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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7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要求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据悉,中央人才工作会议9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

  习近平强调,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关键。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竞争优势。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人才强国、什么是人才强国、怎样建设人才强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一是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三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四是坚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五是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六是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七是坚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八是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以上8条,是我们对我国人才事业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深化,要始终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习近平强调,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必须把握战略主动,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长,科技创新主力军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顶尖科学家集聚水平明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拥有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到2030年,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对世界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增强,在主要科技领域有一批领跑者,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有一批开拓者;到2035年,形成我国在诸多领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高水平人才队伍位居世界前列。

  习近平指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需要进行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可以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一些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也要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集中国家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为人才提供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加快形成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

  习近平强调,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用人主体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人才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要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确保科研项目取得成效。要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整合人才计划,让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

  习近平指出,要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坚持实践标准,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第一线,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科学家。要坚持长远眼光,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形成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

  习近平强调,要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发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的国家队作用,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组织产学研协同攻关。要优化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的特殊政策。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要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努力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要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

  习近平指出,要下大气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有各项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完全能够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完全能够培养出大师。我们要有这样的决心、这样的自信。要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要发挥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基础学科培养基地,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要制定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要培养造就大批哲学家、社会科学家、文学艺术家等各方面人才。要加强人才国际交流。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对待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英雄有用武之地。要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允许失败、宽容失败,鼓励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要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习近平强调,做好人才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鼓励人才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广大人才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心怀"国之大者",为国分忧、为国解难、为国尽责。要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重人才的风尚。

习近平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解决人才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要加大人才发展投入,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政府教育、科技、工信、安全、人社、文旅、国资、金融、外事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抓好人才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习近平要求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9日下午就加强我国生物安全建设进行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乃至重塑世界格局的重要力量。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家安全战略,颁布施行生物安全法,出台国家生物安全政策和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健全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制机制,积极应对生物安全重大风险,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我国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增强,维护生物安全基础不断巩固,生物安全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强调,现在,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境外生物威胁和内部生物风险交织并存,生物安全风险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我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还存在短板弱项。必须科学分析我国生物安全形势,把握面临的风险挑战,明确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思路和举措。

  习近平指出,要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谋划,完善国家生物安全战略。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物安全治理机制,强化各级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要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健全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物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层基础,打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人民战争。

  习近平强调,要强化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坚持系统思维,科学施策,统筹谋划,抓好全链条治理。要织牢织密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健全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基层监测站点建设,提升末端发现能力。要快速感知识别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动植物疫情、微生物耐药性、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等风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

  要建立健全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应急响应机制。要加强应急物资和能力储备,既要储备实物,也要储备产能。要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明确机构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基层基础。

  习近平指出,要盯牢抓紧生物安全重点风险领域,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要强化生物资源安全监管,制定完善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目录。要加强入境检疫,强化潜在风险分析和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坚决守牢国门关口。对已经传入并造成严重危害的,要摸清底数,"一种一策"精准治理,有效灭除。要加强对国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严格管理实验样本、实验动物、实验活动废弃物。要加强对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和残留的管理。

  习近平强调,要加快推进生物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推进生物安全领域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国家生物安全战略科技力量,健全生物安全科研攻关机制,严格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监管,加强生物实验室管理,严格科研项目伦理审查和科学家道德教育。要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物育种、生物制药等领域产业化应用。要把优秀传统理念同现代生物技术结合起来,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集成推广生物防治、绿色防控技术和模式,协同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习近平指出,要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同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日益严峻的生物安全挑战,加强生物安全政策制定、风险评估、应急响应、信息共享、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交流。要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推动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要倡导本着科学原则、按科学规则推动新冠病毒溯源工作。

  习近平强调,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用力、扎实推进。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生物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把生物安全建设重点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提高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牢牢掌握国家生物安全主动权。要持之以恒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惠企纾困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发改委将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推进企业降成本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增强人才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跨周期调节,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同时,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霍福鹏指出,稳定制造业投资,对夯实实体经济根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发改委将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及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五方面,保持制造业投资良好增长态势。

  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上,霍福鹏表示,发改委鼓励企业瞄准未来产业变革方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霍福鹏还表示,随着国家"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各领域专项规划陆续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支持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预期将持续稳中向好。发改委将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构建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建设重点任务加快落地。将大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素保障能力。

  在本次发布会上,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也备受关注,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指出,目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依然不小,发改委将下大力气持续抓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着力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还将建立违背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

  此外,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上,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张春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将以更大力度推动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煤气、仓储物流、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夯实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基础桩"作用。

 

易纲明确中国目前不需要实施资产购买操作

 

  9月28日,央行行长易纲在最新一期《金融研究》上发表题为《中国的利率体系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文章介绍了我国现有的利率体系,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并展望下一步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空间。

  易纲表示,经过近30年来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以及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利率体系,主要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释放政策利率调控信号,在利率走廊的辅助下,引导市场基准利率以政策利率为中枢运行,并通过银行体系传导至贷款利率,形成市场化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调节资金供求和资源配置,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谈及量化宽松(QE),易纲表示,资产购买工具不属于常规货币政策工具,而是央行在市场出现问题时的被迫选择。央行长期实施资产购买操作会产生危害市场功能、财政赤字货币化、损害央行声誉、模糊央行解决市场失灵和货币政策立场之间的界限、引发道德风险等诸多问题。

  易纲强调,应当尽可能避免实施资产购买操作,如果必须实施,应当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央行干预的目的应当是帮助市场恢复正常运转,而非替代市场。二是央行的干预措施应尽可能走在市场前面,从而快速稳定市场情绪,避免市场失灵进一步恶化。三是应尽可能减少资产购买规模,缩短持续时间,力求资产购买实施力度与市场失灵的程度保持一致。

  "中国的经济潜在增速仍有望维持在5%~6%的区间,有条件实施正常货币政策,收益率曲线也可保持正常的、向上倾斜的形态。中国将尽可能地延长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时间,目前不需要实施资产购买操作。"易纲称。

  尽管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化利率体系,但利率市场化改革依然是进行时。对于下一步的利率改革重点,易纲透露,央行将继续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着力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一方面,继续完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继续巩固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和以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为中期政策利率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理想状态为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为中枢波动。着力完善利率走廊机制,有序实现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全流程电子化。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市场基准利率培育。优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形成机制,督促报价行提高报价质量,对报价行进行考核并实行优胜劣汰,适时公布LPR历史报价。按市场化原则培育国债收益率曲线。

  与此同时,易纲强调,利率市场化既要"放得开"也要"形得成"。当前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矛盾在于市场化利率在"形得成"和传导方面存在障碍,其原因包括监管套利、金融市场不成熟等造成的市场分割,以及融资平台预算软约束、存款无序竞争等财政金融体制问题。下一阶段,要继续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硬化预算约束、化解金融风险,为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更有利条件。

 

央行要求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稳定性

 

  据悉,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近日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例会,分析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二季度例会,本次例会新增"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表述。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效实施宏观政策,经济总体延续恢复态势。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科学管理市场预期,努力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人民币汇率预期平稳,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要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边际变化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防范外部冲击,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进一步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等措施的牵引带动作用,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增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期工作,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会议提出,要支持银行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优化存款利率监管,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有序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生效,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灵活精准实施货币政策,加强与财政、产业、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统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与防风险,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监管层强调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据悉,证监会9月24日通报了相关人员恶意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等股票价格案,其中,曾举报他人市场操纵、自诩为打击"伪市值管理"的"英雄"叶飞涉事其中。据了解,叶飞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郭瑞明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控、高效率查办、多部门协作、立体式追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通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并谋取非法利益。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调查还发现,个别机构从业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与操纵团伙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监会依法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近日,证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将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

  据了解,上述提及的"叶某"就是前期爆料"中源家居"等个股操纵的叶飞,此次经监管部门的调查,确认了他涉嫌违法违规事实,且达到了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公安部门于近日已将他抓捕归案。这是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合力查获的有组织实施操纵市场违法犯罪案件,反映了操纵团伙与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利益链条,是近年来证监会"零容忍"打击的重点违法类型。

  市值管理应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郭瑞明表示,市场各方应当对市值管理形成正确认识,依法合规的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之间存在清晰的边界和本质的区别。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

  具体而言,"三条红线",一是严禁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欺骗投资者;二是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三公"秩序;三是严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项原则":一是主体适格。市值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依法准许的适格主体,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其他主体不得以自身名义实施市值管理。二是账户实名。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的账户必须是上市公司或者依法准许的其他主体的实名账户。三是披露充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操控信息,不得有抽屉协议。

  郭瑞明指出,市值管理的根本宗旨是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守法经营,合规运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合理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坚决抵制"伪市值管理"。证监会将坚持"零容忍"方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异常交易,重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执法威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积极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

  另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联合发布倡议,号召各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加强专业学习培训,敬畏投资者,加强文化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强化基金管理人职责,不参与"伪市值管理", 珍惜行业、企业及个人声誉等。

  具体来看,包括了不谋求通过"伪市值管理"提升公司市值,不得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行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诚信意识,合法合规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服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高甄别"伪市值管理"的能力,主动远离从事"伪市值管理"的不良机构和个人。建立健全防范"伪市值管理"的工作机制,坚决抵制通过"伪市值管理"从事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基金管理人职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合理甄别投资标的,不参与"伪市值管理",共同形成打击"伪市值管理"的合力,坚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良好秩序。

 

证监会明确中介机构廉洁从业规则

 

  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投资银行业务廉洁从业行为进行规范。

  《意见》共有17条,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分别是坚持系统思维,全面从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专业思维,分类施策。

  《意见》从多个角度规范了中介机构的廉洁从业行为,对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激励约束、“围猎”监管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包括,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薪酬不得与其承做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在股东穿透核查时重点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不得以任何方式“围猎”监管审核人员等。

  对于《意见》出台的目的,证监会表示,这是为切实加强中介机构投行业务的廉洁从业监管,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把握好实行注册制与强化廉洁风险防范的关系,是决定注册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证监会表示,随着业务量大幅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廉洁从业监管,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规范薪酬约束,严禁“围猎”监管

  《意见》中最受到外界关注的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薪酬不得与其承做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证监会表示,中介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问责机制。证券公司不得将从业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不得以业务包干等过度激励方式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在劳务合同、内部制度中明确,对存在廉洁从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可以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奖金或者停止对其实施长效激励措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参照执行。

  实际上,2018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下称《内控指引》)就明确提出,证券公司不得以业务包干等承包方式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或者以其他形式实施过度激励,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其承做的项目直接挂钩,应当综合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

  投行人士指出,此次证监会再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体现了监管层对廉洁从业监管的加强。

  对于此前市场备受关注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证监会要求,相关中介机构在投行项目股东穿透等事项核查中,重点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禁止突击入股、“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违法违规“造富”行为。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应及时向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报告。

  《意见》也明确提出,要严禁“围猎”监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沟通交往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教唆、指使、协助他人干预影响审核,不得在项目申报、审核、注册过程中通过利益输送、行贿等方式“围猎”监管审核人员。

  证监会曾在5月底针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对系统离职人员突出靶向监管,明确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情形,强化中介机构核查责任,对副处级以上离职人员设立三年入股禁止期。

  此外,证监会强调,中介机构应当强化公平竞争意识,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定价水平、利益输送、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求中介机构制定规范聘用第三方的制度,明确资质条件和遴选流程。

  证监会指出,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利益冲突审查,将审查机制贯穿投资银行业务全流程,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洁从业风险。

  投行业务监管全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的监管对象不仅包括证券公司,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证券发行承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行业务特性的业务均纳入规制范围。实现了业务主体和业务类型的全覆盖。

  针对不同类型的中介机构,证监会根据其特有的业务风险特征提出了专门的监管要求。

  例如,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内控指引》建立健全投行业务“三道防线”,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不得在项目申报、审核、发行承销过程中通过欺诈、胁迫发行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协助发行人隐瞒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协助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以返费、代持、违规配售等方式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应坚持独立性原则,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严格履行执业程序,依法执行签字会计师和关键审计合伙人按期限轮换制度;不得因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干预而影响职业判断,不得协助委托人进行财务造假或隐瞒真实财务状况。

  律师事务所应依据事实和证据提出分析意见,不得介绍贿赂或指使、诱导、协助当事人行贿,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不当利益。

  《意见》指出,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系统评估和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制定全面有效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体系机制,完善廉洁从业内部规则,全面覆盖业务各环节和岗位,并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情况内部检查,每年应当不少于一次。

  与此同时,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证券发行询价定价信息等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的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信息隔离墙机制,禁止传播泄露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切实防范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从事串通报价、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违反廉洁从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证监会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向相关部门及其他监管机构提出处理建议;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机构转交违法违纪线索。对中介机构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处理廉洁从业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相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从轻减轻处理的相关建议。

 

深沪交易所修订季报公告格式

 

  据报道,与《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效衔接,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深沪交易所9月28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进一步在业务规则层面完善季度报告制度安排。

