过1500亿元,上市公司累计达到100家。

  汤克明表示,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速创新资本形成和有效循环,引进优质风投、创投机构,实施上市企业苗圃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开展市场化并购充足,发挥资本市场对创新要素的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

  此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引进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推动设立民营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做强做优区属国有金融资本。

 

福建省启动实施24个科技重大专项

 

  据悉,福建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日前下发关于安排2021年度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经费(省级、市级)的通知,"高性能锥齿轮传动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等24个科技项目列入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计划支持项目总经费1.1亿元。

  今年的科技重大专项将着力实现"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技术突破和自主可控发展。今年入选的项目涉及基础制造工艺技术与基础零部件、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及5G通信、智能制造产品及系统、新一代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特色良种选育及高效安全种养技术、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环境保护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公共安全关键技术与装备,以及物联网、大数据和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等方面。

  今年,福建省在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上加大改革。推进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机制试点工作,做到谁能干就让谁干。由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和福州大学、闽都创新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共同承担的"全彩色高像素密度Micro LED芯片及驱动模组"项目等5个入选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II类榜单)专题项目。

  同时,省科技厅与教育厅加强联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由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和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等承担的"智能化视频图像分析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等3个项目入选科技重大专项(科教联合支持)专题项目。

 

IMF决策机构呼吁加强多边合作实现包容性复苏

 

  据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决策机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10月14日发表公报,呼吁国际社会开展强有力的多边合作,加快新冠疫苗普及,遏制疫情蔓延,阻止全球经济复苏分化趋势,实现包容性复苏。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第44届部长级会议当天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召开。会后发表的公报说,全球经济继续复苏,但主要由于疫苗获取能力和政策支持上的显著差异,各经济体间呈现增长分化趋势。同时,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出现增加了不确定性,经济复苏风险偏向下行。

  公报呼吁国际社会开展强有力的多边合作,加快疫苗普及,争取实现全球疫苗接种率今年年底达到至少40%、明年年中达到至少70%的目标。公报强调,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建设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全球经济,共同建立更加稳健的国际税收框架。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主席、瑞典财政大臣玛格达莱娜·安德松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球经济持续复苏,但经济体间分化加剧。她呼吁各经济体通过多边合作加快疫苗分配,并在此过程中加强政策和资金协调。

  IMF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国际社会通过多边机制普及疫苗接种。她说,全球经济面临通胀和债务高企、经济分化等多重挑战,只有通过多边合作,才能使全球经济更有韧性、更可持续、惠及所有人。

  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一年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全球经济形势并为IMF提供工作建议。

 

美联储"褐皮书"显示美部分地区经济增速放缓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10月20日发布的全国经济形势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经济活动普遍温和增长,但受供应链中断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经济增速放缓。

  这份报告根据下属12家地区储备银行的最新调查结果编制而成,也称"褐皮书"。报告显示,多数地区经济活动温和增长,消费支出也实现正增长。但受供应链中断、劳动力短缺和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包括纽约在内的部分地区经济增速放缓。

  按行业来看,由于库存水平较低和价格上涨,汽车销售普遍下滑;休闲旅游业增长情况不一;大部分地区制造业增长势头增强,非制造业活动也实现轻度至温和增长。

  美国就业市场持续温和增长,但劳动力短缺限制了增长幅度,不少零售业、休闲旅游业和制造业企业被迫减产。供应链中断和劳动力短缺导致各行业投入成本上升,其中钢材、电子元件和物流成本显著上涨,很多企业通过提高产品价格缓解成本压力。

  美联储每年发布8次"褐皮书",通过地区储备银行对全美经济形势进行摸底。该报告是美联储货币政策例会的重要参考资料。下一次美联储货币政策例会将于11月2日至3日举行。

 

美财长敦促国会提供债务限额长期解决方案

 

  10月18日,美国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致信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呼吁国会采取行动,就债务限额问题作出决定,以履行政府的义务,为政府支出提供长期的方案。

  耶伦在信中表示,目前的短期支出法案只是暂时措施,尽管它的签署使得财政部得以在12月3日前继续为联邦政府的运作提供资金,然而由于法定的债务限额无法充分维持政府支出到12月3日,她将根据法律暂停公务员退休和残疾基金(CSRDF)以及邮政服务退休人员健康福利基金(PSRHBF)贷记金额的额外投资,并赎回其持有的部分额外投资。

  耶伦补充称,财政部还将延长最初于2021年7月23日宣布的州和地方政府一系列证券的暂停出售期。

债务限额是美国国会为联邦政府设定的为履行已产生的支付义务而举债的最高额度,触及这条"红线",意味着美国财政部借款授权用尽。

 

欧洲央行将继续实施支持欧元区经济的货币政策

 

  据报道,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10月16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年会上发表题为"疫情后的全球化"的讲话,称眼下尚未摆脱新冠疫情的影响,欧洲央行将继续实施支持欧元区经济的货币政策。

  拉加德指出,全球化总是容易受到全球性的冲击。除了新冠疫情之外,保护主义的抬头、气候变化的加速、产业政策的更迭等,都让包括欧洲在内"拥抱全球化的经济体"受到很大的影响。她认为,欧洲想在未来的全球化转型世界中继续获益,必须一方面利用自身经济实力来支持全球互惠的贸易开放,另一方面加强内部需求,为动荡的全球经济注入稳定性。

对此,拉加德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将公共和私人投资引向未来能产生更多实际收入的经济领域,即绿色和数字部门。在拉加德看来,疫情已经让这一趋势变得更加明显,但欧洲央行还需要提供融资和监管框架,帮助经济更顺利地调整和适应。

第二,不应在经济实现更强劲的复苏之前撤回财政政策支持。用拉加德的话来说,这意味着财政政策需促进经济的结构性变化,从一刀切的方法转变为更有针对性的行动计划,以支持可持续的高需求。

第三,货币政策将继续支持经济,以便在中长期内将通胀率持久地稳定在欧洲央行2%的通胀目标上。拉加德承诺,欧洲央行将继续致力于在疫情期间为所有经济部门保持有利的融资条件。

 

投资分析点评

 

  ▲河南设立两只省级引导基金

 