  季度报告作为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阶段性总结,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充分获得投资决策所需信息,消减市场不同投资群体之间的信息差,对公司证券定价、投资者决策具有积极意义。

  上交所介绍,本次修订的总体思路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纳入交易所规则体系。将季报格式作为交易所的一项业务指南,增加了规则的灵活度和针对性,便于根据投资者信息需要及时修订。二是精简披露内容。形式方面不再区分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内容方面按照"季度"周期特征,不再要求披露超期未履行承诺、下一报告期利润预测等内容。三是明确财务数据重大变动标准。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践共识,将主要财务数据重大变动的标准定为30%,并将数据变动范围明确为9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深交所表示,本次修订针对性规范季度报告披露内容与格式要求,明确季度报告披露时间、披露预约、审议程序、业绩预告、敏感期交易等仍按《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参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履职尽责的要求,对季度报告依法依规进行表决、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据了解,深沪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修订基本一致,主要涉及5部分内容:一是重要内容提示,重点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监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披露董监高异议情况;二是主要财务数据,列示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并分析说明变动幅度超过30%的原因;三是股东信息,列示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四是其他提醒事项,要求上市公司审慎评估并披露其他与经营情况有关的重要信息;五是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披露比较式财务报表,说明审计情况。修订后的季报格式于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适用新规定。

 

 

债券承销价格战迎监管强约束

 

  据悉,针对债券承销中的低价竞争,中国证券业协会9月28日发布了《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2号--关于 <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 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简称"《适用意见第2号》"),明确承销机构内部约束线应包含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承销报价突破或者低于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任何一个的,应当向中证协提交专项说明。专项说明未能合理说明突破内部约束线原因以及应当报送专项说明未报送的,协会视情形对其开展问询、要求回应、约谈、自律检查或启动自律措施实施程序。

  中证协还表示,承销机构应当加强公司债券内部约束制度的合规管理。中证协定期根据专项说明报送情况,以及相关债券项目发行完成情况筛选承销机构进行自律检查。

  《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中提到,承销报价内部约束线可以在参考上一年度项目平均成本等因素基础上确定,项目平均成本应当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投入与所有应当计提的摊销。

  《适用意见第2号》中特别明确,承销机构内部约束线应包含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承销报价突破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任何一个的,应当履行公司内部特批程序,并向中证协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专项说明。承销报价低于任何一个的,也应当向中证协提交专项说明。

  此外,承销机构在承揽项目时,不论通过投标方式或非投标方式,均应执行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制度。这就意味着,承销机构的所有债券承销项目都会受到内部约束线的约束。

  针对多机构承销的情况,《适用意见第2号》中也有明确规定,规则中提到,当发行主体拟选聘多家承销机构的,各承销机构应审慎计算自身可能获得的收入,且潜在的销售奖励不应提前计算在内。债券项目拟选定承销机构家数存在区间的,按照区间上限计算,如选3至4家主承销商,承销机构在计算可能的收入时应按4家计算;未明确承销机构家数的,按照拟发行主体最近一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商家数计算;拟发行金额存在区间的,按照区间下限计算;未明确承销比例分配的,按照承销额度均分计算;未明确拟发行金额的,按照发行主体最近一次发行债券的批文或无异议函额度计算。

  发行主体未确定债券拟发行期限的,各承销机构应审慎计算自身可能获得的收入。例如不超过5年的发行期限应按照目前市场中普遍的第3年投资者有回售选择权的业务模式计算,即应按照3年可获得的收入计算。

当出现承销报价突破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任何一个的,或者承销机构选择接受的价格低于自身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任何一个的,这两种情况时,承销机构都应该向中证协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专项说明。同时,《适用意见第2号》明确,对多期发行的债券项目的报价情况进行了细化。若以批文为单位报价,则以该报价对标自身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突破其一即应向中证协提交专项说明。

 

保险资产支持计划和私募基金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据悉,为持续深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银保监会9月28日发布了《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通知》共七条,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统称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推进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从产品角度看,资管新规后,随着同类产品监管规则日趋统一,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发行效率成为决定机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从投资者角度看,保险资金投资两类产品规模占比均接近九成,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将极大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从风险承担角度看,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有利于压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厘清管理人、委托人、受益人、登记机构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通过加强对登记机构业务指导、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压实管理人主体责任,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登记质量,提升信息披露市场化、规范化水平。将强化日常监管,银保监会将登记情况作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监管评级的参考依据;对于登记工作不力或存在失误和问题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时采取有力监管措施,加大机构违规成本。

 

保险资管协会发布保险私募基金登记管理规则

 

  据悉,银保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落实相关监管规定要求,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9月28日发布了《保险私募基金登记管理规则》(下称《登记规则》),积极推动保险私募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保险私募基金发展潜力及市场活力。

  《登记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晰登记内涵。《登记规则》明确协会依据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规则,对基金登记材料的完备性与合规性进行形式性查验,并办理基金登记手续。基金登记不代表协会对基金的合法合规性、投资价值及存在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不能免除相关主体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以及内部合规审核、有效风险管理和投后管理义务等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登记规则》明确保险私募管理人是基金合规运作与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建立合规及风险管理责任人机制,对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信息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险揭示的及时性和充分性承担主要责任;投资者应充分核查基金相关材料和信息,客观评估基金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自主决策、审慎投资、自担风险;托管人、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应勤勉尽责,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备、规范。

  三是提升登记效率。《登记规则》通过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登记流程,进一步提升登记效率,明确基金登记在程序及时效上与债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拉平,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

  四是加强后续监测。《登记规则》明确保险私募管理人应加强存续期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基金相关数据和信息,积极配合协会开展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等工作。协会依规开展自律评价等自律管理工作,将相关情况和结果及时报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自律职能。

  五是优化规则体系。协会进一步完善基金自律规则体系,建立登记规则、操作细则、指引规范"三位一体"的自律管理体系,分别明确基金的登记机制、登记标准和登记管理;将登记材料清单等内容以基金管理指引的形式独立发布实施,并根据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近年来,保险私募基金在拓展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实现资产负债有效匹配、培育行业股权投资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共有18家保险私募管理人注册基金3893.29亿元,主要投向医养健康、战略新兴产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呈现出基金形式不断创新、投资领域愈加多元、投资方向日趋前沿等特征,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协会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推进保险私募基金登记制改革,切实服务保险私募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尽快发布并逐步完善保险私募基金相关指引规范、操作细则等配套规则,推进登记制改革平稳过渡;二是根据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规范开展基金登记查验工作,确保登记工作规范、透明、高效。三是健全管理人自律管理规范,明确管理人投资运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相关要求,提升其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水平;四是完善风险监测规则和机制,建立健全基金评价及监测体系,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五是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引导行业提升能力,挖掘潜力,进一步发挥保险私募基金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优势和作用。

 

发改委强调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同志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记者问。国家发改委强调,要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煤炭,让电力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同时,民生用能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

  国家发改委表示,正会同有关方面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二是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全面签订年度和供暖季供气合同,及早锁定资源。三是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指导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科学实施。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储气设施注气进度,确保入冬前注满。五是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在确保民生、农业、公益性领域用能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动主要耗煤行业节煤限煤。

  对于东北地区的冬季能源保供,国家发改委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一方面,组织中央发电企业结合采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电机组开机水平,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加强东北地区各省份统筹互济,合理调整东北地区外送电。同时,确保东北地区发电取暖用煤足额供应。在已签订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又组织产运需企业集中补签了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已得到落实。同时,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国家发改委还表示,将提升东北地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确保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用户用电不受影响。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居民电价方面,国家发改委强调,我国对民生用电用气都有明确的价格政策。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政府定价。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加合理浮动机制管理。在当前国际能源价格大涨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电用气价格将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基本稳定。

 

国办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目标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

  规划提出了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服务支撑体系等多方面要求。具体来看,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方面,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与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

  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支付机制方面,规划提出立足基金承受能力,适应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并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规则及指标体系,动态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建立医保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制定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改革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强化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统一指导,规范地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形成国家、省级、跨地区联盟采购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此外,规划还提出,稳妥有序试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完善定调价规则,改革优化定调价程序,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并有序推广。

 

国家能源局发文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煤电与新能源发展更好的协同。进一步鼓励并优化能源企业与主要用户间的长期协议机制,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意见稿提出,供电企业要加强用户供电质量管理,大力推广不停电作业,有效压减电力用户停电时间、次数和影响范围,提升配电网电能质量,加大频繁停电、低电压、用户故障出门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电网升级改造等工作,加强供电可靠性、电压合格率等供电质量主要指标的日常监管,保障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质量。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简化新能源项目备案手续,无补贴新能源项目实施无条件备案。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借鉴"标准地"改革方式,为新建能源项目先行完成一些基础性评价、审批等工作,为项目打好前期基础,提高能源项目开工效率。电网企业要支持实施清洁替代、自发自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政策,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存量小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开展交易的体制机制,推动"隔墙售电"工作落地。

 

多部门联合部署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工作

 

  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硝酸铵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工作。硝酸铵具有遇火、高温、猛烈撞击发生爆炸的危险特性。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强化硝酸铵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对硝酸铵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要按定量风险评估法评估其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有关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定期监测原料和成品中的杂质含量,及时回收处置被污染的硝酸铵;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和产品包装要求,确保运输环节和下游用户了解硝酸铵安全信息;使用硝酸铵生产硝基复合(混)肥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抗爆性能强制检测制度;进一步提升固体硝酸铵库房和硝酸铵溶液储罐的安全条件;加强硝酸铵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运硝酸铵;严格硝酸铵销售、购买环节管理,严禁将硝酸铵销售给未经许可或法定手续不全的单位和个人,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同时,《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硝酸铵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硝酸铵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违规销售硝酸铵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从事硝酸铵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规范运输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从严规范硝酸铵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海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硝酸铵出口管理,降低出口环节安全风险。

 

政策要闻

 

  ▲我国将加强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日前在2020/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表示,我国将推进中央层面城市更新政策文件起草出台,研究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法规条例,加强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

  黄艳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开展城市更新试点,推出示范项目,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城市更新难点问题,探索完善适用于城市存量更新的土地、规划、金融、财税等政策体系。

  她表示,城市更新既是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我国已进入城镇化的中后期,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过去关注目标引领,现在更关注底线约束。"黄艳说,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体系,指导系统治理"城市病";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快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

  黄艳说,要加强监管,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及时制止和通报大拆大建的行为和做法;防止各地继续沿用粗放的开发建设方式,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断加剧老城区交通、市政、公共服务、安全等设施承载压力。

  她说,城市社区营造是下阶段城市治理最重要的发力点,要加快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同步配套新建居住社区各类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居住社区环境,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显著提升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

 

▲郑商所调整硅铁等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9月24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自9月27日结算时起,硅铁及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国资改革

 

湘潭市国资委出台办法完善市属国企外部董事管理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湘潭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湘潭市国资委近日出台《湘潭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增设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构建外部董事占多数、专职兼职董事合理搭配的董事会制度,《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兼职外部董事的考核评价方式。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分为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履职实绩3个方面,对专职外部董事实行季度评价、年度评价和任期评价,兼职外部董事实行年度评价,考核评价采用外部董事自评、企业测评和出资人评价相互结合的方式,分别按10%、40%、50%权重占比。同时,完善专兼职外部董事薪酬标准,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薪酬两部分构成,参照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标准设置。兼职外部董事的薪酬由年度薪酬和激励薪酬两部分组成,实行固定年薪,激励薪酬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对外部董事因工作失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任职企业损失进行追责,并明确建立外部董事职业禁入制度,外部董事因违法违规违纪被解聘的,终身不得担任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

  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出台后,市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未来将致力于提升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水平,促进市属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2020年5月,市国资委首次选聘了4名专职外部董事,分别派驻至城发集团、产业集团、交发集团和湘盾集团。经过1年以来的履职,专职外部董事坚持出资人代表定位,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提升决策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主创新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9月23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适应新时代要求,北京市支持市场主体探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前沿生物技术等新技术新业态的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保护模式,强化数据、数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技术手段对网络平台、展会、大型市场、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等重点领域、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

  网络平台应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网络信息上传下载、复制转载、域名抢注、短视频配乐乱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凸显。对此,条例草案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网络用户不得从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并采取与其技术能力、经营规模以及提供服务的性质、方式相适应的预防侵权措施,以显著方式公示权利人提交侵权通知的渠道。此外,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网络用户,采取警示、限制或者终止服务等必要措施。

  对未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最高可处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同时,在北京市举办展览、展示、博览、交易等展会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应当依法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开展展前审查,要求参展方作出参展项目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同时设立投诉机构或者指定专人接受投诉并调查处理。

  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享受专利申请便利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依法保护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的智力成果越来越受关注。条例草案提出,本市支持市场主体探索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前沿生物技术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管理措施和保护模式。还将通过专利预审等方式,对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专利申请提供便捷服务。

  数据产业方面,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强化市场主体在数据开发利用、数据跨境流动等数据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

  对侵权行为的查处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加大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投诉、举报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完善执法协作工作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线上线下快速协查机制,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远程、移动实时监测监控,重点对网络平台、展会、大型市场、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群体性侵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法官可聘请“技术参谋”

  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法律问题往往和技术问题交织在一起,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让法官断案有了“技术参谋”。

  条例草案提出,本市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处理涉及专利、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可以邀请、选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调查官,对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为认定技术事实提供参考。

  此外,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成立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提供调解服务,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

 

上海发布"知识产权金融16条"

 

  9月29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知识产权金融16条"),以切实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发挥金融资本带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重要作用。

  市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余晨介绍,"知识产权金融16条"聚焦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设和服务能级提升,旨在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工作深入基层,更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金融16条"共包含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机制建设、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级提升、加大知识产权金融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工作保障等四方面共16条,主要从加强政府支持和发挥金融机构作用两个维度着力。

  在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支持力度方面,"知识产权金融16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由5部门组成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推进小组,共同推动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实施,并明确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鼓励各区人民政府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目前本市各区相关政策已先后陆续出台;加快推进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银企对接"及论坛、巡讲等宣传培训活动,从根本上改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氛围。

  在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方面,"知识产权金融16条"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管理制度建设,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准入与持续管理,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体检增值服务;在稳步推进原有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的基础上,充分用好支持政策,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培养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专门人才,提升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帮助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拓宽融资渠道。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在《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均对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做了部署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明确了具体要求。

  上海积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多部门联手,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融入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贸易创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留学人员创业等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创新推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动浦东科创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助力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并指导各区及金融机构携手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更好运用知识产权金融工具,突破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节能减排

 

国家部署"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9月24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等21个专项工作机制成员部门和单位,召开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全链条治理体系,从生产源头、流通消费、产品替代、回收处置、垃圾清理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切实抓好《"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唐登杰说,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加快推行绿色设计,制定相关标准,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利用性。坚决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大幅减少电商商品二次包装,着力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据称,"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还将围绕几个重点方面展开:

  在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方面,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尽快降低应用成本。加快对全生物降解农膜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防止可降解塑料产能盲目扩张。

  在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方面,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方面,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原则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设条件的县城,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大幅减少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在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方面,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力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国家能源局发文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全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比2020年翻一番;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及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力争比2025年翻一番。

  同时,鼓励地方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各地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地热能梯次开发利用以及地热能开发运营与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相结合,总结各地区可复制、效果好的地热能开发实践经验,及时推广典型案例。鼓励各地创新管理方式,先行先试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快速带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发展,推动地热能成为清洁取暖的重要力量。

  此外,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在西藏、川西、滇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低温和干热岩地热能发电工程。支持地热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

  《意见》表示,地热能是一种储量丰富、分布较广、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能,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地热能更大规模和更高质量开发利用。

 

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的印发是为了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推动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规范》首先明确了适用范围,所指新型储能项目为除抽水蓄能意外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

  对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规范》提出要求必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梯次利用电池均要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已建和新建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须建立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评估,做好应急预案。

  《规范》要求电网企业应根据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统筹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对于新型储能项目,电网要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网程序,向已经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接网服务。

  根据《规范》,到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30GW以上,实现至少10倍的增长。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全球储能数据库统计,截至2021年8月,已有12GW新型储能在规划、建设和调试中。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30GW,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的全面市场化。《规范》的出台对于《指导意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将会更进一步地推动新型储能项目的落地和并网。

 

广东发文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9月26日,广东发改委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两高项目的管控收紧。

  《方案》是广东首次提出针对遏制"两高"项目的具体、细化实施方案,与此前7月出台的《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相协调,旨在推动完成能耗双控指标及碳排放控制要求。

  《方案》明确,"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的项目,对上述行业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对于能耗较高的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引导与管控。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在建、拟建和存量"两高"项目管理台账,逐月报送省能源局和省生态环境厅汇总。

  《方案》提出,推进"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改造升级。督促指导重点用能单位编制"十四五"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按年度把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并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能效和污染物排放"领跑者"行动,推动持续赶超引领。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开展"两高"项目节能减排诊断,实施生产线节能环保改造和绿色化升级。推动"两高"项目园区和集聚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以及供热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改造优化。

  《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在建"两高"项目。建立在建"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对相关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情况进行评估复核,对标国内乃至国际先进,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个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建立在建"两高"项目处置清单。

  《方案》要求推动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加强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加快推广应用节能减污降碳技术。加大财政统筹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方案》要求严控重点区域"两高"项目。严禁在经规划环评审查的产业园区以外区域,新建及扩建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珠三角核心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对未完成上年度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或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或能耗减量替代。

 

深交所发布碳科技指数

 

  9月26日,深交所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碳科技60、碳科技30等两条"碳科技"指数,旨在进一步呈现"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服务产业上市公司运行特征,引导市场资源流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助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双碳"目标。

  碳科技60指数由深交所与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CIKD)联合研究编制,指数全称"国证CIKD碳中和科技动力指数",代码"399060",选取深市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碳科技30指数全称"创业板碳中和科技动力指数",代码"399030",选取深交所创业板3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

  "碳科技"指数编制基于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机构研究成果,构建"碳中和科技服务产业分类"和"碳机遇因子评价模型",聚焦能源转型、工业脱碳、建筑节能、交通减排、农业创新、绿色服务等六大产业,综合考察碳机遇因子评分、市值规模、行业代表性等因素,选取排名靠前的深市公司构成样本股。指数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阳光电源、华测检测等具有市场影响力的行业龙头,凸显深市上市公司在低碳技术领域的创新活力和发展优势,为中长期资金配置"碳中和"主题提供优质标的。

  目前,深市从事绿色产业的上市公司超过260家,总市值超过7万亿元,占深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8%。同时,深交所在国内较早开展绿色指数编制,自2008年发布国内首只环保指数以来,已陆续推出27只涵盖环保、责任、治理等主题的绿色指数,引导中长期资金配置绿色产业,支持绿色经济发展。

“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深交所将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好资本市场平台功能,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丰富完善绿色指数体系,推动碳中和系列基金产品开发,努力打造绿色金融的创新引擎,引导市场投资绿色产业,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多元化投资标的,更好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出台

 

  9月24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简称"绿标委")积极推动绿色债券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及评议标准、材料清单等配套文件(简称《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这是国内首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的自律规范文件。

  《操作细则》及配套文件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评估认证机构行为,督促其专业、规范、独立开展相关业务,首先是多维度量化执业能力标准,体现评估认证机构业务水准;其次是多元化引入参与评议机构,遵循"市场事、市场议、市场决"的原则;最后是多环节加强执业检查,督促评估认证业务专业规范开展。

  此前绿标委曾表示,全体成员单位将通力合作,尽快发布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和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持续推动绿色债券标准"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促进评估认证市场规范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债券市场中的话语权。而这一文件的出台更有助于打造中国绿债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和影响力。

 

云南实施"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实施计划。本批"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共56个,总装机规模445万千瓦,分布于13个州市。其中,风电项目10个,装机规模74.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46个,装机规模370.2万千瓦,全部按照复合光伏模式进行建设。

  本次"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项目均要求在2021年内实际开工建设。风电项目开工后10个月全容量并网,装机规模1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后8个月全容量并网,10万千瓦及以下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后6个月全容量并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敦促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协同治理

 

  9月26日,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布了《全球碳中和之路》《生物多样性与能源电力革命》两份报告,提出了以全球能源互联网促进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协同治理的综合方案。

  两份报告指出,根据全球主要机构的预测分析,预计2020至2030年碳排放进入平台期。大力度的能源结构转型和确定中长期碳排放战略是目前很多国家要面对的问题。

  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将打破化石能源的路径依赖,改变不合理的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减小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主席刘振亚表示,要大规模发展清洁能源,就必须走能源资源大范围配置的道路,必须发挥特高压的关键作用。能够以更快速度、更低成本、更优路径实现全球碳达峰、碳中和,能够全面促进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打造地球生命共同体。

  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是中国在2015年9月26日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中国倡议",就是要依托特高压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清洁主导、电为中心、互联互通现代能源体系,实现世界范围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大范围配置、高效利用。

 

劳动用工

 

北京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

 

近日,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明确,将包括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在内的"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这意味着,按照北京8月1日刚刚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月计算,平台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平台网约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2320元。

 

 

  《措施》着力补齐了"平台网约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一是明确"平台网约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劳动权利;二是规定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要承担维护"平台网约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相应责任和义务;三是将"平台网约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并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四是强调平台企业需要依法依规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保障权益的制度规则、平台算法,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考核和奖惩要素,避免超强度劳动和因此造成的安全伤害问题。

 

江苏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

 

  9月24日,江苏省举办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近期,经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江苏省将积极打造生物医药创新人才高地,支持引进世界一流顶尖人才和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江苏省将积极引进高层次生物医药人才,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在境外的跨国制药公司、著名医疗机构或临床研究机构工作3年以上的研发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来江苏工作的,可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申报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纳入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科技计划等支持范围,并推荐申报国家相关计划。落户在生物医药企业工作的,鼓励其受聘到江苏省属高校院所担任特聘教授或特聘研究员。

  江苏省还将鼓励生物医药领域青年人才落户企业,支持江苏省内生物医药骨干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凡进站工作的博士,优先列入各级博士后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对全职来苏工作且符合条件被认定为江苏省"双创博士"的,给予15万元资金补助。

  此外,江苏省政府还将引进培育生物医药领域稀缺人才。鼓励生物医药领域的企业、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引进药事服务、药品注册、新药专利、医药研发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稀缺人才,在江苏省"双创计划"中开辟专门申报渠道并给予倾斜支持,支持期满经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通过举荐认定为江苏省"333工程"相应层次培养对象。加大医药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关键制造岗位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支持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鼓励企业采用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定制式"培养人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

据了解,《若干政策措施》从产业发展目标、产品开发、审评审批、生产制造、应用推广、引才育才、产业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30条"硬举措",形成了覆盖产业全链条的"政策包",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在临床前研发阶段,对符合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立项条件的项目给予500万元-2000万元资金支持。在临床试验阶段,加快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上市进程。针对研发管线的里程碑节点,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按照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或注册许可等不同研发阶段,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专家论坛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习近平总书记说,“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为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依据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趋势,对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涉及的物力、人力、财力、平台和体制机制等进行了系统规划,同时明确通过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来推动经济体系升级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最终建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光明日报 9月27日刊发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孙夕龙的文章指出,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其必然结果和客观要求。每个时期都有基于特定技术的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都源于前一时代的新兴产业。以现有技术路线之外发现的替代性技术来实现赶超,是技术和产业突破的重要方式之一,这种替代技术通常便成为战略性新兴技术。自工业革命以来,产业迭代速度愈来愈快,第一次技术革命持续了近一百年,第二次技术革命持续了约七十年,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信息技术和产业革命持续了还不到半个世纪,又有一大批新技术快速成长起来,并在最近20年形成了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大潮。任何一个经济体如果不能及时跟进世界产业代谢的步伐,很可能迅速失去更新能力,导致产业长期衰落。总之,产业发展模式总是呈现为新兴产业的加速迭代过程,这就要求在发展当前支柱性产业的基础上,超前谋划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先进的生产方式,对未来产业发展的质量、结构、规模、速度和效益等具有长期的、全局性的和决定性的影响。面对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和日益激烈的国际产业竞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确立自主完整的产业链、进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选择。

  新发展格局强化了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要求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所有环节。同时,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新驱动和高质量供给创造新需求。为此,国内大循环必须以国内的“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为基础,但目前国内产业链恰恰是“底层基础技术、基础工艺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因此,必须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建立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和供应链。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

  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来自战略性技术的应用,当前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创新发展战略性技术,并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首先,要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规律的基础上,确立并发展战略性技术。进入21世纪以来,技术发展的趋势主要表现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技术以及它们之间的深度融合,这使得产业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大规模集成和重组,又不断推动新技术的迭代更新。《纲要》深刻把握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演化趋势,确定了一系列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战略科技,并布局了相应的产业发展路线。一方面,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及其集成产品如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布局产业体系的新支柱;另一方面,选取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领域的前沿科技,着力孵化与加速推进一批未来的技术和产业。此外,特别重视基础研究,注重通过原始创新来实现战略性新技术的源头供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我们迎来了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既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差距拉大的严峻挑战”,“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科技发展方向,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勇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排头兵”。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

  从事基础研究和战略性技术开发一般不能在短期内获得经济效益,并且存在巨大的失败风险,所以大多数科研机构和企业缺少投入意愿。然而一旦某项原创技术呈现了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市场内往往又会迅速形成多个竞争群体,产生大量同质化和低水平的重复项目,分散和浪费了人财物,严重削弱研发效率。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相应的国家创新体系来组织高效的基础研究及产业化项目。

  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科研机构和大学、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构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强调对科技创新的总体和长远谋划,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出协同创新作用。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除了把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之外,更要注重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在全国层面集聚各方智慧,制定覆盖全产业的、遵循技术和产业演化规律的整体规划。二是整合和优化各种科技创新资源,组织各类研发主体、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前沿领域来攻关原创性和引领性技术。三是整体谋划培养和造就更多一流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并把他们科学地组织起来进行技术攻关,这一点尤其重要。