  10月20日,在第九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河南发布"环节,河南省锚定创业投资的"募""投"两端同时发力,宣布设立两只总规模1650亿元的省级引导基金,建立河南省优质企业备投项目库。

  本次设立两只省级引导基金,旨在发挥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培育壮大本土创投行业,招引全国优秀天使风投创投机构关注河南、投资河南,助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根据有关方案,河南省依托河南投资集团、中原豫资控股集团、河南农开公司等三家省属投资公司配套出资,分别组建了总规模150亿元的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总规模15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这两只大型母基金用于广泛招引国内外先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重点投向河南省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链条上的成长期、成熟期创新型企业。目前,两只引导基金已完成组建工作。

  此外,河南从全省范围内筛选了152家有发展潜力、有股权融资需求、信用良好的优质企业,设立了河南省优质企业备投项目库。

 

▲哪吒汽车获三六零29亿元融资

 

  10月18日晚间,三六零(601360)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29亿元投资入股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哪吒汽车"),持股比例将达16.59%,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此次交易将分两步进行:首先,三六零全资子公司成都鸿景拟以零对价受让南宁民生对哪吒汽车的增资权,南宁民生于2020年2月B轮融资时获得增资权但尚未实缴出资,成都鸿景将以自有资金向哪吒汽车增资9亿元获得10.6944%的股权。随后,三六零全资子公司天津奇睿、三六零基金管理公司拟参与D1轮融资,以20亿元增资入股哪吒汽车。

  公告称,第一步增资的价格按照哪吒汽车B轮融资,投前估值为35亿元,投后估值为70.13亿元;第二步增资的价格为投前估值人民币220亿元。

  哪吒汽车D轮融资中,三六零是领投方,跟投方还有建银国际、吉富启明、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杭州范恩、智顺新能源、中信证券投资、普科新能、申万宏源香港新能源产业基金。融资完成后,哪吒汽车第一大股东为宜春市金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67%。

此次公告显示,公司战略投资入股哪吒汽车,拟以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作为基石,将自身在网络安全、智能硬件安全、车联网安全等领域的积累和经验赋能哪吒汽车,并将依托双方后续深度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入研究智能网联汽车安全问题。

 

  ▲北方稀土拟投建两稀土项目

 

  据悉,北方稀土10月20日公告,公司拟出资6,430.96万元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综合性中试基地,为各类稀土新材料中试示范项目提供场地。

公司同日公告,为进一步降低能源及物料消耗,提高公司绿色低碳清洁生产水平,公司拟投资9,758.06万元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以低温动态焙烧新工艺替代高温焙烧工艺。项目拟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生产线,规模为年处理10,869吨混合型稀土精矿,可生产氯化稀土溶液10,000吨。

 

  ▲阿里巴巴将加大对基础科研支持力度

 

  据报道,在10月19日召开的2021云栖大会现场,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表示,将加大对基础科研的支持力度,阿里巴巴全球数学竞赛金奖奖金将提升至5万美元,总奖金也将大幅提升;同时,达摩院青橙奖奖金池将提升至3000万元,明年开始每年奖励30人,每人奖励100万元。

青橙奖是业内最早为发掘中国青年学者而设立的公益性学术评选。今年青橙奖首度颁给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贡献者,朱飞虎、韦东奕、陆盈盈等10名不超过35岁的优秀青年学者获奖。

 

  ▲字节跳动、泡泡玛特等入股黑蚁资本关联企业

 

  近日,黑蚁资本关联企业苏州黑蚁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工商变更,股东新增字节跳动关联公司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南极人关联公司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谦寻(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家公司。

  苏州黑蚁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5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共青城逸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含股权投资。

 

  ▲贺利氏光伏加快投资、扩大在华产能

 

  据报道,全球领先的光伏行业导电银浆供应商贺利氏光伏10月21日宣布,正在上海市闵行区新建一体化基地作为其全球总部,并大规模扩大产能。

  据称,贺利氏上海创新中心的所有研发设施未来都将迁入新的总部大楼。此外,贺利氏还将采购先进的实验设备,持续引进顶尖人才,以加强全球研发中心的实力,提高整体科研水平。新生产基地投产后,贺利氏光伏的银浆年产能将达到3000吨。

  作为一家拥有300多年历史的德国家族企业,贺利氏集团为全球各行各业提供多元化的先进产品,并且高度重视中国市场,早在1994年便在中国大陆成立了第一家公司。作为贺利氏集团旗下最重要、最有活力的全球业务单元之一,贺利氏光伏致力于通过不懈的技术创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高度本地化生产,为集中在亚洲的全球太阳能电池制造商提供高性能金属化导电银浆。

 

  ▲报告称在欧中企逆势发展但对欧盟营商环境评价连续两年下降

 

  据悉,设在布鲁塞尔的欧盟中国商会10月18日发布2021年建议报告,指出2020年在欧中国企业逆势发展,但对欧盟营商环境总体评价连续两年下降,希望欧盟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和无歧视营商环境。

  着眼帮助欧盟改进营商环境,推动中欧经贸合作与发展,报告提出近70项建议,包括中欧共建数字经济、加大信息披露和公共采购政策对话、开启中欧数据安全协议谈判等。

 

  ▲软银亚洲独资成立基金公司

 

  据悉,日本软银集团旗下软银亚洲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简称"软银亚洲")近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软亚信创投资管理公司"。这是中国第一家纯日资基金管理公司。

  软银亚洲(SoftBank Ventures Asia)为软银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总部在韩国,是软银集团全球早期风险投资部门。软银亚洲目前管理基金17只,管理规模13亿美元,投资企业超过250家,主要投资对象是ICT行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与通信技术)的早期到成长阶段的初创公司,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和智能机器人。投资区域集中在亚洲、美国、以色列和欧盟。