 

吴荻枫:市场经济的好处不仅是配置资源

 

  深圳特区报9月28日刊发西南民族大学讲师吴荻枫的文章指出,市场经济的好处不仅是配置资源。

  为什么要实行市场经济?十有八九的回答是,市场经济能够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这是主流教科书上的标准答案。有效配置资源,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在市场达到均衡的理想状态下,既没有需求不足的浪费,也没有供给不足的短缺,这时候,就可以认为,资源得到了最佳配置,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这种观念暗含的前提是认为社会资源是给定的,是一堆人人可见的东西,如原材料,机器设备,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我们要做的就是将这些东西配置到最需要它的地方。市场在这里扮演的是一种类似计算机的角色,给定一些资源,就能通过市场机制得出配置结果。

  既然市场扮演的是计算机角色,那么,至少在理论上,真正的计算机同样也能完成这种任务。所以,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包括一些非常成功的企业家,都认为有了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就可以重新实行计划经济。

  然而,如果把市场当成计算机的话,市场经济并没有什么独特的优势。市场主体虽然可以通过价格进行计算,但这种计算是分散的,往往存在滞后,还有各种预测错误、计算错误所产生的不准确后果。举个例子,如果有一千台车,要快速通过某个路口。计算机可以精确地事先为这些车预先排好队定好顺序和间距,让它们非常顺利地通过路口,既不会堵车,也不会撞车。要是让这些车辆的司机自己分散决定怎样通行,虽然也能够在交通规则的帮助下实现目的,但很可能会因为相互之间协调不够而塞车,导致速度缓慢,甚至还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所以,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有效配置资源的层面,一个经济体实行市场经济的理由就是不充分的。人们总会希望,能有更好的方式也就是事先计划的方式来完成这一任务。

  在此,我们需要重温一些富有远见的经济学家的洞见,市场所要解决、所能解决的主要问题不是在数据给定的情况下配置资源,而是怎样利用分散的信息。市场经济解决的是知识问题,信息问题,而不是计算问题。

  柯兹纳从企业家和竞争的角度,详细地阐述了市场解决信息问题的原理。我们知道,自愿的交易是买卖双方的合作,通过交换,双方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双方的状况都得到了改善。但交易能够发生的前提是知道对方有买或卖的意愿。比如我有一套房子,我愿意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但我所能找到的买家都不愿意出这么高的价,或许在我不认识的人里面有人愿意出300万元,甚至更高的价格买这套房屋。然而,我不知道他,他不知道我,正是因为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分散而不相通,这笔交易就不能完成。

  那么,企业家怎么能发现这种信息而实现交易呢?如果存在可以进行而尚未进行的交易,其中就暗藏着获利的机会。正是这种获利的可能让企业家保持警觉,随时关注旁人不在意的信息。他一旦发现了潜在的交易机会,如上面的例子,他就可以以200万元的价格买下我的房子,再以300万元卖出,从而获利100万元。

  对于发现潜在的交易机会而言,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利润。获利的前景是企业家保持警觉的动力。假如企业家不能从中获利,他就不会注意有没有交易的可能。二是竞争。在竞争的压力下,企业家不得不努力寻找新的交易机会,提供比别人更优惠的交易条件,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这会促使大量的尚未实现的交易机会被发现。

  利润和竞争存在于市场过程之中,而不存在于计算机的计算之中,计算机只能处理已有的数据,不能主动地去发现信息。如果资源是客观存在的,那计算机完全可以胜任配置资源的任务,即使存在问题,也可以通过发明更快更复杂的计算机来解决。但唯有在市场过程中,企业家才会在利润的诱惑下,在竞争的压力下,去发现和利用无数个人所各自拥有的分散信息。

  当我们错过机会时,往往是不自知的,所以,市场经济的真正好处,我们通常视而不见。而这种视而不见,恰恰是市场经济,也是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

 

朱海就:经济学家如何衡量政策“好”“坏”

 

据悉,深圳特区报9月28日刊发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朱海就的文章指出,如何评价一项政策是“好”的,还是“坏”的?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通常人们会用政策的目标和政策是否实现目标来评价,但这种评价标准其实是有问题的。

  我们说,如一种政策能够增进个体幸福,可以认为是“好”的政策,反之,则可以认为是“坏”的政策。这里区分政策制定者的评价和作为旁观者的经济学家的评价。作为政策制定者,他会根据政策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来评价政策,但作为旁观者的经济学家,是不能站在政策制定者的角度来评价政策的。

  一项政策,即便达到了政策制定者的目标,也不一定意味着个体幸福的增进,两者是不能划等号的。一个例子是通过刺激政策实现的经济增长。在刺激政策的作用下,虽然经济暂时出现了增长,但更多地意味着通货膨胀和财富的不公平分配。人们往往忽视政策的这种“负面”效果,一个原因是它不容易被测度,而政策制定者往往瞄准的是可测度或可统计的那些指标。

  另外,即便政策达到了预期目标,它的效果也可能是短期性,比如刺激政策会暂时性地提振经济,但提振之后会再度陷入萎靡。用什么指标来衡量政策的效果,以及指标数值多少才算是达到了政策目标,这些都是随意性的,因为指标和数值往往是政策制定者决定的,他们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指标,比如在刺激政策的作用下,扭曲了生产结构,但是这样的指标不会被政策制定者考虑在内。

  这正如一些经济学家所意识到的,政策产生的具体结果其实并不为我们所知。比如,一项政策影响了张三,但政策制定者可能没有看到它也影响了李四,这时,不能根据该政策增加了张三的收入,就说这个政策是好的,因为它可能让李四变得痛苦,而李四的痛苦是没有被看见的。即便被看见了,也不能说,由于张三增加的收入比李四减少的收入多,所以该政策是好的。

  最糟糕的是当政策制定者看到自己的政策产生了坏的结果之后,马上用另外一项政策去“弥补”它,这会使窟窿越填越大,因为之前政策制定者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已经对个体施加了强制,现在为了达到自己的另一个目标,必须对个体施加又一项强制。这导致个体自由越来越少,从而也使经济发展越来越慢。

  任何一项政策,可能都有“好”的目标,也就是被认为“善”的目标。人们也很容易因为目标的“善”而去接受这样的政策。但是,如前所述,这样的目标与个体的幸福是不能划等号的。政策制定者认为的“好”不能代替个体自己认为的“好”。相反,个体很有可能要为政府实现这些“好”目标作出牺牲,这种牺牲甚至个体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没有理由认为个体为实现政策目标而作出牺牲是值得的或必须的,因为政策本身是服务于个体的。但是政策目标却使得这种牺牲变得“理所当然”。

  那么什么才是“好”的政策?如前所述,“好”的政策应该创造尽可能让市场发挥作用的环境,而不是指导个体怎么做。

  所以,不能看政策是否达到目标,或政策的目标是不是“善”的,而要看政策本身是否符合经济学的原理,即是否有助于个体发挥企业家才能,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促进分工合作。符合这些原理的政策,才意味着个体幸福的增进。

 

专家论点辑要

 

  ▲世行预计今年中国经济将增长8.5%

 

  据报道,世界银行9月27日在最新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经济形势报告中预计,今年中国经济将增长8.5%,较4月预测上调0.4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主要受中国经济增长的提振,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经济今年预计增长7.5%。报告说,由于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正遭受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严重冲击,除中国外的其他经济体今年预计增长2.5%,较4月预测下调1.9个百分点。

  世行东亚和太平洋地区首席经济学家马图当天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各国状况存在显著差异。中国等国家在控制疫情方面相对成功,但其他此前表现良好的国家,尤其是越南和马来西亚,现在正努力控制疫情,经济活动受到影响。

  马图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上调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中国对疫情的有力控制,二是持续的全球复苏也推升了全球需求,有利于中国发挥出口优势,三是中国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

  世行预计,明年上半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许多经济体的疫苗接种覆盖率有望达到60%。马图表示,当务之急是尽力确保全球疫苗足量生产,同时扩大地区内疫苗生产,以避免供应不稳定。

  世行还呼吁各国政府采取全面举措促进包容性增长,增加对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卫生系统和学校等领域的公共投资,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更广泛的技术传播。

 

中小企业

 

北京提出12项措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为支持北京市中小企业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9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精准做好企业服务、积极保障企业权益四大方面共12项措施。

  融资是企业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正是这份文件的重头戏。

  在扩大普惠金融供给方面,本市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创业担保贷款"产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范围,试点推广"贴现通"业务;用好支小再贷款,每年安排30亿元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并给予不超过贷款额2%的贴息支持。

  征求意见稿提出,辖内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2021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30%,无还本续贷率保持在25%以上,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升。

  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引导各类基金支持,统筹用好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本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尤其是对集成电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和前沿领域中小企业加大股权投资供给。

  融资"输血"的同时,北京也将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拟继续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将对适用3%征收率和预征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或预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规定清单内的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降低企业支付成本方面,中小企业也有望享受"打折礼包"。比如:鼓励辖内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小微企业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商业银行应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辖内清算机构对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单笔10万元以下的交易按照现行费率9折实行优惠;辖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免收小微企业卡、单位结算卡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提供各类上市辅导服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市将培育一批优质服务商,遴选一批"优质低价"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发放中小企业服务券给予支持。对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利用科研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开展研发活动符合政策要求的,发放首都科技创新券给予支持。

  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扩大上市企业培育库,提供各类上市辅导服务。对处于上市材料审核阶段的中小企业,在政策范围内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优先办理募投项目行政审批,依法高效开具合规证明。对完成上市挂牌的企业,帮助对接金融机构提供股票质押、并购融资、定向增发等金融服务。

 

经贸态势

 

银保监会支持有意愿的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

 

  据悉,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有关要求,银保监会支持有意愿的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并于9月27日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为转移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巨灾风险损失,可以通过特殊目的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

  通知指出,在香港地区设立的特殊目的保险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经香港保险监管机构核准,能与向其分出保险风险的保险公司实现破产隔离;(二)其资产由符合香港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金融机构托管;(三)对向其分出保险风险的保险公司的最大赔付责任,建立覆盖分出再保险合同完整存续期的全额现金质押、资产保全或其他具有同等保护作用的保护机制。

  保险公司应当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的方式,将相关巨灾风险分保给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目的保险公司。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通过特殊目的保险公司发行巨灾债券,应当严格遵守该通知以及内地和香港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巨灾债券的法律、信用、流动性等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巨灾债券交易合法、合规、安全。保险公司应当在特殊目的保险公司发行巨灾债券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巨灾债券有关情况报告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

 

投资视点

 

2021中国内地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榜单发布

 

  9月24日,由证券时报·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合新财富编制的《2021中国内地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榜》正式发布。

  此次榜单覆盖中国内地59个重要城市,从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发展环境和金融科技支持力度三大维度设置了22项细分指标对其综合评价,遴选出《中国内地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30强》、《省会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排行榜》等5个榜单。

  金融科技竞争力30强上榜城市中,京沪深稳居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包含广州、杭州等排名第4至12位的9个城市;第三梯队包含青岛、厦门等排名第13至30位的18个城市。

  从综合评分看,京沪深平均得分约为其他27城的1.9倍,在金融科技产业方面的实力遥遥领先,集聚效应显著。从地理位置看,30强城市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份上榜城市数量居前。

  省会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榜中,广州超越杭州拔得头筹。具体而言,广州在各维度上仅以微弱优势获胜,其中金融科技产业实力、金融科技支持力度得分高出杭州均不足0.1分。

  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榜中,深圳占据榜首,去年末境内外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市值超7万亿元,为典型的"科技+金融驱动型"城市。

  新锐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榜中,苏州、无锡、东莞位居前三,其中苏州闯入全国前十,综合评分是新锐榜其他22城的2倍,领先优势明显。

西部城市金融科技竞争力榜中,成都领跑。相比排名第二的西安,成都金融科技产业实力和金融科技发展环境优势明显,2020末上市金融科技企业市值约为西安的1.9倍;常住人口数量比西安多出超六成。

 

上海发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

 

  据悉,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29日发布《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出,未来15年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全面升级的关键跃升期,这一时期科技发展要为2035年上海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人民城市,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引领城市提供强大支撑。未来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牢牢把握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立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锚定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前瞻性、体系化布局。

  文件所列主要目标包括以下方面: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立足全市发展实际,到2025年,上海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明显增强,努力成为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的重要策源地,科技创新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为203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奠定坚实基础,为提升上海"五个中心"能级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原始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在前沿优势领域加快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在若干重要基础研究领域争取成为世界领跑者,加速形成科学发现新高地。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4.5%左右,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比例达到12%左右。

  --技术创新能级明显提升。重大技术创新持续涌现,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能力显著提升,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和优势领域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加快迈向全球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到2025年,全市PCT 专利年度申请量达到5000件左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件左右。

  --产业发展动力持续增强。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显现,创新型经济发展活跃,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6万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左右,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达到6%左右。