  软银亚洲在2018年成立的中国创投基金一期规模达到2.85亿美元。截止目前,软银亚洲在中国投资公司有10家,包括怪兽充电等明星项目。

  除软银亚洲外,软银集团旗下愿景基金同样聚焦于投资业务。证券时报此前报道,截止今年6月30日,愿景基金在中国的投资项目已经达到了24个。

  日本软银集团由孙正义成立,并于1998年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因为在2000年投资了早期的阿里巴巴获利数千倍而在中国投资圈一战成名。2017年,软银集团正式成立愿景基金(SoftBank Vision Fund),希望通过投资有望塑造未来的创新技术和企业家,大力推动信息革命的下一阶段向前发展。愿景基金一期募集资金规模达到了1000亿美元。2019年,软银集团开始了愿景基金二期的募集,通过对市场领先、技术支持的成长型公司的投资,促进人工智能革命的持续加速。

  此外,软银集团还设立了一只拉丁美洲基金,旨在快速增长的拉丁美洲国家的推动技术创新。

 

▲丰田宣布首次在美建车载电池工厂

 

  据报道,丰田汽车10月18日宣布将在美国新建生产车载电池的工厂。丰田将与集团旗下丰田通商共同出资,在美国成立新公司,力争2025年投产。这是丰田首次在美国建立车载电池工厂。

  从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来看,丰田的北美子公司为90%,丰田通商为10%。最初将生产面向混合动力车(HV)的锂离子电池,还考虑制造纯电动汽车(EV)电池。新工厂计划新雇用1750人。丰田表示今后将另行公布地点和产能。

 

 

  ▲富士康正式推出首款电动车

 

  10月18日于中国台湾省台北市举行的鸿海技术日上,富士康正式发布纯电动汽车品牌Foxtron,并带来三款新车。富士康是苹果最大的代工厂。

  三款新车分别是纯电动轿车Model C,纯电动SUV Model E和电动巴士Model T。这三款车均由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与台湾裕隆汽车成立的合资公司打造。据悉,电动巴士Model T将于明年交付给当地一家运输供应商。

  富士康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电子代工商,长期以来一直有个造车梦:早在2005年,富士康以3.7亿元收购汽车线束制造商台湾安泰电业100%股权,正式进军汽车领域;2013年,富士康开始出现在车企的供应商名单中,宝马、特斯拉、奔驰等车企都是富士康的客户;富士康也先后通过投资滴滴和宁德时代入局网约车和动力电池领域;在2020鸿海科技日,富士康发布了开放纯电平台MIH,这个平台甚至比一众传统车企的电动平台来得更早。

  凭借MIH平台,富士康吸引了更多的合作伙伴。2021年1月4日,富士康与拜腾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力推进拜腾首款车型M-Byte的量产,不过由于拜腾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目前合作被搁置。紧接着,1月13日,富士康宣布与吉利汽车成立合资公司,为全球汽车及出行企业提供代工生产及定制顾问服务。随后,Stellantis集团、菲斯克(Fisker)先后与富士康达成合作,共同探索电动汽车领域。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紫鑫药业控制权将变更

 

  10月20日晚间,紫鑫药业(002118)发布公告,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康平投资与国药兆祥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康平投资以全部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失去公司的控制权,国药兆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取得控制权。

  此次变更构成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变更后,郭春生不再为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本次表决权被委托方国药兆祥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目前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处在股份变更阶段,因此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待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后确认。

  康平投资将持有的紫鑫药业2.85亿股,占股本总额22.28%的股份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国药兆祥行使,国药兆祥由此成为上公司的控股股东,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同时,康平投资的股东郭荣、刘瑞宝、仲桂兰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分别持有的康平投资29.54%、6.35%、24.26%的股份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国药兆祥行使,国药兆祥同步成为康平投资的控股股东。

  国药兆祥是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宗常用中药材经营、中药材进出口业务、中药材种植、中成药生产,形成了药材贸易、代理业务、中成药生产三足鼎立协调发展的业务格局。

  据悉,国药兆祥在河北安国、安徽亳州等地有多家上游药材供应公司,采购的药材主要销售给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药材企业,建立了遍及全国各地的营销网络,是中国最大的中药原料药供应商之一。

▲中国忠旺爆雷

 

  10月15日,中国忠旺(01333.HK)公告称,下属公司辽阳忠旺精制铝业、辽宁忠旺集团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经多方努力,已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当前问题,同时三名独立董事全部辞职。上述两家下属公司是中国忠旺主要的经营实体。

  8月30日至今,中国忠旺一直处于停牌状态,并迟迟没有披露2021年半年报。停牌前收盘价为1.68港元/股,最新市值91.55亿港元,较2019年7月高点蒸发近300亿港元。

  此外,不久前借壳重组计划失败的中国忠旺或许还将面临美国18亿美金的巨额逃税案。若指控罪名成立,中国忠旺实控人,前东北首富刘忠田将面临465年刑期。

  刘忠田是一位白手起家的企业家,改革开放之初的1989年,嗅觉敏锐的刘忠田创办合成树脂化工厂并任厂长,又先后创办了辽阳铝制品厂、福田化工、程程塑料等企业。1993年,29岁的刘忠田创办辽宁忠旺有限公司,生产门窗专用的铝型材,随后一路发展成为了如今的"铝业王国"。

  中国忠旺是全球第二大、亚洲最大的工业铝挤压产品制造商,于2009年在港股上市。

 

  ▲光明乳业拟6.1亿元收购小西牛乳业公司60%股权

 

  据悉,光明乳业10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以611,869,873.22元的价格收购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小西牛公司")60%的股权。创始股东承诺小西牛公司在2022年至2024 年实现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456万、9,597万和10,893万。光明乳业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可择机用行权价格收购小西牛公司剩余40%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光明乳业成为小西牛公司控股股东,有利于完善公司在西部的奶源布局、产能布局、市场布局,有利于公司提升优质奶源自给能力,提高产能,进一步扩大规模。    

小西牛公司是一家具有青藏高原地域特色的乳制品生产企业,成立于2002年。旗下拥有牛奶、酸牛奶、乳饮料等多款产品,其中"青海老酸奶"的市场知名度比较高。

  光明乳业此次的收购动作也代表着乳企之间"大吃小"现象加剧,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近两年,此类收购在行业内频频发生。如,去年新希望乳业也以17.11亿元收购了宁夏的夏进乳业、今年年初也以2.31亿元发起对一只酸奶牛的收购。蒙牛近年相继收购了现代牧业、圣牧、妙可蓝多等多家业内公司。