  --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创新生态持续优化,高端创新资源规模性集聚,创新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创新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达到560家左右,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保持全国领先。

 

天津市拟出台"非改租"新政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的,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区政府组织联合审查认定后,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不符合建设用地准入条件的工业及仓储用地,不得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征求意见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当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重点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公交站点周边、工业产业园区、商业商务集聚区、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等人口聚集、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租赁住房需求旺盛的区域,促进租赁住房供需平衡和职住平衡。

  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在不改变原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前提下,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土地使用年限和总建筑面积不变,不改变原有房屋类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改建房屋不得突破既有建筑外轮廓线,不改变相邻关系。改建后涉及房屋征收、拆迁的,按改建前的房屋用途予以补偿。

  以区政府为主体统筹推动本区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区政府组织政务服务、住建、规划资源、发展改革、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认定、联合验收工作机制,指导相关主体按要求实施改建,规范开展租赁住房运营。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的改建要求。改建项目应当为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合法建筑,不存在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房屋存在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申请改建前须取得抵押权人、地役权人的书面同意。改建项目应当以整幢或整栋为改建单位,改建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套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建筑周边商业服务网点配置等实际情况,增加相应服务功能。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应当具备良好的卫生、通风和采光等居住条件,污水排放接入市政管网。改建项目人均使用面积、居住人数限制等应当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天津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改建后租赁住房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改建项目的运营主体应当为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房租赁企业,项目开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天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推送开业信息。

 

黑龙江省启动利用外资百日攻坚行动

 

  据悉,9月28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招商引资培训交流活动提出,坚决完成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力争10%的工作任务,从即日起到年底的时间,黑龙江省通过破零、亮牌、增量、晾晒、育才五项行动,开展利用外资"百日攻坚行动"。

  百日攻坚行动包括破零行动、亮牌行动、增量行动、晾晒行动、育才行动。

  其中,"破零行动"是重点。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制定破零工作方案,研究出台外资专门的招商政策,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具体措施,倒排时间表,消除目前利用外资的空白点。

  "增量行动"是基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梳理有吸引力的投资项目清单和外资目标企业清单,以香港上市公司招引工作为切入,利用好全国性展会平台开展活动促增量;解决现存外资企业经营中的痛点、堵点问题,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入手,以存量促增量。

  "亮牌行动"和"晾晒行动"是保障。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利用外资挂零率前三、全年目标完成百分比后三、各地开展外资促进活动数量和新增外资拟签约项目数量前三、后三将纳入外资月度通报,抄报省委组织部和各市(地)党委、政府(行署)。日前出台的《开发区实际利用内外资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全省开发区实际利用内外资情况进行考核,实施"亮牌+摘牌"动态管理。

  "育才行动"是生产力。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外资专业队伍培养规划,积极培养和充实懂政策、懂行业、懂外语、能谈判的全能型人才。

 

山西与14省区市签订煤炭保供合同

 

  9月29日,山西省保供十四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在山西太原举行。按照相关要求,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将保供天津、福建、河北、广东、辽宁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等6个省区市,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华阳新材料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

  山西省能源局局长姚少峰表示,供需双方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进行合同洽谈,承担保供任务的企业要不打折扣落实保供任务合同量,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供需双方要将中长期合同分解到月,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保证履约率。

  今年以来,全国煤炭市场出现了供应偏紧、煤价高企的局面。山西将充分发挥产煤大省的使命担当,努力增加煤炭产量,动态稳定煤炭价格,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援各兄弟省份经济建设。

 

长沙打造"她经济"样板城市

 

  据长沙市发改委9月25日透露,长沙市在全国首家制订的《关于大力发展"她经济"的若干意见》已于正式发布,提出以"建设女性友好型城市"为目标,持续激发女性消费热情和消费活力。

  长沙市将用3-5年时间,在全市建设6个左右女性主题的复合功能型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具有长沙标识的"她标签"消费品牌、论坛活动、影视节目、展览展会等,促推消费升级。提升女性消费品质,开发具有长沙标识、体现女性友好度的女性产品,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以长沙为背景的女性主题影视作品。

  针对不同女性群体消费需求差异,长沙市鼓励企业走精细化的专业路线,提升女性"专属"服务水平,明确每个区县(市)的服务业集聚区,至少要打造一个精准人群定位的女性专区,每年举办2-3次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专场活动。

  在今年1月长沙"两会"上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长沙将建设"女性友好型城市"。本次出台发展"她经济"的意见,从软件、硬件设施及服务方面,加强对女性的关心和爱护。

  "从女性生活环境、女性职业发展环境、社会对女性的认可度等方面,构建女性友好型城市指标体系,打造长沙特色的'她经济'样本城市。"长沙市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夏文斌表示,长沙将通过激发"她能量",打造专属"她经济"生态圈。

  "目前,我们正在筹备'1010闺蜜节',打造芙蓉区原创专属IP。"芙蓉区发改局局长徐勐龙表示,他们将依托成熟的商圈优势,以放松和团聚为主线,展开一系列促消费活动,激发女性的消费活力,助力芙蓉区全面引爆"她经济"消费圈。

 

广西公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据悉,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7月7日印发《广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9大类39项具体举措,以及实施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打造股权投融资创新机制、创设债券市场服务模式、推出企业孵化金融产品等多项创新。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21年,做好总体谋划,推动实施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稳步推进上市(挂牌)企业、股权债权融资主体增量提质,实现年度直接融资规模1500亿元以上。2022-2023年,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进市场融资主体强点扩面,丰富中介机构种类、数量和服务,基本形成与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力争到2023年底,广西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6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翻一番超过110家。未来5年力争年均IPO企业达到5家以上,辅导备案企业保持在15家以上,重点拟上市企业保持在20家,上市后备企业精选库保持在100家。2021年至2023年,广西年均债券融资规模不低于3000亿元,年均引入险资1000亿元。

  目前,广西正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包括建设上交所广西基地等六大证券期货基地;实施"三市一企一机构"5个直接融资试点,探索直接融资新模式、新路径;搭建企业孵化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等四大融资服务平台;优化广西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等3个基础数据库。

 

广东发布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成立省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该省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基本建立,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显著增强,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显著提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到2025年,符合该省实际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因虚假陈述等引发民事赔偿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在省内落地,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为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相关责任主体追责。支持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加大证券仲裁规则创新力度,积极参与证券纠纷化解。

  《实施方案》表示,推动构建过罚相当的中介机构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中介机构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规避退市的行为。发挥证券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建立教育引导与监督检查并重机制,从前端扼制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苗头。

  在完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完善证券案件侦查、检察、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办案、审判基地建设,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实施方案》表示,探索证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在线索研判、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数据共享、情报导侦、协同办案等方面的行政刑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协同配合机制,采取检察提前介入等方式,会商研判案件线索、犯罪事实、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问题,共同研究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嫌重大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广州、深圳等证券期货交易所所在地金融审判工作力量建设,探索统筹证券期货领域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管辖和审理,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深化金融审判专业化改革,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专门机制。落实由中级法院和同级检察院办理证券犯罪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在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设立证券犯罪侦查基地、检察基地和审判基地,并由对应的检察院、法院分别负责提起公诉、审判,通过犯罪地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等方式,依法对证券犯罪案件适当集中管辖。

  《实施方案》表示,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前提下,强化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和"一盘棋"思想,落实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实行"一位分管领导和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跟进处置、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应对、统一一个口径上报和发布信息"的"四个一"应对机制,做好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全面提升证券违法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和效率。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

  《实施方案》提出,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站、直播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坚决清理非法证券业务,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强化对债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重点打击欺诈发行债券、信息披露造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和从业人员监管,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利益。加大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力度,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对私募领域非法集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侵占或挪用基金财产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在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健全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探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证券执法协作的有效路径和方式,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治理,推动建立打击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联盟。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直接或间接境外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加强跨境信息提供机制与流程的规范管理。

  《实施方案》表示,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设证券期货违法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全省证券期货市场参与方的追踪,及时抓取异常行为风险点。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司法、财政、市场监管、金融、海关、税务、通信等部门信息互通,推进证券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全面提升证券监管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新规出台

 

  近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同多部门联合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工作指引(2021年版)》(下称《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创业投资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创业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指引》明确,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创业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工作指引》明确,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分国务院管理部门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两级。国务院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管理部门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业投资基金则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备案,完成中基协备案后可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工作指引》明确了创投企业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条件、投资运作、监管方式等,并公布海南创业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具体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自贸港发展红利、快捷的商事登记、充足的配套政策四大类。

  《工作指引》明确,目前,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一是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目前,企业可自主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开办企业时间年底前压缩至1个工作日。

 

海南鼓励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近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金融服务配套机制、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等方面,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海南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

  《实施意见》强调,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银企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经营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案,为资信良好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贷款支持。积极推动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对产业化程度高、扩链增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提供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支持海南省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上市(挂牌)、发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从资本市场进行多渠道直接融资。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任务,强化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合力。将金融机构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

 

中国发布《202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9月29日,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2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正式公布202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

  《公报》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特点、中国对主要经济体的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者构成、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地区和行业分布、综合统计数据等六部分,全面介绍202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公报》显示,202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总体保持活跃。202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537.1亿美元,同比增长12.3%,流量规模首次位居全球第一。2020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58万亿美元,次于美国(8.13万亿美元)和荷兰(3.8万亿美元)。中国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流量占全球比重连续5年超过一成,2020年占20.2%;存量占6.6%,较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2020年中国双向投资基本持平,引进来走出去同步发展。

  二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底,中国2.8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89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5万家,全球80%以上国家(地区)都有中国的投资,年末境外企业资产总额7.9万亿美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1万家,2020年当年实现直接投资225.4亿美元,同比增长20.6%,占同期流量的14.7%;年末存量2007.9亿美元,占存量总额的7.8%。2013至2020年中国对沿线国家累计直接投资1398.5亿美元。

  三是投资领域日趋广泛,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近七成投资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制造、批发和零售、金融领域,四大行业流量均超过百亿美元。2020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八成集中在服务业,主要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和零售、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等领域。

  四是非公经济与公有经济控股主体的对外投资齐头并进。2020年中国对外非金融类投资流量中,非公有经济控股的境内投资者对外投资671.6亿美元,占50.1%,同比增长14.1%;公有经济控股的境内投资者对外投资668.9亿美元,占49.9%,同比增长15.1%。

  五是互利共赢效果凸显,实现共同发展。2020年境外中资企业向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缴纳各种税金总额合计445亿美元,雇用外方员工218.8万人,占境外企业员工总数的60.6%。对外投资带动我国产货物出口1737亿美元,占中国货物出口总值的6.7%。境外中资企业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4万亿美元。

2021年,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中国商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境外企业项目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做好境外企业项目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引导企业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美国众议院投票通过暂停债务上限法案

 

  9月29日,美国众议院以219票对212票通过了暂停国家债务限额至2022年12月16日的法案。这项法案旨在帮助联邦政府暂时突破债务上限,以确保其有足够资金在2022年12月16日前维持运行,并允许美国财政部在这段时期内继续发债。

  该法案现在提交参议院进行投票,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预测,该法案很大可能将不能在参议院被通过。

 

拉加德认为欧元区仍需宽松货币政策

 

  据悉,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9月28日表示,经济的结构性变化将双向影响欧元区价格水平,为确保经济安全走出新冠疫情阴霾并使通胀水平可持续地回升至2%的政策目标,欧元区仍需宽松货币政策。

  在当天由欧洲央行主办的线上中央银行论坛上,拉加德说,在经历了由疫情导致的极不寻常的衰退之后,欧元区正在经历极不寻常的复苏。这种非典型复苏表现为经济的快速增长,但也导致供应瓶颈过早出现,通货膨胀随着经济部门重新开放而迅速反弹。

  拉加德指出,欧元区当前的通胀上升是临时性的,主要与经济部门重新开放有关。与此同时,疫情加速了经济的结构性变化,包括需求侧、供给侧出现的新趋势以及绿色转型带来的变化,这些结构性变化既可能推高、也可能拉低欧元区通胀水平。

  根据欧洲央行9月上旬发布的报告,2021年欧元区通胀率预计为2.2%,2022年和2023年预计分别为1.7%和1.5%。

 

英国发布首个国家太空战略

 

  据悉,英国政府9月27日发布首个国家太空战略,旨在将英国建成世界一流航天强国,推动该国航天产业发展。

  英国政府当天说,这是英国第一个国家太空战略,其长期愿景是打造"世界上最具创新性和吸引力的太空经济体之一,让英国成为一个太空国家,引领前沿科技,保护和捍卫英国在太空的利益,利用太空科技解决国内和全球挑战"。

  根据该战略,英国计划通过释放私人融资促进英国太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通过前沿领域研究激励下一代并保持英国在空间科学和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

  为实现上述目标,该战略强调了"四个关键支柱",即释放英国太空领域的增长潜力;开展国际合作,成为"空间活动的首选国际伙伴";通过太空任务合作和支持太空技术以应对全球挑战,把英国发展成一个"科技超级大国";发展弹性空间能力和服务,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受到一系列空间技术的保护。