  据了解,在收购小西牛公司之前,光明乳业早已把目标瞄向了西部地区。去年,光明乳业就曾与宁夏中卫市、宁夏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合作将在宁夏中卫建设世界级优质高端奶牛基地、育种基地、饲草种植基地。去年年底,光明乳业就已开始从宁夏空运鲜奶至上海工厂。

 

▲巨人网络拟收购淘米集团72.81%权益

 

  10月17日,巨人网络公告称,公司与东证睿波于10月15日签署《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证睿波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淘米集团72.81%权益。经双方初步沟通,淘米集团的企业价值估值为15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淘米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线上游戏、影视动画和品牌授权。

 

  ▲爱尔眼科拟收购5家眼科机构

 

  据悉,爱尔眼科(300015)10月19日晚间公告,拟收购爱尔安星所持有的鞍山爱尔55%的股权、沧州爱尔51%的股权、阜阳爱尔51%的股权、廊坊爱尔72.73%的股权、秦皇岛爱尔80%的股权。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鞍山爱尔55%股权交易价格为4661.25万元,沧州爱尔51%股权交易价格为8672.55万元,阜阳爱尔51%股权交易价格为3938.22万元,廊坊爱尔72.73%股权交易价格为4727.27万元,秦皇岛爱尔80%股权交易价格为5905.6万元。

  公告表示,基于5家标的医院的基础条件和发展趋势,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尽快完善区域市场布局,形成规模效应,进一步深化在全国各地的"分级连锁"体系。

  由上述并购可以看到,产业并购基金的体外培育模式正助力爱尔眼科完善医院连锁布局。爱尔安星作为公司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及相关产业并购整合的投资平台成立于2016年。2016年5月23日,爱尔眼科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9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设立爱尔安星。

  爱尔安星总规模定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深圳市前海安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山南智联出资人民币1.9亿元,其它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8.09亿元。

  爱尔安星投资方向为:对眼科医院进行新建投资,或对眼科医院、眼科上游企业、眼科相关产业包括眼科互联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公告称,爱尔安星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眼科医院并购标的,进一步完善眼科上游产业链的布局,加快互联网、移动医疗体系建设,拓展了公司的多业态增长边界。

  在产业并购基金的支持下,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境内拥有医院155家,门诊部107家。爱尔眼科在集团总部、省区、医院分别设置了专门的服务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集团三级服务管控架构。

  今年上半年,公司还收购了武汉爱尔黄陂医院60%的股权、汉中爱尔86%的股权、丹东爱尔55%的股权、临沂爱尔51%的股权和重庆万州爱尔80%的股权,新设了湖北爱尔、涟源爱尔、株洲爱尔、海南博鳌乐城爱尔以及19家门诊部或诊所。

值得关注的是,爱尔眼科正推进新十年的战略规划,逐步打造区域性眼科中心,稳步推进对重点省会及直辖市龙头医院的新建及迁址扩建,继续加快以省会城市的一城多院以及视光门诊部或诊所的网络布局。

 

  ▲北京城乡获注北京外企100%股权

 

  10月19日,北京城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以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管持有的北京外企86%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将由北京国管承接。同时,公司拟以15.84元/股向北京国管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国管持有北京外企86%股权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并拟向天津融衡、北创投以及京国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北京外企8.8125%、4%、1.1875%的股权。通过本次重组,北京城乡将取得北京外企100%股权。另外,上市公司拟以16.80元/股向北京国管定增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原商业零售业资产,置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业务相关资产,主营业务将变为人事管理服务、薪酬福利服务、业务外包服务、招聘及灵活用工服务等,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

 

  据悉,鞍本重组再获重要进展。10月15日,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这标志着在法律意义上该公司正式成为鞍钢集团控股二级子企业。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维表示,在今后发展中,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将全面推进价值链核心业务协同整合,迅速、深度融入鞍钢集团管理体系,实现一体化高效运营,加速释放聚合效能,实现"1+1>2"的重组效果。

  今年8月20日,鞍钢集团重组本钢集团大会召开,鞍本重组正式启动。根据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辽宁省国资委将所持本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给鞍钢集团。

  自重组大会召开后,鞍钢聚焦"要素管控+管理移植"和"战略引领+资源协同"两条主线,加快推动管理过渡期各项工作,第一时间向本钢派驻管理过渡期工作组,与本钢共同组建20个项目组,合力推进鞍钢管理体系在本钢全面对接和信息系统覆盖移植。工作组围绕"钢铁资源主业一体化多基地运行"的管控模式,启动本钢钢铁产业管理与信息化整体提升项目,初步实现发展规划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互通互联,夯实了一体化管理基础。同时,全面推进采购、销售、科研、物流、矿产资源、国际贸易、产业金融等价值链核心业务资源共享、深度协同,完成了管理过渡期整合融合。本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杨维表示,今年以来,本钢生产经营总体保持稳定顺行,效益大幅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显著增强,"1+1>2"的重组整合效应初步显现。这也为确保一年内实现实质性整合、一体化运作,三年内逐步融合化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期,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事项通过了反垄断审查,并于10月12日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鞍本重组也导致上市公司本钢板材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划转后,鞍钢集团成为本钢集团控股股东,并通过本钢集团、本溪钢铁公司、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控制本钢板材76.67%的股份,成为本钢板材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公司持有本钢板材58.65%的股份,仍为本钢板材直接控股股东。

  在重组本钢后,鞍钢粗钢产能将达到6300万吨,营业收入达到3000亿元,仅次于中国宝武位居国内第二,同时也成为世界第三大钢铁企业,行业话语权和主导权进一步增强。

 

▲丹化科技英力股份拟部分停产

 

  据报道,燃"煤"之急引发的限电限产仍在各地蔓延。10月19日晚间,丹化科技(600844)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金煤)因原料煤供应紧张,难以维持正常负荷生产,决定于10月20日起停止乙二醇生产。

  同日,英力股份(300956)也披露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真准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简称:昆山真准) 受地区供电紧张影响,将应相关部门通知于10月25日至10月27日限电停产,并于11月开始每个月间断性停产6天。作为英力股份两大全资子公司,昆山真准、重庆英力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