  该战略还为未来几年设定了优先重点发展领域,包括2022年从英国发射首枚火箭,在2030年成为小型商业卫星发射的欧洲领导者,利用空间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等。

  最近几年,英国开始着力推动太空领域发展。目前,英国太空产业产值每年超过164亿英镑,约占全球太空市场份额的6%。根据最新战略,英国计划在2030年将这一数字提高到10%。

 

德国商业景气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

 

  据悉,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9月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德国9月商业景气指数从上月的99.6点降至98.8点,为连续第三个月环比下降。

  数据显示,构成商业景气指数的4项指标中,服务业和建筑业指标环比上升,制造业指标环比下降4.2点,贸易指标环比微降。

  伊弗经济研究所所长克莱门斯·菲斯特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受访企业对行业经营现状满意度和对未来预期乐观程度都有所下降,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紧缺正拖累德国经济增长。

  伊弗商业景气指数被认为是德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对观察德国经济形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投资分析点评

 

  ▲匹克获近15亿元融资

 

  据悉,匹克体育获新一轮融资,港股退市后谋求"回A"。9月26日,福建泉州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匹克体育")宣布获华润国调厦门消费基金战略领投、建信信托及其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等多家国有基金公司及市场化投资公司联合战略投资,融资金额近15亿人民币。

  匹克2016年从香港退市,本轮投后估值过百亿元。

  匹克体育CEO许志华表示,本轮融资的资金用途包括优化股权结构、实现品牌升级、渠道升级及科技创新。经过本轮融资,华润集团旗下商场万象城将为匹克门店进驻一、二线城市核心商圈提供支持。

 

  ▲容大感光拟6亿投建感光干膜光刻胶等项目

 

  9月27日晚,容大感光(300576)披露对外投资的公告,拟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投建项目,项目预计年产感光干膜、平板显示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等共50000吨,总投资约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4.4亿元,项目投资建设期约为三年。

  据了解,这是容大感光9月第二笔对外投资,此前的9月13日,公司发布公告,以现金形式向正奇新材增资1428万元,增资完成后,容大感光持有正奇新材51.00%的股权。

  正奇新材是一家专注于研发、销售新材料的创新型企业,主要经营感光干膜等新材料产品,产品系列涵盖抗电镀干膜、盖孔蚀刻干膜、LDI干膜、精细线路干膜、选化干膜以及半导体干膜等产品。

  容大感光称,公司拟通过投资正奇新材拓展感光干膜业务,符合公司不断研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高端感光化学材料的长期目标,容大感光可从资本、资源、技术等多方面为正奇新材赋能,加速正奇新材的发展速度,推动感光电子化学品的进口替代。

  容大感光董事长黄勇此前曾表示,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中国显示产业已经从跟跑变为领跑,去年中国新型显示产业直接营收达4460亿元,产业规模位居全球第一;晶圆代工也步入扩产潮,势必带动平板显示和半导体光刻胶的用量。同时,日前容大感光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感光干膜目前国内的市场空间约为60亿元/年。

  光刻胶产业最早由欧美主导,日本厂商后来居上,目前仍保持垄断地位。全球主要光刻胶企业有日本JSR、东京应化、信越化学,美国陶氏化学,韩国东进世美等。

信达证券研报指出,中国光刻胶产业规模仍较小,但已有众多厂商积极布局,主要包括晶瑞电材、北京科华、徐州博康、上海新阳等。光刻胶核心壁垒包括原材料壁垒、配方壁垒、设备壁垒和认证壁垒。当前,在技术积累、行业高景气度、国内晶圆厂扩产,以及信越断供等因素影响下,国产光刻胶正处于替代窗口期,行业壁垒有望逐步被打开。根据 SEMI 数据,2015-2020 年中国光刻胶市场规模由100 亿元增长至 176 亿元,年均复合增速 12.0%。

 

  ▲李书福正式进军手机领域

 

  9月28日,由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创办的湖北星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纪时代")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宣布进军手机领域。该项目总部落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高端智能手机,整合全球技术和资源,服务全球市场。

  李书福布局的手机业务定位高端智能手机,将充分发挥吉利和沃尔沃生态圈在设计、研发、高端智能制造、产业链管理等领域长期积累的经验以及正在建设的时空道宇低轨卫星网等全球化布局优势,同时在汽车智能化、软件能力建设、科技化转型等方面相互赋能,实现超级协同。

  李书福表示:手机是快速迭代的随身移动终端,是电子产品市场验证及软件创新的应用载体,既能让用户尽快分享创新成果,又能把安全、可靠的一部分成果转移到汽车中应用,实现车机和手机软件技术的紧密互动。未来跨界打造用户生态链,依法构建企业护城河已成大趋势,手机可以链接车联网、卫星互联网,打造丰富的消费场景,做强生态圈,为用户提供更便捷、更智能化、万物互联的多屏互动生活体验。

  近年来,吉利控股集团加大前瞻科技领域投入,加快向创新型科技企业转型。布局手机、卫星、飞行汽车均是吉利科技转型的重要助推器。9月27日,吉利打造的全国首个商业化卫星工厂首星下线,吉利商业航天业务已涵盖卫星设计研发、制造、运维服务等全产业链,将持续为智慧通讯、智慧交通、天地一体化出行生态等构建科技优势。

  湖北武汉九省通衢,地理位置优越,工业基础雄厚,产业创新蓬勃,当前武汉正在培育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吉利控股集团已在武汉布局路特斯汽车、车联网、车载芯片等业务,武汉已成为吉利控股集团最重要的产业布局基地之一

 

▲德国宝马集团将在沈阳追加投资250亿元

 

  9月24日,在沈阳举办的"深化引进来、服务双循环"进博会参展商走进辽宁经贸合作推介会上,德国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表示,宝马集团将进一步加大对辽宁投资,未来将在沈阳追加投资250亿元人民币。

  齐普策表示,宝马集团扎根沈阳超18载,全力实施本土化战略,合作硕果累累。自2009年起,宝马集团在沈阳投资超过640亿元人民币,未来还将追加投资250亿元人民币。华晨宝马连续多年成为沈阳第一纳税大户,创造了21000个技术岗位。沈阳生产基地已经成为宝马集团全球最大的生产基地之一,并建立了庞大的研发中心。

  齐普策介绍,未来宝马集团将进一步加大对辽宁投资,打造更多本土化产品,为辽宁建设智造强省、培育创新中心贡献力量。

 

▲宁德时代入股非洲巨型锂矿

 

  据悉,澳大利亚矿产勘探公司AVZ Minerals(ASX:AVZ)9月27日宣布,该公司已经与全球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50,下称宁德时代)旗下子公司苏州天华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公司(下称天华时代)达成协议,获得天华时代2.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亿元)的注资后,将用于开发位于刚果(金)的锂项目Manono,天华时代将获得该项目公司24%股权。此外,两家公司或将继续合作,评估开发氢氧化锂设施的可行性。

  此前,Manono锂项目主要由AVZ以及刚果(金)国有公司Cominiere共同持有,前者股权占比为75%,后者则为25%。但在此次与中企的新协议之下,AVZ将24%的股份转给中企,自己剩下51%的股份。

  Manono项目是世界上最大的锂资源项目之一,推测锂资源储量达4亿吨,氧化锂品位1.65%,亦处于较高水平。根据AVZ在2020年4月公布的可行性报告,Manono项目设计产能包括年产70万吨的氧化锂,设计寿命为20年。

  分析人士称,宁德时代急于锁定锂资源,一是为其正极材料厂采购原料,二是锁定锂供应,并控制锂资源成本。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出炉

 

  9月25日,全国工商联在湖南省长沙市发布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京东集团、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位居前三强,位居前五的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规模均超过6000亿元。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黄荣介绍,从营业收入来看,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达235.01亿元,比上年增加32.97亿元;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达100.51亿元,比上年增加11.33亿元;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入围门槛达322.76亿元,比上年增加33.25亿元。

  其中,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8913.68亿元的营业收入规模,连续6年位居民营企业500强榜首、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榜首;京东集团位居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首位。

  数据显示,上榜民营企业多项整体指标继续向好,显示民营经济的蓬勃活力。2020年民营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总额35.12万亿元,增长16.39%;纳税总额达1.36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8.84%;员工总数1109.11万人,增长6.26%,占全国就业人员的1.48%。

据了解,今年是全国工商联连续组织开展的第23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共有5785家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参加。

 

  ▲上半年中国能源行业并购交易强劲复苏

 

  据悉,普华永道9月24日发布《2021年上半年中期中国能源行业并购市场回顾及展望》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能源行业并购交易呈现强劲复苏反弹趋势,披露并购交易380笔,交易金额达225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约92%。新能源板块投资并购活动出现爆发式增长,上半年已披露并购交易240笔,交易金额1478亿元,同比大幅上涨123%。

  普华永道中国能源、基础设施及矿业并购交易主管合伙人翟黎明表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能源行业并购交易趋势与全球一致,总体呈现出复苏反弹态势。其中,电力与公共事业交易金额的涨幅与比重远超油气行业,成为能源行业并购交易的主要驱动因素。同时,受经济复苏、碳中和愿景与清洁能源转型机遇加持,新能源板块成为行业投资热点,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崭露头角,而光伏行业交易金额也提升至5年新高。清洁能源板块蕴含巨大增长潜力,预计在2021年下半年及未来数年内持续带动能源板块并购交易活动增长。

  报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能源行业前十大并购交易事件中,有9笔来自电力与公共事业板块,仅一笔来自油气领域。其中,新能源板块占6笔,显示能源行业并购投资的热点已全面转向新能源领域。新能源板块的大型交易中,相较于发电资产,储能、氢能及产业链上游制造等领域开始占据主流。

  从投资方向看,国内交易比重进一步上升,交易金额占比达到91%,出境交易比重进一步下滑至6%,入境投资比重保持2%低位。从领投方企业类型来看,国企领投比重有所下降,私企以及外企比重出现回升。

  细分领域方面,2021上半年,电力行业交易数量与金额均创下2016年以来历史新高,较去年同期上涨113%。传统能源行业(火电及其产业链)并购活动有所恢复,已披露交易金额为12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25%,但其在电力行业交易总金额中的比重进一步下降,从去年同期的13%下滑到8%。上半年披露的新能源板块交易金额占比89%,已成为电力行业并购活动中的绝对主力。

天然气产业链交易在交易金额和数量上,都远超石油行业,成为油气行业交易的主力,2021年上半年已披露交易金额达175亿元人民币,较2020年同期上涨29%,共23笔交易,同比上涨35%。

 

  ▲海螺型材拟收购河南中恒美新材料公司70%股权

 

  据悉,海螺型材9月27日早间公告,为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公司产品向太阳能光伏组件、光伏边框、光伏支架等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延伸,与建材铝市场形成互补,进一步扩大公司铝材产能规模,公司于9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拟收购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美")70%股权,交易价格8540万元。

公司本次收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恒美70%股权,中恒美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格力电器拟对第三期2.2亿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9月28日晚间,格力电器(000651)公告称,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第三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三期回购股份的70%(即2.21亿股)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余30%仍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格力电器第三期回购共回购股份3.16亿股,本次变更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16亿股变更为57.95亿股。

  此前,格力电器于5月26日发布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9月9日宣布回购完成,累计成交金额为150亿元,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6.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21元/股。

  自2020年4月以来,格力电器已经接连启动了三期股份回购。其中,第一期与第二期计划规模均为30亿元~60亿元,实际均完成60亿元。加上第三期,三次回购累计花费270亿元。

  不过,尽管三次回购都以计划的最高额成交,但仍然难以阻挡股价回调。在格力电器第三次巨额回购期间,5月31日至9月9日,格力电器股价从54元一线下跌至41元左右,累计下跌幅度超过23%。

  回购完成后,格力电器颓势仍然未改,9月10日至28日累计跌幅为8%,最新收盘价为38.11元/股。

  据了解,就在格力电器下大力气回购护盘的同时,"聪明钱"北向资金却持续减仓,成为了公司的"对手盘":沪深港通数据显示,深股通在格力电器上的持股,自今年6月初的10.2亿股左右,至今已经持续下降至8.32亿股左右,持股比例由17%左右下降至13.83%,且8月份以来呈现加速减持的趋势。截至9月27日,深股通持股市值为320亿元。

  据悉,格力电器曾于6月27日晚间公告,拟对公司第二期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目前,第二期回购的股份还尚未而进行注销。如果按照公告的计划,注销第二期回购的1.01亿股、第三期回购的2.21亿股,格力电器将合计注销超过3.2亿股股份。

 

  ▲中国恒大拟出售部分盛京银行股权

 

  9月29日早间,中国恒大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于9月28日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的盛京银行17.5亿股非流通内资股(占总股本的19.93%)转让给盛京金控,对价为每股5.7元,合计99.93亿元。