  丹化科技此次涉及停产的是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位于内蒙古通辽市,为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载体。通辽金煤由丹化科技、中科院、上海金煤控股合资设立,丹化科技持股比例为76.77%。生产经营层面,通辽金煤以褐煤为原料,以大型化工装置生产乙二醇并联产草酸。

 

▲数字化对组织管理的挑战

 

北京日报10月18日刊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陈春花的文章指出,今天的个体与数字化时代之前的个体已经有很大的不同,新个体不仅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还拥有了创造价值的更多机会,于是数字化造就的“强个体”成为当下组织面临的第一大挑战。

  第二大挑战是环境的变化充满了不确定性,且这种不确定性已经成为常态。然而,组织管理本身需要环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否则很难产生组织绩效,因此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成为了当下组织面临的第二大挑战。

  第三大挑战是关于影响组织绩效的因素。很多企业家和我说,无论是从成本、产品和效率角度,还是从所谓的“核心能力”角度,他们都已经把组织管理做得非常好了,但为什么还是出现了组织竞争力下降甚至被市场淘汰的结果?我回答说,根本原因是影响组织绩效的因素从内部转向了外部,所以你光把内部的事情做好了还不够,还必须要有能力去借助外部因素为组织提供帮助。

  第四个挑战是关于组织效率的构成。以前我们认为组织效率由分工构成,但是当影响绩效的因素由内部转向外部时,组织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就不再是分工关系而是协同关系,组织效率的产生必须是内外协同效应的结果。

 

管理视点

 

独角兽企业成长的关键要素

 

光明日报10月19日刊发辽宁大学中国商务发展研究院〔北京〕教授解树江的文章指出,独角兽企业作为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不仅是科技创新企业的典型代表,而且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创新活力和创新生态的重要标志,是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2021年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总估值为2.94万亿美元,超过GDP全球第5位的英国。引导、鼓励和支持独角兽企业发展,对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研究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成长轨迹发现,独角兽企业成长必须具备如下基本要素:

  一是具有异质性特征的企业家精神。任何企业的成长都需要企业家精神。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企业家应该拥有前瞻性思维,能够关注市场发展,能够建立团队,能够明确组织中每个人的角色。他还特别提出,创新是企业家精神最重要的特征。“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能让任何社会、经济、产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机构保持高度的灵活性与自我更新能力。”独角兽企业比一般的科创型企业成长更迅速、技术更先进,也更难以驾驭,因而独角兽企业的企业家除了具备通常意义上的企业家精神内涵之外,还往往具有某些异质性的、与众不同的特点,比如超凡的想象、宏大的格局和钢铁般的意志等。

  二是拥有独创性或颠覆性技术。颠覆性技术是基于科学技术的新原理、新组合和新应用而开辟的全新技术轨道,它导致传统产业归零或价值网络重组,并决定性地影响社会技术体系的升级跃迁。颠覆性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区别于以往线性持续性创新的模式。美国管理学家克里斯滕森认为,颠覆性技术往往从低端或边缘市场切入,以简单、方便、便宜为初始阶段特征,随着性能与功能的不断改进与完善,最终取代已有技术,开辟出新的市场,形成新的价值体系。颠覆性技术可以在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变公司的商业模式、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独角兽企业拥有独一无二、别具一格的独创性或颠覆性技术,这些技术能够改变或者彻底取代现有的技术,对整个行业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甚至使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

  三是具备难以复制的商业模式。前沿技术与优秀商业模式的完美结合,才能够让一个企业创造奇迹。独角兽企业大都清晰地界定了客户价值主张、赢利模式、关键资源和关键流程,能够深刻认识到商业模式就是创造和传递客户价值和公司价值的交易结构,因而独角兽的商业模式具有很难被竞争者模仿的特征,并以此长期保持其竞争优势。

  四是战略与品牌高度协同。战略与品牌的协同程度是区分不同层级的科技创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独角兽企业需要在初创的短期内获得巨大的成功,其战略与品牌的协同程度是超过一般企业的,这不仅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统筹,还要实施积极的品牌推广,而且品牌推广要和公司战略高度匹配、高度协同,这是独角兽企业的一大特质。他们对战略和品牌的认知和理解远超过其他同龄公司,表现出早熟和超前,也是科技创新企业中战略与品牌协同程度最高的群体。实际上,战略与品牌是一枚硬币的两个侧面:对内,谋划实现全局目标的规划是战略;对外,展示企业形象和对客户承诺的是品牌。一个成功的企业,必须做到让其客户感知到的品牌形象隐含了企业的战略意图。

  五是采用虚拟组织运行机制。独角兽企业大都采用了虚拟组织的运行机制。独角兽企业不是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企业,他们是虚拟组织,把核心能力发挥得淋漓尽致,而其他相关业务交由合作伙伴完成。独角兽企业只专注于自己最有竞争力的业务,通过集成虚拟组织各成员的核心能力和资源,在管理、技术、资源等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通过分享市场机会和客户实现共赢的目标,以便在瞬息万变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更大获胜机会。独角兽企业是资源的整合者,他们反应敏捷、善于高举高打、实现迅速成长。独角兽企业常用的虚拟组织机制包括外包、合作协议、战略联盟、特许经营、合资企业、虚拟销售网络等,他们会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及约束条件,采用这些组织机制中的一种或几种。

  六是持续实现资本赋能。在独角兽企业成长的过程中,资本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独角兽企业正是有了资本的加持与助力,才能获得快速成长所必备的各种资源,从技术研发到人力资源的配备到厂房的建设,都离不开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高投入和高风险决定了独角兽企业必须借助资本的力量实现成长,在此过程中企业通常会经过种子轮、天使轮、Pre-A轮、A轮、A+轮、B轮、C轮、Pre-IPO轮等多轮次的融资。资本的支持是科技创新企业从初创公司跨越成为瞪羚企业、隐形独角兽、独角兽,进而登陆资本市场的关键要素。颠覆性技术是对于现有主流技术的一种强大的破坏性力量,能够取代现有技术,改变游戏规则,重塑商业模式,重整市场秩序,这表明颠覆性技术的创新难度更高、创新投入更大,因而获得颠覆性技术既要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也要发挥政府在促进高效的风险投资机制和完善的融资体系形成中的积极作用,善于用资本的力量促进人才的集聚和科技的创新。