  盛京金控是由沈阳市国资委持股58.33%的公司。

  目前,中国恒大持有盛京银行34.5%的股权。中国恒大表示,引入国企有助稳定盛京银行的经营,同时有助于公司仍持有的盛京银行14.57%股权的增值保值。出售事项需要得到盛京银行的配合,盛京银行要求,出售事项全部所得款项需用作偿还集团对盛京银行的相关债务。

 

▲快手开启成立十年来最大规模架构调整

 

  据报道,快手因股价、业务双双承压,组织架构改头换面。9月28日傍晚,短视频公司快手(1024.HK)向员工发送内部邮件,公布成立十年规模最大的一次组织架构更迭,快手主站、电商、广告、国际化、游戏等多条业务线经历重组,相应人事安排多达57项。

 

▲中石化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近日,中石化集团党组印发《中国石化直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坚持试点先行、放管结合、动真碰硬,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旨在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这是中国石化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企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加快实现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活力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国石化此次改革主要以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为纽带,以赋权配责为核心,以激活力、提效率、提升竞争力为目的,破除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切实做到"能否坐得住,契约说了算""干得好不好,指标说了算""收入多与少,岗位价值和工作业绩说了算",将契约管理、考核管理、薪酬管理的权力授权给直属单位,总部层面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实现"有任命就有任期、有职务就有职责、有业绩就有奖励、不称职就要调整"的工作机制。

  此次改革的突出特点就是敢于刀刃向内,主动从"主席台"改起,敢动"前三排"的奶酪,突出刚性退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综合考评不胜任,因违纪、违法、违规履职或个人重大决策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将给予解聘或免职。通过明确任期、到期重聘,考核合格、符合条件可以重新聘任,如果不合格就要解聘,将有利于打破"铁交椅",破除看身份、看级别的传统观念,树立看岗位、看贡献的市场导向,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下一步,中国石化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进度统筹和效果统筹,鼓励直属单位主动试、大胆闯,全面推进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深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9月25日,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大会在上海举行。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由中国西电集团与国家电网公司下属许继集团、平高集团、山东电工电气集团及南瑞恒驰、南瑞泰事达、重庆博瑞重组整合而成,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国务院国资委持股66.6667%、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6667%、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6667%,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白忠泉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群任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重组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业务将覆盖发电(含新能源)、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等电力领域,综合能源服务、储能、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能源互联网等其他领域,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我国输配电领域规模最大、产业最完整、综合能力最强的全电压、全系列交直流电气装备制造企业,特别是在特高压交直流开关、变压器、换流阀等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

  白忠泉表示,成立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是中央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重组整合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减少重复投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目的之二就是要提高国际化竞争能力。根据战略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核心技术一流、经营实力一流、产品服务一流、公司治理一流、人才团队一流、品牌价值一流的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到2035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智慧电气装备集团,完成全球产业布局,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全面形成,成为支撑我国能源电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重要力量。

 

▲中海油启动回A程序

 

  9月26日晚,中国海洋石油(00883.HK)(以下简称"中海油")发布公告,公司拟申请A股发行上市。

  公告显示,本次中海油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50亿元,拟用于包括圭亚那Payara油田、流花11-1/4-1油田、陵水17-2气田等在内的国内外多个油气田开发项目。

  中海油高层8月19日曾于中海油2021年中期业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红筹股,中海油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果有政策条件,将努力实现回A计划。时隔一个多月,中国证监会出台《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为中海油作为红筹公司的回A之路提供了政策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自美国去年年底宣布将中海油列入制裁名单以来,中海油的股权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原先来自欧美的股东已经大部分退出。

  对此,中海油首席执行官徐可强8月曾表示,美国制裁对中海油业务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对股价的影响亦基本消化。集团已申请行政复议延续至9月初,希望美国政府能够取消这种无理由的制裁。

 

▲江铃汽车拟与福特设立合资公司

 

  据悉,江铃汽车(000550)9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铃福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2亿元,持有51%的股权;福特出资9800万元,持有49%的股权。

  公告称,福特汽车公司持有公司32%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中集集团拟11亿美元收购马士基造箱业务

 

  据报道,全球最大集装箱制造企业中集集团(000039.SZ/02039.HK)拟再扩张业务版图。9月28日,中集集团宣布将以10.83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0亿元)价格收购马士基集团(APMM)旗下的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MCI,下称"马士基工业")。本次交易完成后,MCI将纳入中集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中集集团附属子公司。

  根据双方协议,中集集团将接管马士基工业的人员和资产,包括在中国青岛的冷箱制造工厂及在丹麦廷列夫的研发和测试设施。

  马士基工业成立于1991年,是全球最大航运公司马士基集团旗下的造箱业务主体,生产基地均在中国。2018年年底,马士基工业关闭了在广东东莞的干箱制造工厂,专注于冷箱制造,现有员工2300名。

  交易仍需获得相关反垄断部门批准,此次收购后中集集团的市场份额或近50%。

 

管理视点

 

让最佳员工流动起来,是顶级企业的标配

 

哈佛商业评论9月28日刊发企业生产力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Corporate Productivity, i4cp)的CEO凯文·奥克斯(Kevin Oakes)的文章指出,有关人才流动的多项研究表明,主动将员工调职到不同的岗位是当今企业中最未得到充分利用但却最有效的发展和文化提升手段之一。

事实上,我们的同事在企业生产力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Corporate Productivity, i4cp)进行的研究表明,业绩优秀的企业(通过收入增长、盈利能力、市场份额和客户满意度来衡量)强调人才流动的可能性是业绩低下企业的两倍。

  建立流动文化是极健康企业的一个特点,其好处显而易见:跨职能部门的协作会增加,部门合作得以增强,创新得以提升,企业更多地开始以一个有凝聚力的团队来运作,而不是一个个的独立王国。

  尽管存在这些好处,但很少有企业会优先考虑人才流动或制定有正式的人才流动方案。随着企业开始走出疫情,这一问题对于留住最优秀员工、提升员工队伍技能、使其在未来更加灵活至关重要。

  企业在如何维持人才固定

  人才流动不仅仅是将人员从一个部门调到另一个部门。顶级企业将这种操作视为发现、培养和部署人才以满足企业之需的能力。在疫情期间,“满足企业需求”具有了新的含义,而且接受人才流动的企业——如3M公司,该公司迅速重新部署资源来制造和分销PPE(个人防护装备)——在2020年表现良好。快速、战略性地部署所需技能的能力,随时配备员工的能力,适应意外情况的能力——这些都是在需要高度灵活性的时期界定欣欣向荣企业的特征。

  虽然人才流动通常被描述为绩优员工的升迁,但实际上,它可能包含多种流动类型。它可能意味着将某人横向调动到另一个业务组或部门,或者子公司,或者另一个地区。甚至暂时调到另一家公司。它甚至可能意味着让某人低就,以便他们最终升迁。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招聘和留住人才。在任何企业中,大量的新事业机会是吸引并留住顶尖人才的一个特点,对任何人事经理都应该有吸引力。

  然而,应该有吸引力是人们避而不谈的事情。人才流动的主要障碍几乎总是管理者。一半的企业(以及74%的业绩低下企业)报告称,经理未能鼓励员工流动是他们人才流动的最大障碍。经理们非常小心地抓住他们团队中的明星员工不放,以至于他们经常玩些花招来留住人才。我们可能都听说过这样的故事:经理们故意把他们的优秀员工隐藏起来,这样就没有人会发现他们。

  这事很难怪他们。事实上,多数企业都鼓励他们这样做。当经理们在企业认可和奖励的指标上取得成功时——通常是纯业务指标——他们就希望留住那些促成他们成功的人才。如果你曾经管理过员工,你很可能犯了这个毛病。

  创造流动文化

  1.给予经理激励

  改变这种态势的首要关键是重新评估企业认可和奖励其经理们的方式。在世界上一定比例的最优秀企业中,人尽皆知的是,要持续轮换人才——特别是高潜力人才——他们需要将其纳入经理的业绩目标,并使其成为业绩考核程序的一部分。这些企业经常高调地提供内部认可,并对经理们培养员工、为员工提供进一步发展机会的能力予以补偿。简言之,他们建立了一种期待流动性的文化,以及一种依赖于这种流动的环境。

当这种情况出现时,那些过去囤积人才的人身上会发生一件有意思的事:他们变成了人才吸铁石。人人都希望自己为之效力的人拥有促进员工事业发展的声誉。

 

 

 

  2.减少官僚主义和污名化

另一个障碍是,公司为从内部填补空缺职位而通常建立的官僚制度。经理们更愿意从外部物色人才,因为招聘过程通常容易得多,而且可以避免冲突。

在许多企业中,内部“挖角”通常不受欢迎。如果招聘经理想把内部员工调到他们的团队或部门,而不是从外部招聘,我们会让他们经历更多步骤。

  从员工的角度来看,现象类似。外部机会并不会随用人管理规则而到来。从外部盯上职位不会产生什么恶名,而从内部觊觎可能会付出巨大的政治代价。“我是个行尸走肉了”——当我好几个朋友被发现申请了内部其他职位的时候,他们都这样说。员工寻找外部工作时不会受工资级别或工作级别的禁锢,但这通常仍然适用于内部。最后,当他们着眼外部的时候,他们可以摆脱任何已贴在他们的职位、级别、薪酬、部门等上的标签,这些标签通常会阻碍内部的流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开明的企业开始在内部采用人才生态系统法,依据最佳技能与手头工作的匹配来配备员工,而不是依据距离的远近,甚至职位的高低。此事的关键在于对员工队伍的技能和能力进行分类,使其更加灵活,并从内部填补职位空缺。通常,某一空缺职位的最佳人选在企业中已经存在,但员工队伍数据的缺乏致使招聘经理无法发现他们。一个活跃的人才生态系统让员工在企业中频繁流动这样的事情可以为人接受,并且减少挖人墙脚的感觉或申请内部空缺职位的羞辱感。

  3.将人才流动视为格架而非梯子

  在前一情形中,员工被鼓励在关键决策者的管理下在整个企业中流动,以施展他们的能力。我们的研究表明,支持横向流动和鼓励工作调遣与市场表现有很强的相关性。过程的透明度也是如此。业绩优秀企业向员工明确人才流动标准的可能性要大4.5倍。

  实行横向调动也解决了与流动相关的风险之一——撞到玻璃天花板。当企业只从高就的角度看待流动时,拥有可供职的职位十分重要。如果企业缺乏让员工调任的职位,或者升迁的机会有限,那么这通常会让员工感到前途止步。我们发现,39%的雇主认为缺乏职位是人才流动的障碍。

  将企业作为格架纵横攀爬也可以创造一种更具包容性的文化,提高多元化程度。当流动频繁时,拉帮结派以及内、外部人士相互对立的感觉会被最小化。这也有助于留住各种不同的人才,否则,如果流动只被视为向上升迁,他们可能会对难有空缺的高级职位感到气馁。

  4.自如应对变革

  人才流动通常无以立足的最后一个原因是:它需要频繁地变革。虽然多数企业在疫情期间发现了灵活性的重要性,但顶级企业向来知道它的重要性。如果员工将变革描述为难以应付、令他们精疲力尽或破坏了他们正常工作的稳定,那么他们很可能是在一个业绩低下的企业中工作。业绩最优企业的员工不仅更有可能表示变化是常态,事实上也是商业模式的一部分,而且他们通常将其描述为一种机会。这类企业中有好几家甚至会经常性地推出变革,其依据的理论是:持续的改变实际上会提高生产力。

  积极的人才流动文化有助于将自满情绪降低到最低程度,创造一个健康变化的环境——同时也创造一个能够应对意外情况的灵活环境。如果你对提高敏捷性感兴趣,现在是时候纳入一些健康的内部流动性,并在整个组织中创造更多的人才吸引元素。

 

信息化建设

 

刘鹤强调坚持科技伦理打击网络不法行为

 

据悉,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9月26日在浙江乌镇开幕。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时指出,互联网不断拓展新边疆,已经对产业发展、经济结构、社会生活和国际格局产生深刻影响。当前互联网发展跃升到全面渗透、跨界融合的新阶段,数字技术深度改造生产函数并不断创造新业态,为各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科技向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要求,世界各国要共同维护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坚持科技伦理,打击网络不法行为,真正保护公平竞争和推动创新,合理界定数字产权,克服“鲍莫尔病”和“数字鸿沟”,实现包容性增长。

  刘鹤强调,中国宏观经济总体稳定,有经验和能力管控风险,发展前景十分光明,将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大力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软件产业发展,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支持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十部委要求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构建多维度多层次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指出,要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要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要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央行要求加强支付领域数据透传和算法监管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十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要聚焦交易透明,加强支付领域数据透传和算法监管,做到支付交易信息的完整准确标识、传递和处理,确保其在支付全流程可穿透关联,保障支付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范一飞指出,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各领域发展中的永恒课题。近年来,产业各方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支付产业畅通经济循环的基石作用不断强化,支付服务的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个别平台企业无序扩张、数字鸿沟愈发凸显、数据处理权责不清等,给支付产业公平发展带来挑战。