  七是借助市场容量大的优势。市场容量是独角兽企业成长的外部关键要素之一。只有在市场容量大的国家,符合梅特卡夫法则(网络的价值等于其节点数的平方)的企业才有可能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中,中国企业数量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市场容量是一个关键要素。

  八是依托良好的创新生态。创新生态是科创企业成长的另一个外部关键要素。创新生态是以企业为主体,大学、科研机构、政府、金融等中介服务机构为系统要素载体的复杂网络结构,通过组织间的网络协作,深入整合人力、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实现创新因子有效汇聚和各个主体的价值实现。独角兽企业最核心的特征之一就是拥有颠覆性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不容易被复制和模仿。可以说,颠覆性技术创新就是独角兽企业成长的关键,是独角兽企业成长壮大的前提条件。因此,良好、宽松的技术创新环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及顺畅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将有助于独角兽企业实现颠覆性技术的突破,并促进独角兽企业的发展和培育。实现颠覆性技术创新,需要良好、宽松的生态环境。对于企业来说,在瞬息万变、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进行创新,其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都是无法预知的。如何为企业营造一个适合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以知识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的分类评价机制、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合理的企业试错成本等等,都是一个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的必备元素,有利于独角兽企业发展的生存空间。

 

企业的格局

 

证券时报记者木木10月21日发表文章指出,一个企业主导者要想把企业做好、顺利交给接班人并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恐怕还是要把注意力放在提高自身格局上。

  苹果公司前两天的新品发布会,被众多媒体形容为“炸场”。据说,“炸场”是苹果的预谋,别管想“炸”的是谁、又“炸”到何种程度,反正从实际效果看,预谋是最终实现了。在众多事后评论中,最到位的大约应该是“库克被乔布斯‘附了体’”,有人还对此进行了“辛酸”附注:苹果又变回那个即使我预算很充裕也断断不会去买的苹果。

  引致“炸场”的“炸点”,显然是苹果首款为Mac电脑量身定做的自研芯片。据说,芯片的技术参数格外强悍,因此“胸有成竹”的笔记本电脑又显现出高冷的“苹果式傲娇”,就情有可原。自然而然的结果,当然让人无话可说,更有意义、也更让人感兴趣的,是引致这个结果的原因。

  苹果当年的高冷形象,显然源自乔布斯对产品内外品质的极致追求——几乎达到“变态”的地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观察,这种极致追求也是其“三观”的一种自然外溢。一个企业家及其主导下的企业,让人感觉有“格局”,重要的支撑点,一是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甚至极致品质,二是对品质极致追求的态度。主导企业者有格局,企业就一定有格局,热卖的产品、亮丽的财报、持续前行的动力,不过随形之影罢了。

  有格局的企业家和企业,最让消费者、投资者放心之处,就是“总会给你惊喜,绝不会给你惊吓”。其间的逻辑也不复杂,企业家“三观”正常,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产品和服务上,心无旁骛,消费者、投资人当然就无需总惴惴不安地担心企业里藏了什么“幺蛾子”。这样的企业家和企业,值得追捧,而判断一个企业和企业主导者是否有格局,最方便的观察点,就是看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对质量的追求是不是抱持了最高要求。

  乔布斯的格局,还体现在对接班人的选择上。从“后乔布斯时代”苹果的表现看,乔布斯当年的托付没有落空,预期得到实现,苹果的价值持续增厚,乔布斯的路线、方向得到延续,苹果终于自研芯片、持续强化自控能力、继续挖深自家的“护城河”,就是最好的体现。就此而言,“库克被乔布斯附体”,未尝不是对二人、对苹果最好的褒奖。

  当然,如果从“上阵父子兵”的世俗角度观察,选择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库克做自己的接班人,确实不可想象;从“实现自我”的角度看,库克规规矩矩地“萧规曹随”,也确实有点儿躲在阴影里“混饭吃”的味道。但有无格局、格局大小的差异,就体现在诸如此类的“小事情”上,就体现在如何看待这些“小事情”的态度上。有格局的企业人,选择接班人的着眼点一定会聚焦在是否有益于企业的未来上,没有格局或者格局微小者,出发点往往就走偏,更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名和利——能否保持住并实现最大化。

  相较于此,中国的企业人和企业,显然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如果说创业之初心心念念于金钱获取尚有情可原的话,借了国家发展的势头乘风而起,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仍在私利以及私利的获取上斤斤计较,方向、路径显然就有大问题,格局太小、格局太差,企业就根本没未来。如此“半道崩殂”的例子,实在多之又多,尤其这两年,随着大潮渐渐退去,轰然崩塌的著名企业、著名企业人颇有点儿让人目不暇接。

  虽然企业格局的差异,往往体现在小事情上,但导致的结果却天差地别。不过,顺风顺水时的企业主导者,一方面,往往会对历史上、现实中的失败者及其教训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对成功者的经验往往也难有尊重,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的一身本事上,包打天下、传之子孙的心态爆棚,都为最终的挫折预留了伏笔。

  一个企业主导者要想把企业做好、顺利交给接班人并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恐怕还是要把注意力放在提高自身格局上,端正“三观”,才能知来处、明去向,企业才可能有根本的希望。像那种退了休仍心心念念于比库克还高的薪水的企业人,格局上显然就差了许多,这对企业的格局肯定有大影响。在这件事情上,消费者和投资人恐怕不会太糊涂。

 

信息化建设

 

工信部将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据报道,今年7月,工信部召开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10月17日,工信部部长肖亚庆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专项行动聚焦扰乱竞争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违反资质和资源管理规定等4个方面8类问题,涉及22个典型违规场景,采取技术手段开展在线巡查,及时检测、核查进展情况,推动逐项整改到位,一些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肖亚庆强调,开展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是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监管实践,目的是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用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工信部将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协调机制,抓住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互联网市场环境。

  此外,肖亚庆还表示,营造信息通信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关乎行业自身发展,更关乎广大用户切身利益保护。工信部始终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创新机制,切实保障广大用户合法权益,为信息通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加强监管执法上,肖亚庆介绍,在关键环节方面,工信部深入开展网络接入市场"黑带宽"专项清理行动,对"黑带宽"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在重点场所方面,持续加强校园电信市场规范管理,加大对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恶性竞争得到有效遏制。在民生关切方面,组织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 2020年以来累计检测183万款APP,责令4200款违规APP进行了整改。

  在创新监管机制上,肖亚庆披露,工信部不断完善互联网协同监管和联动处置机制,跨部门联合开展涉网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和APP7.3万个。建立健全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和失信名单为基础的信用管理机制,公示不良名单企业5.19万家次。

  肖亚庆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加注重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着力在平台治理、技术手段提升、协同融合监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国家网信办专项整治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

 

  据悉,为切实解决账号运营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10月18日召开"清朗·互联网用户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国视频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网信系统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清朗"系列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网络空间清朗生态的顽症痼疾,取得积极成效。账号运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是"清朗"系列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将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即时通讯、新闻资讯、论坛社区、网络直播、知识问答、生活服务、电子商务、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各类网站平台账号乱象进行集中整治。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盯五类账号运营乱象:一是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禁已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以相同名称、相似名称等关联名称重新注册,对于已被关闭的账号主体,根据违法违规程度设置一定的禁止重新注册期限。二是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违法违规。坚决处置名称、昵称、头像、简介和封面等包含违法违规信息的账号,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组织机构名称、标识以假乱真误导公众的账号,不具备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资质仍从事专业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三是网络名人账号虚假粉丝。严格管控网络名人账号异常涨粉行为,全面清理"僵尸"粉、机器粉,大力打击通过雇佣水军等方式的非自然涨粉行为,定期清理"僵尸"账号。四是互联网用户账号恶意营销。从严处置利用社会时事"蹭热点"、发布"标题党"文章煽动网民情绪的账号;传播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直播、主播账号;炒作明星八卦等泛娱乐化信息,引发网民互相攻击的账号;以知识传播名义歪曲解读国家政策,干扰公众认知的账号;"带节奏"操控评论,干扰真实舆论呈现的水军账号。五是向未成年人租售网络游戏账号。严格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和登记要求,清理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的租售交易。此外,因机构调整等原因无法注销的政务号也将予以集中处置。

  会议要求,专项整治行动要强化统筹协调,通过进一步加强账号注册、使用和管理全流程动态监管,督促网站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账号主体规范账号运营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五部门联合规范金融业开源技术应用与发展

 

  近日,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证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业开源技术应用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规范金融机构合理应用开源技术,提高应用水平和自主可控能力,促进开源技术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行工作布局。

  近年来,开源技术在金融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推动金融机构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面临安全可控等诸多挑战。

  对此,《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在使用开源技术时,应遵循"安全可控、合规使用、问题导向、开放创新"等原则。《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将开源技术应用纳入自身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强对开源技术应用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开源技术应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合理的开源技术应用策略;鼓励金融机构提升自身对开源技术的评估能力、合规审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等;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开源生态建设,加强与产学研交流合作力度,加入开源社会组织等。

  《意见》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跨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开源技术应用指导政策,探索建立开源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开源技术及应用标准化建设等。

 

证监会将着力通过三项措施打造数字化资本市场

 

  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加快推进科技和业务深度融合,并将与资本市场各方通力合作,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数字化资本市场。

  赵争平表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加快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我国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世界各国也都在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应用。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已成为赋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动力,推动数字化发展,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应有之义。

  赵争平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证监会将加快推进科技和业务深度融合,并将与资本市场各方通力合作,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着力通过三项措施打造数字化资本市场。

  一是加快推动监管科技和行业金融科技落地应用。要不断强化科技监管思维,进一步夯实科技监管基础工程,突破重点项目。证券期货行业各机构要加强主动布局,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各业务领域的落地实施,积极参与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促进业务拓展、合规风控、客户服务、内部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数字化发展。交易结算等市场核心机构要发挥引领作用,在新兴技术应用方面积极探索构建符合未来需求的新型金融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类数字化技术应用必须依法合规,可以通过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等工作机制有序创新,不做突破监管规则的尝试。同时,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相关机构要提升数字化技术研发能力,做到系统测试全面充分,避免出现重大软件缺陷。同时,也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技术手段,解决系统性能、系统安全和数字安全等深层次问题。

  三是加强合作交流,营造良好的数字化生态。数字化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行业机构持续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发挥合力作用。交易所等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要打造安全、先进的技术系统,发挥行业技术引领示范作用。有关各方要广泛交流,协同研究和推广应用,共同构建开放、融合、具有创新发展能力的数字化生态。

 

发改委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淘汰类产业

 

  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淘汰类"一、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目录》增补的主要考虑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就曾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不过,在当年11月6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正式版本中,原列入淘汰类产业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删除。

  今年9月份,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同时,《通知》也预告,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有关规定禁止投资。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措施的修订,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淘汰类产业。

 

 

国务院同意在京向外资开放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下称《批复》),明确将在北京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还指出,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

  《批复》则调整了相关实施情况。《批复》明确,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批复》还在教育、文旅、音像制品制作等方面扩大了开放力度。在教育方面,《批复》提出,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办法。

  在文旅方面,《批复》提出,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在音像制品制作方面,《批复》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储备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

  《批复》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国务院将根据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北京发布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0月14日,北京市商务局等部门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提出到2025年,北京市数字贸易进出口规模达到1500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25%,其中,数字服务贸易占全市服务贸易的比重达到75%;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数字技术影响力、数字资源配置力和数字规则话语权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基本建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数字贸易发展体系,打造具有国内示范作用和全球辐射效应的数字贸易示范区。

  《措施》制定了搭建数字贸易服务平台、探索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夯实数字贸易产业基础、提升数字贸易便利度、加大数字贸易企业支持力度、完善数字贸易保障体系共六大点、20项措施。

  在推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北京将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升级改造数据中心,布局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创新,包括重点领域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和重要数据目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关制度等;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对接,逐步推动技术、监管、规则等制度创新。

  北京将夯实产业基础,提升数字贸易核心产业竞争力,培育数字贸易领域全球标杆企业,开发原创精品IP和企业品牌;提升服务外包价值链地位,促进外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破解跨境电商发展瓶颈,用好外经贸发展基金,支持跨境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