  同时,范一飞指出,支付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考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辩证看待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用加快发展来解决发展问题,用深化改革来度过改革"阵痛期"。应认识到数字经济发展要求更高质量的支付产业支撑,数字时代背景下需要深入推进银行账户管理改革,新形势下仍须始终坚持支付行业严监管。

  范一飞还指出,支付基础设施是"国之重器"。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支付产业各方都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到支付的全链条、全过程,共同筑牢国家金融安全屏障。特别是要强化前瞻性思维,对困难和风险估计得更充分、思考得更深入,确保金融"管道"、经济"血脉"持续高效运转。跨境资金循环需要统筹好安全与效率,支付基础设施韧性也需进一步增强。

  范一飞表示,要持续推动支付产业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推动支付领域反垄断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明确规则,划清底线,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支付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企业在良性轨道上做大做强。具体而言,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支付业务回归本源,从页面展示、协议拟订、业务流程、风险防控等全流程清晰把握支付服务主体角色定位与业务边界,断开支付服务与金融产品不当连接,禁止变相违规从事金融业务,遏制无序扩张乱象。

  范一飞表示,要聚焦交易透明,加强支付领域数据透传和算法监管,做到支付交易信息的完整准确标识、传递和处理,确保其在支付全流程可穿透关联,保障支付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要聚焦公平竞争,推动平台企业真正有序开放支付接口,严禁排他性、歧视性支付协议,保障支付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必须强调的是,平台企业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妥善处理公共利益和私人盈利的关系,切实保护用户信息和数据安全。

  此外,范一飞明确,监管部门将坚持严监管主基调,持续巩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司治理、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监管体系,推动《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尽快出台,夯实支付产业监管的法治基础;严厉打击非法支付活动,坚决遏制部分机构短期机会主义倾向和与监管博弈的企图,坚决打消其绕开监管寻求不正当竞争优势的念头;借力科技创新,提高支付业务事中事后风险监测能力,有效提升支付风险防控水平。产业各方也要主动配合监管,在推出创新服务、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九部门要求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

 

  据悉,为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九部门9月29日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格局。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治理机制健全。制定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治理政策法规,算法安全治理的主体权责明确,治理结构高效运行,形成有法可依、多元协同、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

  --监管体系完善。创新性地构建形成算法安全风险监测、算法安全评估、科技伦理审查、算法备案管理和涉算法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等多维一体的监管体系。

  --算法生态规范。算法导向正确、正能量充沛,算法应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算法发展安全可控、自主创新,有效防范算法滥用带来的风险隐患。

 

 

八部门印发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9月29日联合公布《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其中提出,到2023年底,在国内主要城市初步建成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社会现代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消费升级的基础更加稳固。突破一批制约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联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催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模式,导出一批赋能作用显著、综合效益优良的行业应用,构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联网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

  --创新能力有所突破。高端传感器、物联网芯片、物联网操作系统、新型短距离通信等关键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物联网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IPv6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取得产业化突破;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产业生态不断完善。推动10家物联网企业成长为产值过百亿、能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若干国家物联网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带动物联网产业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高价值发展。

  --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家居等重点领域,加快部署感知终端、网络和平台,形成一批基于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具有大规模推广价值的行业解决方案,有力支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IPv6在物联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物联网连接数突破20亿。

  --支撑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完成40项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建立面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试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平台。

 

工信部推进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工作

 

  据悉,工信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的通知》,启动车联网卡实名登记工作。

  《通知》主要从夯实管理职责、强化实名登记、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组织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12项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细化车联网卡实名登记要求。一是工信部指导省级通信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电信企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车辆销售前、销售时、销售后的不同阶段推进车联网卡实名登记;二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向用户销售装载有车联网卡的车辆时,应认真核验和登记车辆所有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并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存量车联网卡实名补登记工作;三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电信企业应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以及违规使用。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积极指导督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电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强化工作落实,促进车联网业务安全有序发展。

 

 

交通运输部发布基于区块链的进口集装箱电子放货平台建设指南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基于区块链的进口集装箱电子放货平台建设指南》(简称《指南》),提出了平台建设要求,明确了提货单、海运单、设备交接单等集装箱单证上链的数据格式、交互要求等,推动港航企业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平台应用和数据共享,推进基于区块链的进口集装箱电子放货,促进航运数字化转型,改善口岸营商环境。

  为加快推进区块链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交通运输部将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研究作为部重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试验性应用,并将实施进口电商货物港航“畅行工程”列为2021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目前,上海、宁波舟山等8个港口已实现了基于区块链的进口集装箱港口电子放货,主要进口电商货物港航单证平均办理时间由2天压缩至4小时以内。

  为有效解决我国进口集装箱货物在港口放货依赖于纸面单证、涉及多个主体和环节、办理流程复杂等问题,交通运输部编制印发《指南》,指导水运行业不断深化平台应用和数据共享,深化基于区块链的进口集装箱电子放货平台应用,将对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促进港航业高质量发展和积极应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9.2万亿元

 

  9月26日,《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和《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蓝皮书在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发布。《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指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长速度,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显示,中国数字产业化规模达到7.5万亿元,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向全球高端产业链迈进;产业数字化进程持续加快,规模达到31.7万亿元,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

  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21万亿元,同比增长4.5%;电子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45万亿元, 同比增长21.9%。同时,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了新增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成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重要渠道。

  《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指出,数字经济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选择。世界各国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布局,以5G、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蓝皮书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牵头编写,系统全面客观反映了一年来中国和世界互联网发展情况,内容涵盖国内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和交流合作等重点领域。

 

盘和林:破局互联网反垄断要监管和发展两手抓

 

据悉,光明日报9月28日刊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的文章指出,破局互联网反垄断要监管和发展两手抓。

  近年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大便利、更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垄断问题越发受到关注。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后,今年互联网领域的监管明显趋严,其中反垄断格外受到重视。

  在此前多起反垄断监管中,互联网行业俨然成为反垄断的主要领域。在8月30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应该注意到,会议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引导督促企业服从党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鼓励支持企业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个提法表明,下一步监管工作还是要坚持发展和监管并重。

  实际上,当我们审视近些年的反垄断治理就可发现,互联网垄断的界定依旧是痛点、难点,特别是如果考虑不同视角对垄断的定义,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从经济层面考虑,垄断主要体现在定价方面;从法律层面考虑,垄断主要体现在市场环境影响上;从公共治理层面考虑,垄断主要体现在税收和福利。从目前的案例来看,我们更多是从经济和法律两个层面对互联网垄断进行界定,更多考虑的是互联网企业定价权和市场支配地位。

  这种方式是从传统的垄断理论出发的。但也必须考虑到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和经营模式与传统企业的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性质界定上还是照搬传统理论,有可能达不到反垄断的效果,甚至限制行业的发展。正因如此,这次会议强调的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互联网企业发展至今,理论上来讲是市场化运营的结果,互联网模式的成功,必然意味着其具有相应的规模。在信息不完备的条件下,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欲使交易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交易合同就会变得十分复杂,为追求一个完备合约,势必增加相应的费用。于是由于市场合同的高费用,一些交易采用企业内部交易方式。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是一种非价格的统筹机制,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家代替了更细微的交易的发生,从而协调经济的生产。

  互联网反垄断规则的创立,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也是当前资源禀赋状态下为了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公共选择。在现阶段,出于技术上的原因,判别互联网企业是否构成垄断并非像判别传统式垄断那么容易。“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让执法部门能够结合以往反垄断治理的实践,从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的综合角度,去判定新兴领域的垄断事实及垄断后果,从而使反垄断执法对市场活力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最大限度保证市场的健康运行,而这也是维持充分竞争市场环境所必要的前提。

 

Facebook宣布将在全球投资5000万美元建立"元宇宙"

 

  9月27日,Facebook发布公告,宣布将投资5000万美元"负责任地"与相关机构合作,建立"元宇宙(metaverse )"。Facebook将元宇宙称为"下一个计算平台",将来人们可以在不同设备之间自由转换并在虚拟环境中直接交流。

  Facebook在公告中对"元宇宙"进行了定义:这是一组虚拟空间,在这里你可以与其他不在同一物理空间的人一起创造和探索。你能够与朋友一起出去、工作、玩耍、学习,购物、创造等等。

  Facebook表示,元宇宙并不是一家公司可以单独建立的单一产品。就像互联网一样,无论 Facebook在不在,元宇宙都是存在的。

  根据公告,Facebook将设立新的"XR(混合现实)项目和研究基金"作为起点,在未来2年多时间将向项目和外部研究投资5000万美元,以确保元宇宙技术按包容和赋权的方式建立。

  这之前,Facebook最大的元宇宙项目是一个名为Horizon的平台,它以测试版Oculus应用的形式存在,可以让人们进行虚拟现实会议。

  Facebook一直在网络安全方面遭受批评批评。对此,Facebook在公告中称,新项目会在四个领域与研究人员合作:经济机遇、隐私、安全与正直、公平和包容。Facebook称,将保证人们上网安全,当他们看到不适东西时,会给予他们采取行动或寻求帮助的工具。

  Facebook元宇宙基金设立之际,正值该公司在互联网安全和隐私问题上面临政府审查。 9 月 30 日 ,Facebook 的一位高管将在美国参议院委员会的听证会上,就 Instagram 手机应用对年轻用户的心理健康的影响作证。

 

欧盟计划统一手机充电器规格

 

  据悉,欧盟委员会9月23日发布提案,建议在欧盟范围内进一步统一手机充电器的规格,确定USB-C为标准充电接口。

  根据新的提案,消费者将可以使用通用的USB-C充电器为任何品牌的手机和相关电子产品充电。提案同时推行通用的快充技术,避免某些厂商在充电速度上设限。提案还要求生产商将电子产品与充电器解绑销售,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其产品的充电性能参数、以及是否支持快充等,以便消费者自由选择充电器。

  这份提案需经欧洲议会投票通过,并由欧盟理事会签署方能生效。法案生效后,产业界将有24个月的过渡期来适应新规定。

  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的委员蒂埃里·布雷东说,人们购买的电子产品和充电器越来越多,充电器却互不通用,这个时代应该结束了。统一充电器规格将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也有助于减少电子垃圾。

  据统计,2020年欧盟销售了4.2亿台手机和便携电子产品,平均每名消费者拥有3个手机充电器,有38%的消费者投诉过充电器不适用的情况。

 

巴西计划11月公开拍卖5G频段

 

  据悉,巴西国家电信局理事会9月24日召开特别会议,通过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的法令最终版本,并计划于11月4日公开拍卖5G频段。

  在此次拍卖活动中,电信企业将对700MHz、2.3GHz、3.5GHz和26GHz四个频段展开竞标。企业的5G频段经营权有效期为20年。按照计划,巴西将于2022年7月开始在各州首府提供5G服务。

  据了解,包括克拉罗公司、巴西电信公司、意大利移动电信集团合股公司和Vivo公司在内的电信运营商将参与竞标。

 

企业信息员园地

 

企业内控应重点关注的风险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三)

  四、采购与付款循环各环节的主要分险点

  (一)、编制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采购业务从计划(或预算)开始,包括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企业事务中,需求部门一般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物资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根据该需求计划归类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后,统筹安排采购计划,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执行。该环节的主要分险包括:

  1、需求或采购计划不合理、不按实际需求安排采购或随意超计划采购,甚至与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不协调等,造成企业资源短缺或者库存成本上升,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不按规定维护安全库存、未按照要求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影响企业正常运行。

  (二)、请购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请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实际需要,提出的采购申请。该环节的主要分险包括:

  1、缺乏采购申请制度,造成企业管理混乱。

  2、请购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过量或短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选择供应商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选择供应商,也就是确定采购渠道。它是企业采购业务流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该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

  1、缺乏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办法,无法及时考核供应商,导致供应商选择不当,影响企业利润。

  2、大额采购未实行招投标制度,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甚至出现舞弊行为。

  (四)确定采购价格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1、采购定价机制不科学,采购定价方式选择不当,缺乏对重要物资品种价格的跟踪监控,引起采购价格不合理,可能造成企业资金损失。

  2、内部稽核制度不完善,导致因回扣现象等造成企业损失。

  (五)、订立框架协议或采购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1、框架协议签订不当,可能导致物资采购不顺畅。

  2、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未能及时根据市场状况调整合同内容,造成企业采购行为脱离市场供需状况。

  (六)、验收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1、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程序不规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企业。

  2、对验收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不作及时处理,可能造成账实不符、采购物资损失。

  (七)、付款环节的主要风险  

  1、付款审核不严格、付款方式不恰当、付款金额控制不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2、退货管理不规范,导致企业产生财务损失。

  (八)、会计控制环节的主要风险点

  1、缺乏有效的采购业务系统控制,未能全面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采购各环节的资金流和实物流情况。相关会计记录与相关采购记录、仓储记录不一致,可能导致企业采购业务未能如实反映,以及采购物资和资金受损。

  2、对退货以及待检物料处理不当,导致账实不一致,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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