  此外,推动数字贸易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争取提升增值电信业、教育、医疗等领域开放度;推动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鼓励银行为数字贸易企业外汇收支提供专项服务;推动行政审批便利化,推动相关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推动人员跨境往来便利化,简化外国人来华审批流程。

  北京还将对数字贸易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支持,聚焦重点领域发展;加大金融支持,推广专项融资担保产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扩大投入;强化人才支撑,建立数字贸易企业协会和专家智库团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建设。

  此外,完善保障体系,建立数字贸易品牌企业名录库,编制数字贸易年度发展报告,建立数字贸易品牌企业服务机制;建立数字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会商解决问题;建立数字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开展数字贸易企业数据直报工作。

 

重庆修订出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行为规范

 

  据悉,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国率先修订出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行为规范》,对网络交易平台中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模糊、自动续费取消困难、个人信息收集规则不透明、变相强迫消费者授权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或行为进行规范。

  《行为规范》不少修改或新增的内容都更好地体现了在新模式、新业态、新情况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例如,新增以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相关义务规定,形成《行为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开展自营业务中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王钦:发挥工业互联网的支撑引领作用

 

经济日报10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钦的文章指出,工业互联网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连接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供应链和全价值链的新载体,是连接、配置和组合各类生产要素的新组织方式,也是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新引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积极稳妥发展工业互联网,提出“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并将其作为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伴随着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向纵深发展,工业互联网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政策环境加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速,产业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为未来工业互联网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要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就需用好工业互联网,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其支撑和引领作用。在实践层面,需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同核心技术攻关、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产业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

  一是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同核心技术攻关紧密结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需要“软件”和“硬件”的深度协同,特别是“数字孪生”场景的实现离不开工业芯片、工业软件和工业控制系统等,可以说,这些是工业互联网在核心技术创新方面的主攻方向。当前,智能制造工厂在我国加速发展和涌现,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业总线、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件等方面,我们对国外技术还有较高的依赖度,离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对于这些技术的攻关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难以在短期内实现集中突破,这就需要我们在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面具有更加宽阔的视野,全面统筹科学、教育和产业的力量,积极营造工业互联网创新生态系统,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同核心技术攻关结合起来推进,久久为功,力争实现突破。

  二是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同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工业园区是各类生产要素聚集的空间形态,是工业经济的主战场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阵地,是各地政府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更好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紧紧盯住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市场资源、技术资源连接和配置等方面的优势,对园区进行专业化升级改造,在更高层面实现各类生产要素的高水平组合,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高水平协同,发挥“示范园区”“示范工厂”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工业互联网更多呈现为对生产要素重新配置和组织,在发达国家则更多呈现为对工业机理、工业知识的数字化——这是我国工业互联网有别于发达国家工业互联网发展的重要特征。

  三是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同产业数字化紧密结合。工业互联网平台有别于消费互联网平台,前者的行业专业属性非常突出。伴随着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进一步深入,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的融合逐步加深,由于工业各行各业专业化知识的差别,工业互联网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越是向纵深发展,其平台的专业化、多样化特征就越明显。虽然有些平台认为,其自身是跨行业的,是可以为多个行业服务的,但归根结底,这些平台是提供共性服务的,甚至就是提供交易型服务的。因此,如何立足行业特征,从专业化需求出发进行特定行业工业机理研究,加快工业经验、知识的软件化封装等,将是实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重要一环。

  四是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同企业数字化转型紧密结合。企业数字化转型既涉及技术应用层面,也涉及组织变革层面,这恰恰是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过程中应该重点关注的微观基础。小型企业更加关注通过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提升生产和运营管理过程中的效率,中型企业更加关注不同运营环节的协同问题,大型企业除了要解决上述问题之外,还需要最终解决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问题,创造出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因此,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该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需要看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来自于企业,这就需要有企业组织层面做支撑,否则企业数字化管理的价值就难以得到体现。因此,伴随着工业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应用,企业组织变革也需要加速推进,进一步促进工业互联网在应用层面的创新,在企业组织变革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之间形成正反馈。

  五是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同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紧密结合。数据创造价值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价值基点。在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方面,工业互联网通过数据驱动、智能运用等,让很多人曾经认为不可能的事情成为可能。比如,顾客具有个性化、定制化要求,但以往制造端提供的是刚性的、机械化的产品和服务,供给难以适应需求。工业互联网则可以通过服务化延伸、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多种模式,让供给适应需求得以实现。未来,工业互联网在生产过程和组织上还会有更多创新,给供应链和产业链带来更多新变化,也将有更多的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出来。

 

《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年)》发布

 

  10月19日,在江西南昌"2021世界VR产业大会"主论坛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文强发布了《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年)》。

  刘院长指出,当前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特点可由五大关键词概括:拐点、品质、融通、赋能、泛在。

  拐点:2021年,投融资金额和数量、头显出货量、头部企业投入资金、线下体验店数量逆势上涨,产业焕发新的活力。

  品质:虚拟现实关键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内容不断完善,全方位保障了消费者高品质消费体验。

  融通:政策、资金、人才等虚拟现实产业要素加速融通,多维并举,产业生态加速完善。赋能,虚拟现实技术加速赋能千行百业,提振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泛在:虚拟现实的技术和产业边界不断延展,逐渐触探虚拟现实对真实世界数字化映射的本质,发挥泛在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虚拟现实产业发展还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关键技术短板亟待突破,二是内容供给不足,三是创新生态体系不成熟。对此,《白皮书》建议:要加大创新研发支持,同时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打造虚拟现实创新商用模式,兼顾加快技术推广应用。

 

企业信息员园地

 

视同销售行为如何纳税?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一)一、增值税

  视同销售是企业经常会遇到的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它虽然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但是税收上认为它实现了销售,应该按规定交税。目前,视同销售主要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五个税种的相关。我们来具体看看每一个税种的视同销售都有哪些情形,如何计税?

  (一)哪些情形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8.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9.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视同销售的两种行为

  1、根据《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本条款自2016年12月24日起施行。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视同销售额的确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纳税人发生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如果是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法规》中法规的成本利润率。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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